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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一现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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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鉴定结论传开,大树村的人们再一次震动了。他们百思不解:“李景一家是老实巴交的翻身农民,平日与人无冤无仇,是谁这样凶狠,残忍地杀害了他们呢”

案件性质既定,刘阳迅速行动起来,一面深入调查,一面在中心现场外围勘查。

有一件事引起了刘阳的注意,上级部门给大树村生产合作社春耕货款1000万,1月2日将其中的 583万交给财务委员李景,这件案子是不是与这笔钱有关系呢抢劫杀人,然后焚尸灭迹,这也不是不可能的,着火那夜,合作社生产委员姚利不是到处查找李景的钱匣子吗他关心的可能就是这笔钱。

为了仔细研究火场情况,刘阳大勇几人在群众协助下把房架子扶起来了,正在这时,民兵队长刘维匆匆跑来,反映了一个情况。

他听人说,在李景的邻居邢德义家西墙根和烟囱上有血迹。孙处长和刘阳十分重视这个情况,立即带领侦查员去查看,在当地热坑取暖的烟囱大多是用土坯砌在屋子外面,起于平地,有两人多高。

刘阳等人发现,邢德义家西墙上一人来高的地方有喷溅的血点,越往下血点越多。

旁边的大烟囱根上有一大片擦蹭的血迹。拨开地上的一堆乱草,又发现了地上的一片血迹,还有人的牙齿、沾血的头绳和女人的发夹。

经法医马林检验,烟囱墙上的血迹的血型为a型,与夏天的血型一致。

将发夹和头绳交给李景的大侄女辨认,她说那些东西都是夏天所用之物。

种种迹象表明,那个地方极可能就是夏天被害的现场。

案件的侦查取得了进展,发现了第一现场,也进一步证实了此案并非火灾,而是杀人纵火这一结论的正确。

刘阳和大勇分析,八人被害,其中有一半是成年人,虽然被害者可能是死在睡梦中,没有搏斗,但犯罪分子很可能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人。

烧塌的房架子扶起来以后,刘阳请来消防队员仔细检查了火场,发现了火源,结论是:不是一处起火,而多处起火,这与群众反映的东屋先着火、西屋后着火的情况相符。

随后刘阳把侦查的重点集中在村内,到目前为止,突出了两个嫌疑人:邢德义和姚利。

邢德义,30岁,富农,尚未准其入社,李景家的3间新房是在分他家的宅地上盖的,之后他一直对李景在原属他家的宅地上盖新房耿耿于怀,有没有仇杀犯罪的可能呢

至于姚利,他在那天晚上为什么不灭火而急于找李景的钱匣子呢除了关心贷款的解释外,有没有别的目的另据群众反映,当天晚上散会后,是他和李景一起往回走的,更重要的是,在他的衣服上发现了血迹,经化验,血迹的血型与夏天的血型相同,可是,灭火时他并没触碰尸体,那么,这血迹是怎么来

经过多日的排查工作,刘阳把姚德仁的嫌疑排除了,他衣服上的血迹是群众抬夏天的尸体时溅上的。

排除了一个姚利,又突出了另一个赵二贵。赵二贵40岁在伪满和国民党统治时期当过保长,与邢德义是甥舅关系,土改时,他为邢德义通风报信,促使邢德义变卖浮财,逃避斗争,他入合作社后,工作积极,当了计划委员,他和李景两家合用一辆车,发生过矛盾,关系不好。

随后几天据群众反映,1月2日那天晚上开会中间,赵二贵说他头疼,提前离开了,合作社的贷款,是经他手取回,他是了解内情的几个干部之一,案发后他形迹反常,刘阳每次找他了解情况,他回去后都要哭一回,说:“老李家的事,我非受牵连不可。”

邢德义被列为重点侦查对象后,一反常态,见了刘阳和村干部都主动打招呼、反映“情况”。

他多次感慨的说:“今天的政府多宽大呀!要在过去,我住老李家近邻,不早把我抓起来灌凉水打板子啦!我一定积极收集情况,帮助破案……”

邢德义越是反常地表现自己,越暴露了更多的疑点。经大勇进一步侦查发现,在邢德义家的门上、坑沿上也发现了血迹。

在刘阳勘查了他家西边墙面和烟囱上的血迹后不久,他把这个第一现场给破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