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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绵千里的阴山山脉,积雪融化,与血水混在一起,沿着山峦潺潺流淌,横穿戈壁。
从嘉峪关外到阴山下,尸山血海,秃鹰环绕不绝,等不及要大饕一顿。
秦盛便屹立在尸堆之上,手中的枪早已磨钝,身上脸上皆被血染成暗红,嘴大张大合喘着粗气,两眼失了焦点,只能望到一片血红色。
阴山破,蛮人灭,自此以后,漠南无威胁。
然,一将功成万骨枯。
秦盛在此时,睁眼闭眼都是死在战场上的兄弟们,他太累了,尚且没有余力去庆贺战争的胜利,比起笑,他更想大醉一场,大哭一顿。
一只柔软的手自他身后伸来,将他手指一一掰开,使他松开了那杆浸血的大枪,身体有一瞬的踉跄。
施玉瑶握住了那只原本握枪的手,慢慢收紧,轻声启唇说:“结束了,雁行。”
也就在听到她的声音,秦盛眼中的光亮才能慢慢恢复,粗糙的指尖颤动不休,慢慢回握住了那只柔软的手。
……
秦盛假死,在朱传嗣和朱昭看来,是件全然天方夜谭之事,即便二人都有自己的猜测,但直等到结果摆在面前,脑海中能有的也只是嗡嗡鸣响。
蛮人和汉人,几百年的血仇,几十年的对立,莫说如今,即便是当初英雄辈出的末年乱世,将他们赶出中原,也已是耗尽了一代神将的毕生心血。可就是在几十年后的今天,二十出头的将军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门,设计陷阱,以身作饵,将整个阴山蛮族,一网打尽。
夜幕降临,将士们在载歌载舞,庆贺战争的胜利。最主要的三个人却各自安静,于漆黑夜色中偏居一隅。
秦盛不言不语,一时难见任何人,只留了施玉瑶在身边陪伴,夜间门连烛火都见不得,嫌灼眼睛。
朱昭登楼远眺,瞧着嘉峪关外的高原大地,不禁泪流满面。
白骨砌出的胜利,以血换来的疆土,宗室区区多少人,输与赢,到最后,伤及的还是百姓。
朱传嗣在朱昭身后,同样眺望阴山,目光扫过如巨龙脊背的山峦,仿佛能越过山巅,望到那后面的茫茫漠北大地。
阴山收了,蛮人灭了,但阴山后面还有大漠,大漠后面还有山,山的后面是胡人部落,胡人部落后面,是西域各国。
人外总有人,山外总有山,朱传嗣不禁在心里向自己提出一个有趣的问题——“敌,杀得尽吗?”
哪怕他们当前算是老实,但没有什么是始终维持一成不变的,冬去春来,春去夏至,夏尽秋归,万物复苏,又落叶归根。
四季尚在变化,何况人心。
不过,管他呢。
等到那时候,他八成早就是白骨一具了,后来的麻烦,就留给后来人解决去吧。
转眼到了次月。
天气暖了,衣裳薄了,施玉瑶的小腹也稍稍有些隆起,须仔细才能看出。
她近来食量大了不少,不吃饱心便发慌,但吃太饱了又撑得难受,于是茶余饭后,总会拉着邀月上街闲逛,以往对于小孩子的东西毫无兴趣,现在看见卖小衣裳小帽子的,倒会瞧上两眼,挑上几挑。
卖小孩鞋子的摊位前,邀月瞥着施玉瑶那张饶有兴致的脸,冷不丁道:“你现在连你肚子里这个是男是女都不知道,眼下就买,岂非早了点?”
“我管那呢。”施玉瑶道,“瞧着好玩就买喽,到时候要是用不上,就全部打包回去送老三,反正她总有用得上的那天。”
邀月心想,果然,这女人做事永远图个当下乐意。
挑了片刻,施玉瑶挑出两双小鞋子,付完钱就托在手里继续逛,途经酒楼时有个喝醉了的醉鬼不长眼,走路摇摇晃晃差点撞她身上,没等邀月出手,施玉瑶已经利索一躲顺势踹了一脚,眼瞧着对方摔了个狗啃泥才愉悦离去。
邀月跟上去,品着施玉瑶方才的反应动作,颇有些沉思。
平心而论,虽然她总对她的身手一副看不上眼的样子,但一个千金小姐能有这种手腕,也是万里挑一的了。
“哎,”邀月叫了施玉瑶一声,道,“我问你啊,假如以后这个小秦他长大了,你会乐意他学武吗?”
施玉瑶挺纳闷她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不过还是认真想了下回答:“是女孩的话不学,我小时候也没专门学过,不过是跟人打架打多了练出来的,正经学武吃苦吃太多了,我能狠下那个心,秦盛也狠不下那个心,我怕他为了他女儿跟我急眼。男孩那是肯定得学的,又不短他吃穿的,长大以后文武两样总得占一样吧?万一书读不好,武也就会那两下子,带出去丢不死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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