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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你驻守边关多年,打仗有多苦,难道你不知道?你就不想有朝一日,看到这天下再无战乱吗?”
“北胡蛮夷无数,大大小小的部落,宛若野草烧不尽,就算一个哈莫罕没了,难道就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哈莫罕再起?”
“大魏与北胡的战争,是自古就有的,只要北胡还有人活着,只要北胡永远比不上大魏富饶,那这为粮发生的争斗就永不停歇。”
“将军熟读兵法,可知为何会有不战而屈人之兵?归根究底,不过强之一字罢了。”
“大魏眼下是强是弱,将军难道不知?就算是给哈莫罕休养生息一百年,难道我大魏的火器司会怕?难道我军中儿郎都是群毫无热血气性的软脚虾?”
魏钰定定地看着卫城,诚恳道:“卫将军,我欲收服北胡,此计或许数十年,亦或上百年,不论时间长短,只为日后天下皆为我大魏国土,世上再无战乱。”
卫城让魏钰的一番话给怔住了。
在他的观念里,大魏与北胡那就是历来的死敌,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想止戈休战?
不可能!
想收服北胡?
更是痴人说梦!
毕竟,北胡那群蛮人要真讲信义,从前大魏打下来的那些北胡地盘也不会又被人占了回去。
主要还是北胡太大,北胡人受的教化太少,在北胡用中原的农耕模式安稳驯化北胡人根本不可行,以至于沦落到靠中原来养北胡,而这个负担太重,长期以往根本承受不起。
所以这收服北胡,卫城是不相信的,但他心里却很慰藉。
至少理想是好理想,说明贤王心是好的,就是有点天真不切实际,但这总比这皇子王爷是个不食肉糜的草包好吧!
卫城拱手,谢过了魏钰的好意,“殿下好意,末将心领,只这收服北胡一事,前人诸未能做到,恐恕末将难能相信。”
“所以这不就是在等我来吗!”
卫城怔住。
魏钰一耸肩,笑道:“卫将军,这前人做不到的事,不代表后人做不到,你不能拿着以前来说现在啊,这叫不思进取。”
卫城皱起了眉。
魏钰又道:“在这世上啊,办法总比困难多,北胡能否彻底归顺我大魏,你没亲眼见到过,怎么就能全然否决呢?万一成了呢?”
卫城欲言又止。
魏钰伸手止住,“这成与不成,眼下我说再多,卫将军估计也是不信的,不如这样吧,我们来给彼此一个见证的时间,就定三年吧!”
“三年时间,卫将军你仔细瞧一瞧边关的变化,看明白了,悟明白了,你再来告诉我,这北胡究竟能不能被我大魏收服,如何?”
气度矜贵的青年,那双眼里充满了勃勃生机和友善慧黠,他的身上没有自卑怯懦,也有没有愤世嫉俗,就像是他此刻的笑一样,包含着对生活的真诚坦率和热情,又不乏洞察世事冷暖后的敏锐通透。
够自信,也够英俊。
今日是卫城头一回看到这位大名鼎鼎的九贤王。
不可否认的,他之前只觉得对方与一些王公贵族没什么区别,但在这一刻,他承认他见识到了这位九贤王的魅力,似乎确与传闻中无二。
这位外人口中大公无私,宽容济下,千般万般好的九贤王,当真有种平易近人,轻易卸下心防且不自觉臣服的本事……
千好万好的九贤王冲他眨了眨眼,“卫将军,收服北胡不易,动辄好几年,将军一心为民,难道就不想把这时间缩短一下?”
卫城:“……殿下有话不妨直言。”
魏钰笑起来,“啊,那就有劳将军替我邀哈莫罕的四王女一叙吧。”
卫城:?
-
北胡,哈莫罕部落。
草原辽阔,属于哈莫罕王庭的地方却很固定。
放远望去,一大片白蒙蒙的蒙古包扎起,不见边界。
内部有部落子民在活动,外围有牧民在放牧,戎装的守卫在来回巡视。
哈莫罕的王庭聚集地旁有条小河流,一大群马正围在边上喝水。
突然,有马儿耳尖一动,紧跟着就有数匹马儿仰起脖子起身,撂开马蹄远离了小河。
马群刚散开,远处的草坡上就出现了一支骑兵。
“嘚嘚嘚……”
马蹄声紧蹙响起,骑在最前面的女子英姿飒爽,一袭红衣炽烈。
她带着骑兵越河而过,任凭水花四溅,面上也无任何惧怕之色。
骑兵穿过马群,很快就到了王庭边界处。
有守卫见状,连忙拉开围栏。
“四王女回来了——”
嘴里的话刚落音,骑兵便哗啦一下直贯而入。
“吁——”
入了王庭之后没多久,肆意奔腾的马儿就被主人给强行减慢了速度。
英姿飒爽的四王女带着亲卫从草原上回来,到了自己的帐前,才撂开缰绳下了马。
一下马,帐前就有人上来使眼色。
“四王女,有要紧事。”
一看到自己的心腹这般神色,四王女便知道这说的是要紧事。
她将马鞭甩给身后人,然后立刻进了帐子。
一入帐,心腹就道:“四王女,大魏边关那个卫城派人来给我们递话了,说是他们九贤王来了,想要邀您一叙。”
一听这话,四王女的眉头就挑起来了,“贤王?就是那个什么研究院,火炕还有用羊毛来制衣的人,是他?”
别认为四王女在草原上就什么都不知,毕竟聪明人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大魏别的发展,草原上也许知道的不是很清楚,但一些跟草原息息相关,且于他们北胡人有大用的东西,那他们一定是会搞明白的。
至少,大魏九贤王,这个跟眼下大魏一切发展都脱不开关系的人,四王女可是深入了解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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