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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不是恋爱脑,不能因为连殇长的好看,就忘记了他的身份。
她永远记得,连殇出现的那一天,她被一个乞丐袭击,血滴落到了祖母绿项链上。
然后连殇出现了。
漫天的黑雾,凝结成一个巨大的黑影,它狂笑着,面目狰狞。
黑影冲向了乞丐,瞬息之间,只剩下一团软肉,仿佛失去了骨头,软趴趴的滩在地上,像一摊淤泥。
就在杜烟脚边,失去骨架支撑的面目,扭曲的五官,那双眼睛似乎还在看着她。
杜烟躲在一旁瑟瑟发抖。
直到很久之后,黑雾消散,连殇出现在眼前。
杜烟见过连殇最可怕的样子,从此之后,不管连殇对她多好,她却总是忘不掉最初的那一眼。
对于自己不了解的存在,总是下意识的感到恐惧,因为无法了解,就代表着无法掌控。无法掌控,也就代表被背叛时无力反抗。
就像野兽一样,你可以靠近它,和它做朋友,但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反噬。
活了千年的连殇,就是最冷血的野兽,他对自己的感情和他刻在骨子里的嗜血基因,这两者谁会赢,杜烟不敢去赌。
在连殇身边的杜烟是疲惫的,她始终保持着小心翼翼,生怕哪天他不高兴会杀了自己。
对一个不可控的人,她不敢交付信任。
“你还在害怕我,”连殇凑到杜烟面前,叹口气道:“以后我不在你面前杀人了,好不好?”
杜烟扭开了脸。
虽然连殇看上去像个活人,但其实他是没有温度的,每次离得近了,杜烟都能感觉到一股冷气。
可能连殇自己都没发觉,他的眼底眼底有着隐藏不了的阴冷,以及嗜血的狠厉。
所以每次看见他眼睛的时候,杜烟都会忍不住移开视线,不是她怯懦,这是人之常情。
她越发觉得小说就是小说,那些女主爱上鬼怪男主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嘛,看见就想逃跑了。
你也不想睡着睡着半夜睁眼,发现身边睡着张鬼脸,心跳能直接飙到180。
你以为那是心动的感觉吗,错,那是猝死的前兆。
杜烟现在差不多是习惯了。
但她怕她再受刺激,可能会当场去世。
看见杜烟不理他,连殇也不生气,拾起她的手,放在自己胸前。
“我知道你在害怕我,因为我的身份,但你要知道,我的心,曾经也是会跳的。 ”
杜烟那边什么样,南霈不知道。
那天晚上回来之后,他一个星期没敢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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