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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杀他们!
一切,其实跟法律的严苛程度没有太大关系,不是吗?
嬴政这样想着。
祭天的时候到了。
典仪开始了。
轰隆隆的鼓声。
编钟悠扬。
笙瑟起来。
天兵骤降,斩虎杀狼。
仪式感很足。
但其实,嬴政觉得并没有什么意义。
也没啥作用。
就是唬一唬台下不经常见到祭天、不常听音乐的人而已。
他用手指戳了戳供桌上的肉。
很硬,估摸着是半熟的。
半熟的肉,嬴政曾试吃过,总的来说是不好吃的。
哪儿的什么野神这么没品位,会喜欢吃这种东西?
放在鞠子洲那种人面前只怕他都吃不下去吧?
无非是祭完天,拿了去给人吃罢了。
至于为什么煮个半熟。
这大概是因为以前食物紧缺时候,这么多的肉需要留着慢慢吃吧?
煮个半熟,用盐巴腌渍了,可以存放更久。
嬴政没有念什么祭天的文稿。
他根本没有叫人准备那东西。
无聊!
斩虎杀狼,取我羔羊。
但是祭天总要说点什么,总要做点什么的。
更何况是如今面对着这样的选择。
阳光有点刺眼。
嬴政将头上的发髻打开。
他本来就没有穿着什么华丽的冕服,自然也就没有戴着高冠。
戴着高冠、穿着冕服,做什么都是不方便的。
也没有多少傻逼喜欢整天穿戴那么多东西。
很重的,很累的!
那些东西大约是要炫富吧,别人连完整的遮蔽身体的衣服都没有时候,你却穿了袖口都能够拖地数尺的肥大衣服,足以证明你比别人更富裕,也足以彰显自己不用参与到任何实际工作里面去的状态。
就那样,也是无聊得紧。
取我羔羊,奉养我爹娘。
披了发,阳光就不那么能够刺到眼了。
想了一会儿,嬴政又将脚上的鞋子、足衣踢掉。
赤脚踩在冰凉的石板地面上。
有一次他这样看过月亮之后,就很喜欢这种实实在在踩到地面的感觉了。
披发跣足站在这庄重而严肃的地方,嬴政没有什么不自在。
天罚无量,诛虎除狼。
面对过很多事情。
学习过最精妙的义理。
管理了一整个国家。
他诛杀过许许多多的人。
大部分是挡了路的人。
粗粗算来,该有几万人了。
大约比一场大的战役里战死的人要多吧。
从智谋上看,从理性角度出发。
从矛盾的发展层面入手。
嬴政都有经验,也都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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