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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饕餮】被偷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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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剑的丢失让温清海如鲠在喉,他知道,【凤髓】是他的师父最珍视的一件兵器,哪怕是在平时,师父也会时不时地拿出来保养。现在它丢了,温清海必须要将它找回来。

回想了一下二人走过的路,温清海确定【凤髓】就是在六亭县丢的,因为在客栈休息的时候,他还亲自为【凤髓】做了保养。无论是纪念还是使用,剑,都要时刻保持锋利,这是对兵器最基本的尊重。

所以【凤髓】的丢失时间,大概就是二人出客栈之后,一直到离开六亭县县城的这段时间里。

哼,他倒是想看看,到底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偷他这个江洋大盗。想着,温清海脱了外套卷起了裤管和袖口,忿忿地跳进了一尺深小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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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修桦是被一阵烤鱼的香气勾搭起来的。她翻了个身揉了揉眼睛,掀开了马车车篷的帘子,看到了篝火旁的温清海。

在她小小夫君的面前,插着三条烤鱼,烤鱼上撒着磨碎的盐巴,肥美的鱼肉被篝火烤得滋滋冒油,发出了阵阵的香气。

“醒了?”温清海似乎听见了身后的动静,他转头看了一眼,朝妻子歪了歪头:“吃饭了。”

修桦立刻穿好衣服跳出了马车——从昨天开始她就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烤鱼的味道还算不错,虽然一些土腥味难以去除,但撒上了盐巴之后,吃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两人一人一条吃完,修桦看了看剩下来的那条鱼,刚想说什么,温清海就拿着水袋去小溪中装水去了:“那条是你的,我刚吃过了。”

“居然敢背着我偷吃。”修桦拿起了穿着鱼的树枝,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她一边吃一边拎起了身边的小酒坛,放在耳边晃了晃之后,随手丢给了温清海:“都归你了。”

地上只有刚刚两人吃过的鱼骨和一条烧成了黑炭的鱼,哪里还有多余的?修桦也不点破,只是将剩下的酒都留给了温清海。

温清海反手接过了小酒坛,仰头将里面的女儿红一饮而尽:“吃完了休息一会儿,我们去会会那个贼。”

“茫茫人海,你打算去哪儿找。”修桦一边啃着鱼肉一边说道,“说不定人家偷完东西就跑去别的镇了,还是说,你有头绪?”

说实话,凤髓剑怎么样对她来说并不重要,那把剑是她的叔父修禅打造的,而且叔父和她说过,这些回忆里的东西只适合用来回忆,并没有什么实际价值。修禅曾和修桦说过,如果有一天混得吃不上饭了,就可以将这把【凤髓】拿去卖掉。

【剑圣】的成名兵器,应该会有很多人买,价钱也肯定不会便宜。

但修桦了解温清海,这家伙总是在一些奇怪的地方十分固执,尤其是事关她和修禅的时候。哪怕【凤髓】只是一件纪念品,他也一定会将之寻回来。

“没有,不过我了解贼。”温清海摇了摇头,“流窜作案的贼只是极少数,许多贼都是本地人,一来熟悉逃跑路线,二来也有固定的地点销赃。我打算先去县城里的当铺问问,看看有没有人当兵器的,或者去卖兵器的铁匠铺看看。这两把兵器都很有特点,应该很容易能找到。”

他是贼,自然了解贼的套路。他们偷完东西一般都有固定地点销赃,之后也不会去赎回来。当铺也知道这些人只是为钱,所以保管时间也很短,之后就会把这些赃物卖给对应的商铺,从中赚取一些差价。

“那我们回去住哪,总不能天天睡野外吧,还是说……”修桦扔掉了鱼刺,走到小溪边洗了洗手,看了看旁边的夫君,“……你打算重操旧业?”

“不可能,好不容易过上了正常点儿的日子,我可不想再去惹衙门注意了。不过……”温清海说着,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容,“六亭县县城这么有钱,贼肯定也不少,我打算给他们来个‘黑吃黑’。”

“贼就够下作了,你居然还去偷贼的东西?!”修桦愣了愣,她没想到温清海会想出这么个主意来。不过随后,她也露出了和温清海一样的笑容:“……不过,我喜欢。”

夫妻俩相视而笑,心照不宣。

六亭县的小贼们都小心点吧。

【饕餮】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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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亭县闹市区,一间古色古香的院子坐落在这里。院子和里面的建筑修得十分有韵味,却没有人愿意买这里。

因为这里是出了名的凶宅。

自从这里建成以后,前前后后有上百人死在这里,这些人中绝大多数是商人,有的甚至还被强盗灭了门。所以尽管处于闹市区,这里依旧没有人愿意买下来。

现在,这座院子被改成了一间当铺,经营者姓“纪”,人称【纪大老板】。称之为“大老板”并不是因为其生意做得多大,而是佩服其胆量。

敢买下这里,足以见此人的胆子有多大。

只不过这位【纪大老板】从不露面,平时的日常交际全都由雇来的当铺掌柜全权负责,所以也就没人知道长什么样子。

这天,曹掌柜照例清点着库房的货物。他知道这些货物有时是【赃物】,但他不必管这些——他们【聚宝当铺】做的是正经营生,只管收货卖货,不管货物来源,就算出什么事也查不到他们的头上。

