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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五章 死要钱【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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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那些首饰,虽然也可以认定为文物,但作为首饰,可以认为是一般古董物品。

在封燊坚持下,这些东西也被他拿回来了。

封燊拿了那些东西,并没有带回家,而是首先去银行将那些首饰存保险柜了。

这样的东西,他要是拿回家就是傻。

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现在他将东西收回来了,说不定第二天就满世界都知道了。

说不定第三天就能招来贼。

至于金条,他本来想卖给银行的。

可是银行告诉他,它们不收黄金。

准确来说,银行只回收它们自己销售的那些投资型黄金。需要有证书的,而且还要收手续费。

封燊这些黄金,虽说可以证明是合法的。只是银行不收。

当然,银行的经理给了一个非常合理的理由:“民间黄金,在纯度上比较难确定……”

人家不收,封燊也没办法。总不能强买强卖……

不过他也没打算留着这些黄金。

理由同样是怀璧其罪。

人其实是很奇怪的。

据说,人是天生喜欢金光闪闪的东西。又据说,那是因为人类的祖先,曾经历过严重缺水的历史。有水就有生命。

而粼粼水波的水面,在阳光下会闪闪发亮。

于是金光这种颜色,就被印刻在人类的基因里,会导致人类内分泌失调,从而产生兴奋……

所以,如果一百万的钱,跟价值一百万的黄金放在一起。黄金肯定更吸引人。

这批黄金如果他还留着,更容易找人眼红……

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卖了换钱。

所以,他去‘当铺’将金条给卖了。也卖了六百多万。

这笔钱,封燊并不是很在意。他在意的,是这钱能结算积分。

他心里暗地里偷笑。他只是从手指缝漏了一点给那伙人。

是的,几百件古董,还有一对金银珠宝,只不过封燊故意放在水下地窖,好让那些人不至于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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