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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惕的外校人桑晓晓和社会人傅元宝看着赵柳, 又顺着赵柳的话朝着孔雯看过去。
孔雯朝他们这边勾了勾唇。
正红色的口红,是桑晓晓这辈子没试过的颜色。这个色号她之前不太喜欢,太张扬了。可现在看着张扬得格外好看。桑晓晓进门的时候就注意到了。
皮肤白的人适合正红色, 皮肤黑的人涂正红色也漂亮。一旦有了气质压住了颜色,便是万种风情。
原来是文学社的,原来是未来的校友, 未来的同学。
桑晓晓从位置上起身, 径直朝着孔雯那儿走。她走到孔雯面前也不怵,好奇问孔雯:“你这个口红哪里可以买到?颜色很好看。”
女生的友谊来得非常简单。
孔雯一听人喜欢自己的口红颜色, 当即就将面前的桑晓晓当自己人看待了。她前脚还让赵柳去看郝明江是不是受人欺负了, 后脚就喜滋滋招呼桑晓晓坐下:“是好看?他们都说涂口红就是不正经, 没眼色。”
要是说涂口红色号不好看还成, 说涂口红是不正经,桑晓晓就不乐意了。
她眉头拧起来:“确实没眼光。红色就是最好看的颜色。没见我们宫墙和旗都是红的么。”
孔雯这下更是笑起来。
小姑娘说话是在埋汰别人,听到她耳朵里就是舒服。她是不喜欢讲话娇滴滴那种,会让她感觉矫揉造作,恨不得打过去。可这人说话声音娇气,内容可半点不娇气。
人凑一起拉近关系,最好的方法就是说别人坏话。当然, 不能指名道姓了来, 省得惹上麻烦。
孔雯对桑晓晓有好感,和桑晓晓说着:“这是m家的才出没多久的,颜色和当年丹祺的一样。我这都叫复古了。现在国际上又火了起来。”
时尚审美是个循环, 这口红颜色半个世纪前红火,如今再次爆火,桑晓晓不得不说,几十年后还能火一把。
桑晓晓很肯定:“复古和时髦不冲突。我回头也买一支。好看。”
文学社这边原本好好在聊文学, 桑晓晓一过来,话题直接转成了化妆。孔雯带了头,桑晓晓的审美完全能跟上,两人对化妆从颜色到手法技术,几乎没什么不能聊的。
边上的女生很快加入到话题里,连眉毛都聊了起来。
文学社的几个男生面面相觑,最后不由分说,结伴去找郝明江了。他们稍微客气了一下:“打扰了。他们那边的话题我们是听不懂了,过来凑一桌。”
傅元宝没跟着桑晓晓过去。他发现结交一点高校生利大于弊,文学社的以后也能照顾一下桑晓晓,于是作为年长者,淡然朝着他们点了头:“没事。还要喝点什么?我请客。我未婚妻打扰到你们了。”
本来大家很要面子,不会让傅元宝来请客的。
可他一说未婚妻,顿时大家都觉得傅元宝必须请客了。未婚妻哎,他们最多就是自由恋爱,谈着的人呢,距离结婚还远着。
郝明江最为震惊:“什么?你们订婚了?她不是才要来上大学?”现在不都提倡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么?他以为这两人只是谈对象。
另外几个跟着都惊了下:“什么?我们以为是隔壁学校的。还没上大学?成年了么?”
“没成年能订婚么?”
“现在这种刚成年就订婚,应该是家长认识?”
傅元宝和他们解释了下:“家长认识,订的娃娃亲。已经成年了。她明年上大学。”
众人对娃娃亲很是感兴趣:“那你们岂不是小时候经常一起玩?”
“哇,我也想要个娃娃亲。”
“别了。要是一个大院里,那不叫娃娃亲,那叫娃娃仇。都不知道谁揍谁。”
一群人哈哈笑起来。
人名字都没交换呢,两边男女分桌,竟是相谈甚欢。
大家都是考大学分数差不多的人,很多知识当然也都了解一些基础。当郝明江聊起计算机,另外几个更是能够说出一些外文作品内容来。
其中一个听了他们之前聊的内容,当场就说了:“《true names》知道么?那本书里有一种说是大脑接口把人的思想传到一个不真实存在的空间什么的。哎,前几年的书,我家里人出去给我带回来的时候,我看了的。”
傅元宝和郝明江当场细问起来:“具体是怎么样的?”
那人便说起来。
话题这边重回文学,另一边桑晓晓那儿也和人聊着聊着,说起化妆要是加入到文学创作中会怎么样。桑晓晓之前就一直在想女商人要做什么生意,现在一想,化妆品生意当然是最好的!
女人最懂女人!
在一个人说了创作想法之后,桑晓晓也说了:“我要写个单亲家庭养大做化妆品起家的女商人。她一定要用最艳丽最时髦的妆容冲击这个世界,并将自己的产品卖出地方,卖出我国,远销四方!”
孔雯就说着:“我要是写化妆品,必然要写一个小孩接触到口红,结果被人打掉。她一生压抑了大半辈子,婆媳关系夫妻关系母子关系全是束缚。到后来丈夫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要和她离婚。她随后一点点放浪不羁,游戏人间,涂抹上了心心念念的口红,最后报复回来。”
其余人纷纷鼓掌:“有趣有趣。”够狗血。
另一个写的大约是传统文学,比较保守,也比较写实:“要是我写。我可能就忍不住写刚开放那会儿。真的口红啊,当年谁涂就被说,指指点点的。我就写一个经历过苦难,命不久矣的人。她最后迎来了开放。临死前就笑,口红涂在嘴唇上,一点红。就一点!不能多。”
光想象就很是震撼。
桑晓晓发现了。她以前觉得名家才会给人以文字的震撼,但实际上新生代源源不断在冒出尖来。只是这些人大多受到的是传统文学的影响,所以落笔肯定不够通俗。
这些放到通俗文学里,既有内容上震撼力,又完全拥有文学功底在。
她是通俗文学爽文,而她们写的更是艺术。
她好奇问她们:“你们投稿过么?就是这类的小说。”
所有人都点头:“投稿过啊。”
“哎呀,很多杂志不收我们这种文。而且一看笔名是新的,谁认啊。就算认了,非要改稿,给的钱和打发要饭的似的。我过来喝两杯咖啡的钱都不够。”
“可不是嘛,要名气给不了名气,要钱给不了钱。趾高气昂的。只有几家大的算是友好。我认识一个编辑,他还给说哪里写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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