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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狼窝里带了一身伤回到盲区,周适休养了三天伤口才愈合,至于以后会不会得狂犬病,那就听天由命了,毕竟李老头手上只有一些普通的消炎药,狂犬疫苗是没有的,就算是上医院去偷,恐怕也很难偷到,现在的人都是自己顾自己,连养宠物的都变少了,医院几乎不备这种疫苗。
骗周适进了一次狼窝,原本话痨子一般的李老头突然间变得话少了,周适养伤的第一天晚上,他一个人跑出去,天亮之前弄了一头梅回来,周适也第一次尝到了真肉的味道,那味道让他终生难忘,那细嫩鲜滑,入口回香的烤鹿腿,是他这一辈子吃过的最鲜美的东西,可是吃着吃着,他就觉得满嘴发苦,眼睛里不由自主地涌出了泪水。
“人生本是一场苦难,要学会修行。”一旁大快朵颐的李老头只扔下了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又继续没心没肺的啃食着鹿腿,四根鹿腿他一个人就啃了三根,最后吃得肚子发胀,破天荒地躺在周适的旁边眯起了眼。
虽然心里一直发狠誓,有机会一定捅死这个坏老头,但是现在机会到了眼前,周适握了握手上的匕首,摇摇头苦笑一下,继续用匕首削着鹿腿上的肉。
“坏老头已经坏到流脓,无可救药了,那就让他继续脓坏下去吧。”周适当时在心里这样解嘲着,他心里清楚,坏老头虽然蔫坏,但是真真切切的教他怎么在这个更坏的世界里生存。
经过了这疯狂又奇幻了一个来月,周适认识到了一点,生活跟生存是不一样的,同样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绝大部分人,包括被通缉之前的他在内,于这个世界而言近乎不存在,因为他们无法留下仅属于他们,并表明他们存在的印记。
大部分人是没想过要留,就像周适的父母,他们在亲生儿子的心里都几尽不存在;少部分想留的却总会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抹掉,就像队长,他的妻子就生存在他的心里,可他一旦死去,不管他们的爱情多凄美,也将随风而逝;唯有极少部分足够特殊又足够强大的人,才能在这个时代铭注下名字,表明他们真实的存在着。
如果有机会,周适当然选择生存,而不只是苟且的生活,哪怕代价是粉身碎骨。
当然,周适不会认为坏老头教他如何生存是为了好玩,就算坏老头对他无所求,其后面的组织也不可能是做好事不求回报的活雷锋,不过周适问过坏老头几次,他都说时机未到。
伤养好后,周适也有了一个选择,此时的他可以自己独力在盲区生存了,完全可以跟坏老头来个不辞而别,让他的所有打算都落空,也算是报复他的一种方法了。可是犹豫了一晚,周适还是决定了继续跟着坏老头混。
“小爷我不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只是还没有把坏老头的本事都学会,到小爷出师之日,就是坏老头生不如死之时。”周适心中自我解释了一句。
第二天,周适就有些郁闷的发现,自己白纠结了一晚,因为坏老头已经不见人影,所有物资也一并带走了,早餐都没得吃的周适莫名的有些失落,连练武都定不心来,附近有个老鼠路过,他都忍不住跑出去看看是不是坏老头回来了。
到了下午五六点,周适确定了一点,坏老头抢先一步跟他来了个不辞而别,扔下他不管了,饿了半天的他莫名的有些委屈,这感觉跟当年被父母遗弃在学校很像。
“靠,胡思乱想什么呢,只有小孩和宠物才会被遗弃。”周适懊恼的摇摇头,“哦,不对,老人也可以被遗弃,哈哈哈,坏老头,等着吧,有你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时候。”
周适幻想着坏老头老得动不了却无人理会的悲惨样子,心情总算是舒坦了些。这个想法有些阿q了,周适很快就有些无奈地摸了摸空瘪的肚子,幻想填不饱肚子,他现在要靠自己养活自己了。
研究盲区地图,找出一条相对安全的路线,以及两条应急路线,周适离开了小窝,开始第一次独自外出觅食之旅。
作为一个人口八千万的巨型城市,腾信新城的夜生活却不繁荣,因为大部分工薪阶层都宅家省钱,只有少数人愿意把钱浪费在酒精和声色上,所以到了晚上十点之后,大半个城市就会熄灯休眠。
周适从一个下水道口钻出头来,四周昏暗的路灯下看不到一个行人,确认没有危险,他才爬出来,并快速的闪进黑暗的角落里。
“自己越来越像老鼠了。”周适心中自嘲一下,开始确认自己的具体位置,然后从地图上找出可能藏有食物的商铺。这个点商铺一般都歇业了,潜进去偷点东西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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