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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钟后。
秀发高高的挽起,穿着一身白色职业套裙的沈醉,脸上戴着一副大墨镜,挎着小包,踩着黑色的小高跟,哒哒的从酒店大厅内,走了出来。
朱唇一点,面无表情。
等她默默的坐在副座上后,李千帆启动了车子,随口问:“马上就要天黑了,戴个墨镜装什么呢?”
“我的眼睛哭肿了,我戴个墨镜遮掩一下,也是装了?”
沈醉摘下了墨镜,看着李千帆冷冷的反问。
李千帆看向了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有着明显的红肿。
看来午后返回酒店后,她又躲在房间里蒙着脑袋,又痛哭了许久。
楚楚可怜的小模样——
可想到本该早上就能回来,却被她拽回苗圃,当了几个小时的主人那件事后,李千帆就没好气的说:“你的嗓子还喊哑了呢,你怎么遮掩?”
沈醉——
抬手就掐住了李千帆的肋下,很用力!
“松手!”
李千帆疼的咧嘴,挣开她的手,随口骂道:“贱人,就是矫情。”
要不是如花大佬再三叮嘱,千万不要刺激卧底,李千帆早就问问沈醉,以前在公司的那两天,她怎么没因此把眼睛哭肿了。
还他娘的,大白天邀请人家去她的休息室内,毁丝。
时而烈妇时而荡漾的样子,这不是贱人,又是啥?
我呸!
沈醉大怒,沙哑的声音,猛地刺耳:“你骂谁贱人呢?”
李千帆目视前方,口齿清晰的回答:“光天化日之下,让车子摇晃了足足三个多小时,难道还不贱?”
沈醉——
顿时脸红,口结。
她倒是很想咆哮:“我那是报仇!”
问题是,谁家的报仇,是那样的报法啊?
就算沈醉特想把李千帆,千刀万剐,却不得不承认一个铁一般的事实。
那就是她在第一次“报仇”时,就是把李千帆当做了惨遭主子,肆意践踏的奴才。
没有任何的感情,动作要多么的野蛮粗暴,就有多么的野蛮粗暴。
“弄死你!”
这几个字,在她第一次报仇的50分钟内,她至少嘶喊了八十八次。
可接下来呢?
无法控制的喊着哥哥,求人家弄死她,倒是喊了两百多次。
“行了,行了。反正你的丑态,已经摆在了太阳底下,也没必要再装了。”
李千帆满脸的不耐烦,却又若有所思的打量着沈醉。
沈醉被他看的心里发毛,赶紧戴上了大墨镜,问:“你看什么呢?”
“我总觉得,你不是沈韵。”
李千帆缓缓的说。
砰!
沈醉的心儿,顿时狂跳了下。
幸亏她戴上了大墨镜,李千帆没有看到,她的双眼瞳孔在骤然猛缩。
再加上因她哭的脸眼肿,甚至脸上还有被某个男人,种上的“草莓印”,出来之前特意敷粉,遮住了脸色的变化。
要不然,李千帆肯定能看出,这一刻她心里是多么的怕!
呵呵。
沈醉轻笑:“我不是沈韵,又是谁?”
“没什么。”
李千帆却摇了摇头。
他也觉得,他想多了。
只因——
他们在一起时,她喊哥哥的声音,和某些动作,都是李千帆最熟悉的。
相貌可以换,皮肤可以用黯光膏来改变。
但情到浓处时的声音,尤其是某些动作,那都是发自肺腑的本能表现,可不是谁都能模仿出来的。
“其实如花大佬说的没错,她外在上的改变,是因为被我那番话(三天恢复自由)给刺激到了。她这才赌气,不想我挨着她坐下。故意当着我的面,表现的和高凌王很亲热。唉,还是以前的那个她好。”
李千帆想到这儿时,忍不住的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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