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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还记得任务吗?”他的牙齿已经不受控制地开始咯咯打战了。
“你知道我是怎么在两年之内就从列兵升到少尉的吗?”
一件长风衣飘然落到他的身前。他愣了一下,赶紧俯身捡起,再次仰起脸:“少尉?”
“披上吧。再听我说十分钟你再走,好吗?”
风衣的内衬带着十分宜人的温度,皮肤一触上去他就忍不住满足地呼出口气。“为什么这么说,您还在留在这儿?您把衣服给了我,您不冷吗?”
“因为我很能杀人。”路歇说。“杀人是很重要的才能。只要不断杀人,功勋,荣誉,地位就都会有了。服役期间我杀的最后一个人是一个高级将领,但不是在前线,而是在他们的驻地。我现在都记得他的样子。”
那个将领金发碧眼,带着同样金发碧眼的女儿生活在驻地。他的头在空腔效应的作用下炸成了碎片,飞溅到四面八方,他的女儿在旁边目睹了这一切。
“我杀了他,俘虏了他的家眷,立了大功。我那时的长官很高兴,破格提拔我,所以我又可以连升两衔。”
“……真是了不起。”
“谢谢。”火星熄灭了。“你去休息吧,晚安。”
“可是任务——”
“天亮了我就来叫你。”
他确实有些困了,也疲于跟一个神经病交流了。
明天再说吧,他想,反正最后失败了被枪毙的也不是自己。
他回到楼下的房间里,头一沾上枕头就沉沉睡了过去。
早晨八点他睁开眼,对着天花板出了会儿神,然后猛地坐了起来。
一身军装的omega从穿衣镜前回过头,“早安,可以再睡一会儿。天还没亮。”
他瞪大眼睛,怀疑是昨晚的梦还没醒。
这神经病穿上军装……也太像那么回事了点儿,一晃眼他还以为看到了照片陈列在红厅光荣墙上的某位荣光赫赫的首长。
头有些痛。“我昨晚梦到……有人跳楼了,还有救护车?这是不是预示了什么……”
“原来你都听到了。是没睡好吗?”
他缓缓放下揉按太阳穴的手。“……真的有人跳了?”
“是的。”路歇在想办法让衣领更松一些——军装的设计不会考虑呵护omega腺体这个问题,即使隔着一层护颈腺体都被磨得生疼。“从九楼。他们可能以为自己摔不死。其实头中枪没什么痛感,从九楼跳下去却要煎熬一会儿。不过这样也好,不用处理尸体了。”
“您……您已经完成任务了?”
“这是少校的奖励。”路歇张开手臂转了一圈,“好看吗?我还从来没穿过新式的制服。”
仿佛是满意了,路歇又把衣服脱了下来。他赤裸着站在镜子前边,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张纸。
“……那是什么?”
“是下一个。”他坐到床边,拽来一条裤子,理所当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