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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犯罪现场【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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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有着它独特的“魅力”。

白灵赞同这句话。

这是她从自己的首次现场露天尸检,一起连环枪击案中学到的。

案件发生地点位于波士顿南部一个臭名昭著的西裔聚居区。

现场共有三名受害者,死状各异。

第一名死者为中年女性,仰面躺在屋外草坪上。胸部中弹,伤及心脏大动脉,当场死亡。

第二名死者为第一名女性死者的丈夫。中年男性,坐姿倒在门廊。腿部两枪、腹部一枪,流血致死。

屋内是第三名死者为一位老年女性。

行动无能,下肢瘫痪坐在轮椅上。

她的脑门正中中弹,死状十分凄惨。脑花迸溅了一地,连房顶吊扇上都沾了不少。她的脑袋被手枪轰掉了半边,眼睛却还圆睁着,像是要看清枪击者的真面目。

她那双浑浊的黄眼睛中,写满了恐惧与绝望。当场让几名年轻警员呕吐了。

白灵的导师尼克斯蒂芬斯,那时应波士顿警方邀请,前来犯罪现场协助验尸破案。

他一见这三具死状凄惨又各不相同的尸体,当场即兴背诵起九十年代苏格兰犯罪学家威廉拉夫海德的著名发言——“谋杀自有魔力”。

他问白灵枪击犯的首要目标是谁?

他最恨谁?

是那个年轻女人,还是中年的丈夫?

亦或是不良于行的老妪?

斯蒂芬斯教授在犯罪现场给白灵上了生动的一课。

“谋杀自有魔力”这句话当然不是在赞美谋杀。

它背后隐含的含义是:警务调查人员可以通过犯罪现场的蛛丝马迹、尸体的死状及其残留痕迹,将事件全方位还原,从而达到“读心”的效果。

“尸体会说话。”

“他们会告诉我们一切。”

“现场的痕迹也在喃喃私语。”

“灵——”

“一定要学会倾听。”

斯蒂芬斯教授在案发现场让白灵充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

去看!

去观察!

那时的白灵虽然已经经过了四年的法医学习,但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尸体现场,还是第一次。

她沿着枪击者的行进路线,一遍遍的演示。

又趴在三名死者的尸体上仔细观察枪击伤口。

近距离枪击的创口将人体直接爆出拳头大小的血洞。女人的肠子流了满地,男人全身的血液都流光了,只剩干瘪的静脉。

而那个老人。。。

白灵想起她的死状都要胃酸翻涌,险些呕吐。

这是她记忆中的经典一课。

法医的工作,狭义上是指针对尸体的一系列解剖活动。然而在实操中,和远离犯罪的人们想象相差颇大。

它不仅仅只针对受害者的尸体。更广意义上,整个犯罪现场都是法医们的主场。

那些遗留在现场的线索,需要法医通过耐心细致的发现、收集、拼凑,从而还原事件的全貌。

著名法医学先驱——埃德蒙罗卡在其经典的罗卡定律中介绍道:

凡两个物体接触,会产生转移现象。既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

那么,作为碎尸第一现场的桐宁街道134号,必然会遗留下一些关键的证据。

通过这些证据,白灵有信心可以以此来确认涉案人员的身份。这就叫做“铁证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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