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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第 94 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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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回他很是谨慎,既没有选择骑自行车,也没有选择亲自去花店买花。他每一步都小心谨慎,特意没有选蜡烛。因为有一次的死亡,是蜡烛点燃了学校的草坪,造成了一片火海。他被困在草坪上丧失了生命。

吉他已经准备好,横幅他也拉好。

他没有选择大白天,因为大白天之前学校有一条狗。那条狗不知道发了什么疯,拼命要来咬他,结果他逃跑的时候摔在石头上,脑袋磕出事,当场没了。

在傍晚时分,日夜的交替时节,太阳洒下余光,天空是粉色与蓝色夹杂着的最浪漫时刻。大多数的同学在吃饭,而他心爱的姑娘会打了饭回宿舍吃。

他也没选择太靠近宿舍的位置,因为宿舍楼上不知道会往下掉什么东西。砸到他脑袋上,他人也没了。

他将花瓣撒成了爱心的形状,拿起了吉他,没有一点松懈。不到最后一秒,永远不能放松。他谨慎又小心,按照自己的计划行事,对着楼上高歌着,并大声喊着:“小红!和我在一起!哪怕这个世界反对我和你在一起,也无法阻挡我向你传递爱意!”

楼上一时间探出了十个小红。

小明注视着他早已确定的那个宿舍,发现他心爱的小红也探出了头。

她一袭柔软的长发随风飘着,白色衬衫衣领也被太阳的余光照着,脸好似泛着轻微的红。

周围和学校里起哄的人呐喊着:“在一起!在一起!”

就在他以为自己终于要在第一百回的时候迎来成功,就见他一直以来温柔的小红弯下了腰,从阳台提了一个红盆出来,一盆水泼向他。

他被浇了一头,还能听到小红用他熟悉的嗓音说着:“同学,你有没有公德心?大家这个点不上课,要么在吃饭,要么在做作业,要么抽空补几分钟觉。你在女寝这里大吵大闹告白?”

“这个世界反对你,你是以为自己多重要?”

小明浑身湿透,看着小红转头回了寝室。

他第一百次告白失败。但他发现自己这一回,终于活下来了。

桑晓晓一口气写完,盯着结局看了好一会儿。

傅元宝的牛奶被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接过并喝完了,空杯放在一旁。手腕上的手表显示的时间说明现在已经有些晚了。屋外就只有野猫的叫喊声。

小明为什么会不断重生,这是个不需要解释的问题。但她总觉得这个结局差了一点什么。像是一口气上去了,却没有完全放下来。

憋得慌。

桑晓晓用笔在自己脸上的酒窝处戳了又戳,戳了又戳。爱情这个东西,她一向来看了不少。人是很奇妙的生物。夫妻一生坎坷,或许到老了在病床前悉心照料着。夫妻恩爱多年,或许一个过世后,另一个转头就找了新人。

一生相伴,举案齐眉都是罕见。

像邱岳导演那样不相信真实爱情,反而相信艺术爱情的人很正常。他见过的人更多,里面不少都是有钱人。有钱的人情感关系更是复杂,一生一世一双人说得简单,找一对都得用显微镜。不是说不存在,而是说存在,但难得。

桑晓晓犹豫了半天,在文章最后写上了两句话:小明晚上躺在床上闭上了眼,等再睁开,他看向床头的日历。今天依旧七夕。

彻底写完,桑晓晓呼出一口气。

这个世界不是在反对小明告白。小明或许早就第一次时候就丧失了生命。他不断循环着,试图想要找出一个永远活下去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告白。

事实上,不断循环的原因,并不是告白。

爱情也永远不会是生命的全部。

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天里可以做任何的事情,包括告白,也包括其它的事情。

当然,里面更多的东西,其实桑晓晓也没想太多。文章真正发出去后,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只要不是曲解就完全没事。有争议代表有热度,有热度代表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探讨的文章。

“不知道文学艺术要不要?”桑晓晓看着这篇文章,总觉得题材上也算不上新颖,思想上也有点消极,未必是主流喜欢的。毕竟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抵制公共场合告白。

如果感情到位了还好说,最怕就是后来延生出很多妨碍其他人的告白方式。像蜡烛是明火,真的很容易烧草坪。学校到处都是绿化,很危险。

大晚上打电话也没人接,桑晓晓收拾了桌面,洗漱后睡下。

第二天上午上完课,桑晓晓回来就给编辑部打了电话,在电话里就说了一下稿子的问题:“我这一次的稿子有些绕,是一天天死亡一天天循环的。也没太多实际内涵。就讨巧的一篇文章。”

文学艺术到现在为止,出过很多期杂志,收录过很多期文章。

听到桑晓晓的内容,曹主编直接笑开:“文学艺术要百花齐放,那才叫文学艺术。您可不要小瞧我们现在的读书人。这个题材早先就有人写过。可惜当时写的人这个题材讲不清楚,所以我们这边稿子也就没用上。要知道时间这东西是很难说的。科学上有很多揣测,文学上则是靠幻想。”

科幻科幻,便是如此。

曹主编对桑晓晓的文章很感兴趣:“今天有空拿来我们编辑部么?要是没空,我让人过去拿也成。总比邮寄快一些。我们正在编排版,要是合适校对后之后就能直接用上。”

桑晓晓下午有课:“你们来人,我告诉你教室。”

她报了教室的名,曹主编记下后应了。

桑晓晓搁下电话,转头去吃饭。另一头的曹主编在编辑部里问了声:“谁去趟三木学校?她新的短篇写好了,说是要投稿。”

没名气的人投稿,信件夹在在一堆里,得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打开。有名气的人投稿,编辑争先恐后恨不得去拿稿子:“我我,我腿长!骑自行车飞快。”

“我打车!”

“你这位同志非常不友好,怎么能因为我们编辑部有钱,就随意开支?这事我不支持。我愿意坐电车去。为公共建设添砖加瓦。”

曹主编选了个年轻人:“就你去。别把稿子弄丢弄脏了。她那手字,我跟你说以后就是原稿拍卖都有人买。我全留着的。”

精明还是曹主编精明,众人一时间看向曹主编的眼神都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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