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www.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嗯……算是吧。”
杨林已经懒得跟别人解释众合是他们五个创始人一同建立的定义,且实际上在很多人的意识里,掌舵人就是老板,这也没什么问题。
“我的天……”何琪瞪大了眼睛望着杨林,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
她知道众合的老板叫杨林,毕竟身为滨城人,众合这个后起之秀的声音着实是很大的,只是她根本就没有把当初在移动公司的杨林跟众合的杨林重合起来。
而当她知道了杨林的真实身份之后,也远比其他人更加的震惊。
或许别人只知道杨林的商业眼光和手段很强,能从无到有将众合一手带到如今的位置。
可是何琪却是从他手里买过歌的。
这也是为什么何琪最开始没有想到众合的杨林就是他的原因了。一个能写歌的才子和一个网络公司的老板,这两种身份的冲突感实在太强了。
“这个先不用感慨,你刚才跟我说,歌的事情有些丢人?为什么会丢人呢?”
换成别人问何琪这个问题,她肯定是避之不及的。
但是杨林……不同啊。
此时王斌和孙航已经不在当场,说起来也就没有了顾虑。
何琪苦笑着道:“这事儿……说来话长了,当初我拿了你给我的歌,信心满满地想要闯一片天地……”
在滨城的时候,何琪在拿到杨林卖给她的歌之后,第一时间就跟乐队里的人进行了紧张的排练和录制。
随着一首首地录好好,乐队里的伙伴们也是信心满满。这是已经拿到原作者授权的歌曲,也就是说他们就算署名是自己原创的也不会有任何的风险。
并且,其中一首沪市的一家唱片公司已经表示了浓厚的兴趣,想要他们的小样,然后决定签不签约。
结果,也是很顺利地通过了对方的考核,即将进入签约阶段。
不过,问题也是出在签约阶段。
对方给出的条件十分苛刻,几乎就相当于用很低的价格来买断何琪的歌,虽然他们表示会跟何琪签长约,也保证对她的包装和推广,但何琪感觉对方的态度跟当初与自己谈的时候有明显的变化,她总觉得会有问题,最后考虑再三,她还是放弃了跟对方签约,转而决定进京,想着京城那么大,机会也必然更多。
乐队里的伙伴,在这个时候却跟何琪发生了分歧。
在何琪看来,京城的音乐更适合民谣,而乐队的伙伴则认为沪市的流行乐环境更好一些。
双方第一次的分歧闹得不欢而散,最终在何琪执意要求下,他们也无奈妥协,谁让这些歌都是何琪买的呢?
何琪认为是自己说服了他们,但她哪里知道,她的这支乐队里的其他人,并不是都有一个音乐梦。
组乐队,对于他们中的某些人来说,也不过是份工作。
如果只是何琪想去京城或者沪市发展,那由她去就好了,大不了大家分开嘛。
奈何在跟何琪排练了那么久之后,他们也看到了那些歌的潜力。
搞乐队的都知道,一个能原创的主唱才是乐队的灵魂,在技术差不多的情况下,其他位置的成员真的是换谁都一样。若是这样的离开,他们不甘心。
所以,他们只能跟着何琪一起进京。
何琪信心满满地找到了京城几家唱片公司,将自己录制好的小样发给了他们。
不得不说,这些歌的质量是真的不错,几乎所有投稿的公司都对他们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可让何琪意外的是,每当她跟对方进入签约阶段的时候,总会出这样那样的意外,不是对方突然表示暂时不签歌手了,就是提出了非常苛刻的条件。
一次两次何琪也就忍了,但是次数多了之后,她也意识到其中似乎有些问题,只是她并不知道问题出在了哪儿。
直到碰壁无数之后,她们才被一家规模不算大的唱片公司签下。
而经历过前面数次碰壁之后,疲惫的何琪却依然仔细地审核了合同。
而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才发现究竟是哪里不对了。在她不动声色地调查之后,她终于确认,自己是被自己最信任的乐队伙伴给出卖了。
他们提前跟唱片公司私下沟通,在合同里用了卡了文字游戏,虽然看起来给何琪的签约价格不低,但是想要拿到钱,除非是跟他们签低价的长约。
“那些钱,对于新人来说的确还算不错,但是,在签约期间我也只能拿到那么多,就算以后歌火了,跟我也没有任何关系,十年的时间里,我都只能拿新人约的薪水。”
杨林听罢也是摇头,这就相当于人家通过合法的手段,将何琪连同那些歌都摁死在了他们公司,只要歌曲的传唱度火起来,连带着把何琪捧红,那么她就成了性价比最高的摇钱树,她越红,对于公司来说就越赚钱,最好能成为天后级的人物。
谁能拒绝一个能赚九牛,却只需要拔一根毛给她就可以了的天后呢?
“照你这么说,联合着一起坑你的那些以前的朋友,他们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杨林觉得如果能让他理解她那些所谓伙伴的做法,那这里面就必须要有合适的利益,否则,损人又不利己,这特么的得是多蠢的人才能干出来的事儿呢?
“配合他们让我签约,肯定是有钱拿的,但是……这事儿既然被我知道了,我也不可能让他们那么轻易地得逞。”说到这里,何琪微微地叹了一口气……
“你……跟他们签了?”
何琪摇摇头:“没有,如果签了,我哪里还有可能在酒吧里唱歌?”
因为发现了有人出卖自己,何琪一气之下跟他们分道扬镳,只是因为之前投稿了太多的唱片公司,加上他们从中作梗,但凡跟那几首歌有关联的小样,再也没有唱片公司关注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