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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程易就起床了。
昨天从省城带回来的衣裳还没有整理完,昨天晚上和林清然熬夜也就整理了一半。
线头,熨烫,还得一套接着一套搭配好,虽说不难,但是实实在在是个大工程。
程易拿了一个大的铝制平底壶,又去厨房将早饭的粥做好,等了一会儿粥熬煮开了之后,这小锅里的水也嘟嘟的冒了泡。
不得不说农村里面的土灶台还是很有智慧的。
砌灶台的时候,放下一圈铝制的罐子一直延伸到靠近烟囱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铝制锅,当然,时间线往后推个几年,家家户户条件好起来了,这铝制的锅就会换成不锈钢的,耐烧,不容易裂。
常常一顿饭菜做好,这小锅里头的水就热了。
日常洗脸,洗脚,都能。
程易刷牙洗脸完毕,用水壶开水灌入,之后又往小锅里头添了新水,任由米粥熬着。
他回到堂前,将一件白衬衫仔仔细细摊开整理好。
这是一件女式的白衬衫,程易搭配了一件呢子半身裙,将黄色的配色搭配白色衬衫,十分百搭。
程易又往领口点缀了一枚叶子形状的胸针,闪闪发光,十分惹眼。
只是因为压在编织袋里,这衬衫看起来有些褶皱。
家里又没有熨斗,只能够用平底水壶装开水,勉强将就。
“咯吱~”
是门开的声音。
程易一抬头,就看见林清然走了出来。
她穿着一件素色长袖,下面两片裙,版型是a字的,撑着裙摆十分偏漂亮,再加上她的脚踝极细,裙摆一衬托,越发盈盈一握,叫人移不开眼。
“你这是在熨衣服?”
程易无奈点头。
“嗯,衣服的质量得方方面面照顾到才能体现出来,这衬衫容易皱,不熨烫一下不好卖。”
林清然抿唇一笑。
“我来吧。”
她走过来,从程易的手里自然而然的接了过去,轻声道:“男人哪儿做得了这些活?”
程易无奈耸耸肩,认了这话。
的确是。
搭配衣服自己还能够凭借上辈子的眼光完成,可是这种熨衣服的活,他基本上都是交给助理的。
自己从来不动手,不可能重生回来就会。
刚才自己烫了好几下,衣服也总摆不整齐,如今瞧着林清然居然三两下就完成了,程易倒是有些后悔昨晚上逞强自己一个人弄了大半宿了。
林清然的动作又快又稳。
一件件原本被压得皱巴巴的衣服,很快就恢复了原貌。
她甚至细心的拿了一把剪刀过来,将一些没清理干净的线头修整完毕。
期间水凉了,程易去换了几次热水,七点钟的时候,这些衣服终于全部打理好了。
为了防止再次弄皱,程易特意将老驴牵着到了院子里,将身后的板车打理干净,铺上一层塑料皮,之后将衣服一件件整整齐齐的放好,压着的时候也确保完全舒展开。
衣服很多,程易倒是没打算一次性卖完,毕竟将近七千块的衣服呢!
他带了约莫五分之一。
基本上每一套衣服都拿了。
东西整理好,锅里的粥也开了。
咕嘟嘟的着热气儿,程易赶紧打了两个蛋冲开,放在灶台的旁边,等着晴晴朗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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