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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集在雅江边,雅江盛产沙金,引来无数淘金人,在此地聚而成镇,镇名黄金集。
盛夏,夜晚。
凉爽的江风将白天的高温洗涤一空,让这里的空气变得清新而舒适。高尽懒洋洋的走在平坦宽阔的街道上,饶有兴致看着喧闹的小镇。
虽然已经入夜,但黄金集的晚上却比白天更加热闹。林立的商铺、熙攘的人群、喧嚣的声音,让高尽仿佛置身于繁华的城市,忘记了这只是一座边陲的小镇。
高尽千里迢迢一路风尘赶到黄金集,原本以为这里是一座荒芜衰败的小镇,却没有想到是如此繁荣热闹。
高尽笑了笑,突然觉得这一路的风尘很值得,在他看来死在这里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他喜欢热闹,所以也希望在自己死的时候也不会那么孤寂。
一品居外,一面一人高的铜镜镶嵌的墙上,高尽看着铜镜中的自己,感觉很满意。
即使经过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的赶路,此时的他却没有任何疲惫之意,他的身躯依然很挺拔、精力依然很充足、双手依然很灵活。
尤其是他的剑依然很锋利。
他的剑名叫长歌,当剑从剑鞘拔出时会发出一声清吟,如同歌者为逝者吟唱的安魂曲。
当然他还是有对自己不满意的地方,那就是他整洁的头发已经凌乱、华丽的锦衣已经起了褶皱、牛皮靴上布满了尘土。
高尽拍了拍身上的风尘,然后昂然走进了一品居。
这个时候正是用餐之际,所以一品居里的客人不下七八十人,但在这七八十人中高尽一眼就看见了王风。
王风一个人坐在靠窗的角落里,偶尔会抬头清秀的脸看看窗外的风景,但更多的时候只是安安静静的吃着饭。
他全身上下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根本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但就是这样一个不引人注意的人却偏偏引起了高尽的注意。
最令高尽在意的是王风左手边放着一个由粗布紧紧包裹的狭长物体,而他一眼就看出来粗布包裹着的是一把长剑。
剑是一种武器,有悬在腰间的、有提在手中的、有负在后背的,但无论以哪种方式负剑,目的都是为了方便剑客运剑。
高尽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会把长剑包裹起来,所以他立即对王风起了兴趣。
店小二热情的迎上来,还未等店小二开口,高尽径直走到王风的面前。
“介不介意我坐在这里?”
王风正安静的吃着饭,听到高尽的声音微微吃了一惊,然后忍不住四下看了看。这时候一品居里的客人虽然很多,但仍然还有一些空的桌子,所以他有些疑惑的看着高尽。
然而还未等王风回答,高尽已经坐在他对面,然后自我介绍道:“我叫高尽。高兴的高、尽兴的尽。”
高尽喜欢结交朋友,只要他觉得顺眼的人,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他都会去结交,而且也不会给别人拒绝的机会。当然也很少有人会拒绝高尽,因为高尽不但是一个很有名的人,而且为人很热情、很豪爽、很仗义。
浪子高尽绝对是这三年来江湖上风头最劲的人,自从他三年前一剑刺穿纵横江淮的大盗紫衣侯的咽喉后,浪子高尽的名声就传遍了江湖。
这三年里死在他剑下的大盗巨寇不下十人,而每一个死在他剑下的人都会用不敢相信的目光看着高尽。
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像高尽这样不要命的人,即使他身中七八刀,而且每一刀都有可能要他的命,但只要他还有一口气,他的剑就会无情的刺穿他们的喉咙。
王风却像从来没有听说过个名字,但他也没有拒绝高尽,因为高尽已经坐了下来。
“我叫王风。”王风迟疑了一下,还有礼貌的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你喝不喝酒?我请你喝酒。”高尽笑问道,因为他注意王风的面前只有饭菜。
对高尽而言,如果吃饭的时候不喝酒,就是如同太监上青楼那样无聊。
王风又是一阵迟疑,然后有些腼腆说道:“老头子不让我喝酒,特别是出门在外的时候。”
高尽微微笑道:“那你一定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
他看得很准,王风的确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从小就不是。
很小的时候,老头子就叫他不要去爬树,但他六岁的时候就已经爬到后山上最高的槐树上荡秋千;老头子不准他打架,但他从八岁起就开始打架;老头子不准他喝酒,但他从十岁起就开始偷偷喝酒。
但王风还是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要请我喝酒?”
高尽大笑道:“因为你是所有人中看起来最顺眼的人。”然后他对店二小说道:“小二,一坛火云烧,两斤卤牛肉。”
王风吓了一跳:“一坛火云烧?”
不仅王风被吓了一跳,就连旁边的店小二也吓了一跳。
火云烧虽然不是最贵的酒,但一定是最烈的酒。这个小二在这里做了三年,从来没有看见哪个人能喝上一斤而不醉的。而一坛酒足足有五斤,五斤火云烧就算给六七个人喝,至少可以喝倒下五个。
店小二一直跟在高尽的身后,因为像高尽这样的客人不可能不引起他的注意。以他多年的经验,高尽一定是一个无比豪慷慨爽的客人,这种客人一年都难得遇见一两个,而遇见这种客人,他今天晚上的收入至少可以翻几番。
但此时他却以为自己听错了,所以他立即低着身子问道:“这位客官,是不是还有客人未到?需不需要换一张大的桌子?”
高尽笑道:“用不着换桌子,今天认识了新朋友,自然要一醉方休。”
店小二终于还是呆住了,过了半响才小心的再次确认道:“客官可是要一坛?”
高尽面露不悦之色:“难道我说得还不够清楚?”
店小二急忙回道:“客官已经说得很清楚,小的只是担心客官不知道一坛酒份量。”
高尽笑骂道:“我自然知道。”说完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给与了他,继续说道:“赶快把酒菜端上来,剩下的都是你的了。”
小二接过银票后,立即眉开眼笑,同时身子躬得更低:“客官请稍等,您要的酒菜马上到。”
高尽的酒菜很快就端了上来,王风看着那坛酒只觉得心里发苦,虽然他经常偷偷喝酒,而且也从来没有醉过,但像这样喝酒却还是第一次。
酒已满,一碗酒至少有二两,高尽已经端起酒碗,向王风说道:“这一碗酒庆祝我们有缘。”
说罢他一仰头,然后他的酒碗里便空了。
王风看着碗中的酒,心中叹了口气,因为他又违背他老头子的教训。
老头子再三叮嘱他出门在外,万事要小心谨慎,不可随意结交他人、更不可喝酒误事。
现在他连高尽是个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不但坐在一起喝酒,而且看这阵势,高尽不把自己喝醉是决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