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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玉表情古怪地收回手,瞅一眼这叔的穿着,最后一摊小手。
“你我有缘,诚惠五块,给了再说,绝不骗人。”
男人稀奇地看他几眼,兀自一乐,也没多说什么,从口袋里掏了五块钱就给他。
“行,我给你!”
反正也就五块钱,又不是成百上千,他就看看这信誓旦旦的小孩,最后到底能说出个什么花来!
摸着手里的五块钱,秦玉自我感动了一秒。
虽少,但这可是他凭本事赚的钱!
回去给方女士买根五毛冰棍儿。
收好钱,秦玉看向男人,板着一张小圆脸道:“叔叔,你今天会被狗咬,在大街上被狗咬,很惨的,大庭广众被扒了裤子,穿的还是粉红内裤,所以我劝叔叔今日最好不要上街游荡。”
男人:!
猛地睁大眼,孙志伟脱口而出就是一句话。
“你怎么知道我穿的粉色内裤!”
围观群众:……
几双眼珠子就这么齐刷刷往下,十分默契地落在孙志伟不可名状的部位。
秦玉默默捂上汤圆妹的眼睛。
不雅观,小孩子不能看。
孙志伟低头,一把子抓住自己的裤腰带,羞恼地低吼道:“看什么呢!都往哪儿看呢!我裤子穿得好好的没掉!”
咳咳咳。
裤子掉不掉的,这谁说的好呢。
万一他就是内裤套的高,皮带没系紧,拉链没拉上,恰恰好就给人孩子看见了呢?
脑子里是这么想的,但话绝对不会就这么说出来,围观群众吃瓜还是有点素质的。
就是各自那双招子吧,稍微微有那么些活泼了。
孙志伟对自己裤衩子的情况其实很自信。
毕竟他是个喜欢粉色的大男人。
一个男人喜欢粉色,这在某些带有偏见的人看来,就是在挑战世俗观念!
喜欢粉色的男人那就根本不是个男人!
太不阳刚了!
所以孙志伟从来不敢将自己的喜好表现出来,平时他就只能偷摸摸喜欢,连家里人都不知道,就怕被镇子上的人知道后耻笑。
像穿粉色内裤这事,孙志伟但凡穿了,那每次出门都是藏得相当严实的!
所以,什么内裤套高,皮带松了的绝对不可能出现!
孙志伟摸摸裤腰带,狐疑地看向秦玉,“你在哪儿看到我内裤的?”
这话说的,以为他说的是假的呗?
秦玉微笑,“叔叔,你自己想嘛,从你出门到现在,你觉得我有机会看到吗?我妈妈说了,偷窥不是好习惯。”
所以他不干这猥琐活儿的。
孙志伟仔细一想,发现这小孩儿说的也对。
他可不就是从家里边刚出来么,裤子好好的压根就没动过,这小孩儿根本就没拉他裤子偷看的可能性!
难道是瞎蒙的?
孙志伟可不相信什么算命。
秦玉才不管对方信不信呢。
他话都说得这么明白了,这叔要是不信,难道他还得一直跟着他充作保镖不成?本就银货两讫的事。
而且吧。
这叔其实也就是倒霉的被狗咬了下屁股,再不小心地被狗扒了裤子,然后又很不幸地在血洒大街满地跑嘛,没啥子大不了的!
至少人还活着啊。
反正丢人的不是他……
看这叔还是一脸怀疑的样子,秦玉抬头,微笑问道:“叔叔,你还有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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