当曹掌柜清点到最后的时候,他的目光落在了两个被布包着的长条形物体上。从外形上看,这两样似乎是兵器——但外形实在是太过奇异了。看了看账本上的记录,这两样东西一个四尺四寸,一个三尺九寸,长不长短不短的,和平常的兵器有很大的不同。

“把这个拿下来。”曹掌柜皱着眉指了指那件比较长的物品,对身边的小伙计吩咐道。

小伙计走上前想拿下来,却在那件东西入手的时候吃了一惊:“掌柜的……这什么东西啊这是?!怎么这么重?!”

看着差点儿将东西丢在地上的小伙计,曹掌柜骂了他一句。这些都是商品,有了什么损伤的话,会影响其价值的。可就在他打算接手过来的时候,却差点儿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他是单手拿的,惊人的重量让他一下子没握住,直接掉在了地上砸起了一阵灰尘,上面缠着的布也在掉落的过程中散开,露出了里面的物品来。

掌柜的和小伙计蹲在了地上,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把通体漆黑的铁杖,铁杖的杖身截面呈六边形,杖环处雕刻着荆棘,握柄的末端有着用来平衡的配重锤。整把兵器十分厚重,根本就不像一般人用得了的。

“……这是什么玩意儿。”掌柜的摸了摸八字胡,伸手摸了摸冰冷的杖身,却被杖环处的荆棘划破了手指。掌柜的猛然一缩手,他倒不是怕疼,而是这柄铁杖,似乎在吸他的血。

仔细看上去,才发现杖身上有着许多细小的纹路,他的血就是顺着这些细小的纹路流出去的。

“真是件怪异的兵器。”掌柜的摇了摇头,不想追究得太深。他是干这行的,知道有些东西若是追究太深的话,会给自己惹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让伙计将上面的血擦掉重新包好,曹掌柜指了指另一件物品。他必须要挨个确认物品的情况,这样在往出卖的时候才有议价的资本。

另一件物品要轻许多,只有四斤左右。打开了外面包着的布,一柄古朴的长剑出现在他的眼前。这把剑并不华丽,而且平衡也做得不好,剑身很长,但握柄却和一般的剑别无二致。唯一出彩的地方,大概就是剑鞘上雕刻的那只展翅飞翔的凤凰。

曹掌柜是个识货的人,知道敢在剑鞘上雕刻这种神鸟的人来头肯定不小。慢慢地拔出了剑,曹掌柜更是了解了这把剑的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剑的主人十分爱惜此剑,虽然这把剑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但剑身因为经常被沾了油的布擦拭,因此一点锈迹都没有。剑锋十分锋利,曹掌柜拔下了自己的一根头发放在剑刃上,轻轻吹了一口气,头发立刻断为了两截。

这真是一把好剑。光凭吹毛短发这一个卖点,这把剑最少也得值一百两银子。

曹掌柜让伙计拿来了油灯,打算好好欣赏一下这把剑,毕竟这样的剑哪怕是在江湖上也是极为少见的。可就在油灯的光照在剑身上的时候,曹掌柜突然睁大了眼睛,他的手抖了一下,剑立刻掉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回响声。

“这把剑是哪来的?!”曹掌柜没有去管掉在地上的剑,而是转头看向了小伙计,眼睛瞪得几乎快要凸出来一样。

“这……这是……”小伙计吓了一跳,他不知道掌柜的为何突然变得这般惊恐,“……是纪大老板托人送来的!就在今天早上!”

听到是自己的老板,曹掌柜愣了愣,随后不说话了,他捡起了剑,轻轻抚摸着剑身的侧面。良久,他轻轻叹了口气:“……你知道这把剑是什么来头?”

“……不知道。”小伙计摇了摇头,他就一打工的小伙计,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哪里能知道那么多?

“纪大老板也没说?!”

“……没说。”小伙计抓了抓后脑勺,“纪大老板只是说,有人将这把剑当给了她,让她随便处理,听纪大老板的语气,她好像也不知道。”

“不知道最好,不知道最好……”掌柜的松了口气,他轻轻摸着剑身的侧面,在油灯的微光之下,几个已经有些模糊不清的字慢慢显现出来。

【游龙戏凤升仙去,覆雨翻云鬼神惊。】

别人不认识,曹掌柜认识,他早年行走江湖,早就听说过这几个字。

只有一个人会在他的兵器上刻上这样的字,据说是为了纪念一位红颜知己。

那人,便是【南疆剑圣】,修禅。

“不许将这件事传出去,记住,有人来问关于这把剑的事,一概不知道,听懂了么?!”收剑入鞘,小心地用布包好,掌柜的瞪了一眼小伙计,严肃地警告了一声。

“……那我们还卖不卖啊。”

“卖?哼。”曹掌柜哼了一声,掂了掂手中的剑,“今天我敢卖出去,明天就会有人来买你我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