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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良心中咯噔了一下,陪着笑有些忐忑的问道。
“这我哪知道!叫你去你赶紧去就是了,莫要慢慢吞吞教家主以为我办事不力。”
家仆头子板着脸道,不过紧接着他便又揽住了吴良的肩膀一边带他往外走,一边一脸羡慕的道,“不过我觉得八成是好事,你想啊,你入府才刚刚一夜而已,家主此前又不曾给你安排什么活计,自然便不可能是因为你犯了事家主要责罚于你,再者昨日小女公子曾问过你是否识字,咱们家仆中识字的人可不多,这便是你的优势,因此我猜测家主八成也是知道了你有这本事,打算委以重任刘能兄弟,你这回要是混出了头,可别忘了我啊,咱们好歹相识一场,昨天夜里夜巡的时候我还对你照顾有加哩,不信你问问其他的那些家仆,他们夜巡的时候有几个人敢比我起的晚教我在门口等着?”
若是读过一些书的人,应该都会说上一句“苟富贵勿相忘”。
这家仆头子显然不会说这些文绉绉的话。
“一定一定,这恩情我都记在心里。”
吴良连连点头,回头冲察木王子使了个眼色,教他先在这里等消息。
如此来到客堂门口。
家仆头子乖乖候在了外面,吴良一人走进去,但见甄家家主甄俨正坐在主位之上饮茶,而甄宓则坐在旁边的一个坐塌之上,轻轻抚摸着一条靠在她腿上的黄狗。
此刻甄宓的瞳仁已经恢复了此前见过的黑色。
那条黄狗亦是十分安稳的卧着,没有一丁点焦躁不安的状态。
虽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但在后世的许多恐怖片与恐怖故事之中,狗这种动物的感官都比人要敏锐的多,每当有妖魔鬼怪降临或是靠近,最先有所反应的便是狗了。
“见过家主,见过女公子。”
吴良多看了那条狗一眼,而后低眉顺眼的施礼道。
“刘能,我听宓儿说,你曾读过一些书,识得一些字?”
甄俨笑了笑,开口问道。
“回家主的话,小人只是略知一二罢了,上不得台面的。”
吴良低头说道。
“不知你这认书识字的本事从何而来?可是祖上曾有人入朝为官,只是到了你这一辈终是没落了?”
甄俨直了直身子,刨根问底道。
也难怪甄俨要问这么多,这年头文化垄断极其严重,再加上书籍用的都是简牍,制作成本非常高,一般的百姓根本就没有机会解除。
“家主误会了,只是早年跟随商队外出经商时,商队主人需要一个账房书记却又舍不得雇人,于是便教小人跟随小主人做了半年书僮,因此学了些皮毛为主人所用。”
吴良拱手说道。
“原来如此,看来你也是个聪颖之人,否则那商队主人又怎会偏偏选了你。”
甄俨点了点头,接着说道,“既然你有这本事也不要浪费了,恰好宓儿书房少个整理书籍的书僮,那些个侍女收拾的时候时常将宓儿的书籍弄乱,那么自今日起,此事便交由你来负责了,另外,既然做了书僮,你也不便再与那些老粗同住,免得有辱斯文,我已叫人将宓儿院落边上的一间偏房收拾了出来,稍后你回去准备一下,搬到那偏房之内单独居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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