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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回学校后,程程握着她那本被林锦欢嫌弃死的小说,趴在桌子上看了几页后,拍了拍林锦欢的肩膀,一本正经的问她:“你有喜欢的男生吗?”
林锦欢:“胡歌算吗?”
程程:“那是偶像好么!偶像!你偶像是胡歌啊,我喜欢周杰伦呢!”
林锦欢面无表情:“那是谁?”
程程:“……”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不知道周杰伦是谁?为什么这个世界上还有林锦欢这种怪胎!这简直是逆天的存在好么!根本不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好么!
程程:“那我换个方式问哈,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
林锦欢歪着脑袋认真想了想:“福尔摩斯……”
程程:“……”
好吧,她刚刚什么都没问。
林锦欢也没再理她,继续埋头题海,快要月考了呢,她可是下了决心要把生物考到第一名的。
程程嘟囔了一句:“你看你都不理我,你是不是不爱我。”
林锦欢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但后来的某个晚上,林锦欢在日记本上写道:“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带着少女特有的羞涩与矜持,也会因为共同守护了一个秘密而变成无话不谈的知己,继而在相处后,变成彼此深爱的关系。”
“在新班级一个多月之后,我才发现那个有漂亮眼睛的男孩子和我是同班同学。他现在成了我的同桌,哦,对了,他的名字叫做陆宁简,好听吧,我也这样觉得。”
——摘自林锦欢的日记。
2005年9月28日。
月考。
考场考号都是打乱的,一个考场30个人,一人一桌,中间过道的宽度,用程程的话来说,可以用来跑火车。
程程在九班,林锦欢倒算幸运,七场29号,仅仅是挪了个位置,并没有换班级。
吃过早饭在外班考试的学生就要各自去找考场了,程程扯着林锦欢的胳膊撒娇:“要分开了啊,考两天呢,你要想我啊。”
林锦欢把一颗草莓味的水果糖塞到嘴巴里,含糊不清的回应:“你是打算住在九班不回来了吗?”
程程很坚决的摇头:“中午吃饭等我!”
林锦欢扑哧笑出声。
她坐在七班教室倒数第二排一个靠窗户的位置,窗户外面是学校的操场,不时看见初一的孩子你追我赶的奔跑跳跃的身影。
把手伸到窗户外面,阳光透过枝桠洒下,光影跳跃在指尖。
她轻轻弯了下唇角。
第一场考的是语文。
写卷子的时候,前面坐着的那个男生不时偷偷回过头瞄几眼她的试卷。
林锦欢也不在意。
反正抄的再多也不是他自己的。
后来考数学,林锦欢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对于那些密密麻麻又颇为相似的数学公式和定理,她实在有心无力。
生物试卷倒还算简单,林锦欢觉得她大概能考满分。
两天的考试一晃而过,国庆长假开始了,林锦欢收拾书包坐上拥挤的公交车回了家。
2005年10月8日。
国庆节放假再开学的那天晚自习,班主任按着月考成绩调了座位。
林锦欢考得还算不错,她的座位在中间第五排,四个人一排,右手边的同桌是个脸蛋圆圆的女孩子,叫陈菲,左手边是两个男生。挨着林锦欢的那个有些丑,她和陈菲一致觉得,那个男生像《喜气洋洋猪八戒》里面的蛤 蟆精。
因为觉得丑,林锦欢连和他说话的想法都没有,更别说问他叫什么名字了。
她有些嫌弃,也许是相当嫌弃,反正她对那个男生的态度挺恶劣,说话也是夹枪带棒冷言冷语的。
同桌第三天第二节课,男生的胳膊不小心过了线,她拿起圆珠笔毫不犹豫的扎了下去。
男生敢怒不敢言,最后只能默默收回胳膊。
林锦欢嗤笑出声。
她想,自己这坏脾气,到了新学校,虽然收敛了不少到底还是戾气未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