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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林月的坚持,方翠芝还是被两位官差扣押上路了。不过方翠芝一点也不着急,她出门时交代叶刚去隔壁村找女儿叶美玉。
叶美玉的公公是张弯村的村长,家里的亲戚有很多在京都当差的,只要有认识的人,在县官耳边随便说上一句话,这种小事很好解决的。
方翠芝被暂时扣押在衙门里,林月带着两个孩子在镇上找了个临时落脚的地方。
在公堂对峙前,一位漂亮的少妇出现在林月面前。
她温婉娇柔的叫了林月一声“嫂子”,子龙和子乐都挺亲近的唤她姑姑。
林月猜到了对方的身份,这就是叶刚的妹妹叶美玉,在叶家备受宠爱的一位。
自古到今,林月看到许多普通人家里重男轻女的,方翠芝家算是个例外,他们全家都特别宠这个女儿叶美玉。
不过……林月再次扫了人一眼,这女孩确实长的漂亮,即便挺着八个月的大肚子,也难掩姿丽。
她还很会哄人,带了很多吃的和小玩意送给子龙子乐,不一会儿孩子都被她逗笑了。
两个孩子在一边玩,叶美玉怜惜的目光落在子乐身上。良久她才低声叹气说:
“说真的,嫂子,七个孩子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狗蛋……不,是子乐,他的眼睛又大又亮,发生这种事,我也很心痛,感觉很可惜!”
林月一个字都懒得听,心知叶美玉是上门来当说客的。
如果这个女人真的心疼孩子,为何从来没见她来看过孩子们?
叶美玉仿佛一个人自说自唱,但不管她怎么温柔抛话题,林月都冷着脸不搭理。
叶美玉心里压着气,嘴上温柔说:
“嫂子,事情到了这一步,都是我们大家不愿意看到的,闹上公堂,说到底都是一家人,我知道嫂子你有理,可外人不会这么想的,毕竟百事孝为先。”
“再说,我娘她年纪也大了。这是我来的路上,家里人临时凑的银子,总共有两百两。我知道这些银子对于子乐的眼睛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但这些银子至少能在子乐失去眼睛后,过更好一点儿的生活啊,嫂子,你就别倔了。”
叶美玉软硬兼施,连最后的底线银子都拿出来了,见林月还是冷着脸无动于衷,她忍不住生气的提醒:
“嫂子,我今日真是为你和子乐好才说了这么多的,你不要倔到最后,什么都没得到,还把名声弄臭了。做人不要太贪心,要懂得适可而止知道吗?”
林月回头,定定的望着此女坚定出声:“上天入地,我只要一个公平而已。”
“公平?”叶美玉冷笑一声转身离开。
下午到了公堂对峙,县官先让被告人林月陈述事情经过,接着又让方翠芝陈述事情经过。
方翠芝声泪俱下,把自己说成无辜受害者的模样:“县官老爷,民妇真的是无心的啊,我都告诉了孩子,不要拿那些竹棍子玩,他们非不听,到最后伤到了眼睛,他娘把责任都推到了我身上。各位乡亲们,我可是孩子的亲奶奶啊,我一把年纪了,又是个女人,怎么可能这么狠心去刺伤我孙子的眼睛呢。”
县官又问林月有没有证人。林月的证人不就是子龙和子乐?
但县官又摆头说:“不行,孩子们年纪太小,说的话不能算呈堂证供!”
听到这话,林月心里一窒,孩子的话才是最真实的话。连孩子的话都不能信不能当作证词,那还有谁的话可信?
但她又是刚来这个地方,不清楚这里的律法,再说这个县官看上去应该是个好官吧,毕竟上次摆摊卖圣果时,两位大哥暗示过这位县官大人是个好官。
林月也没有诸多怀疑,这时县官又问林月还有没有别的证人。
林月把目光落在渣男叶刚身上。
她对此人根本不报希望,可这个时候又没别的办法,但愿这个渣男还有点人性,毕竟好几次他看着子乐时,神情也是充满疼惜的。
林月不奢望他为子乐说话,只要他说事实就行。
就方翠芝刚刚说的那些话,死人都能被气的活过来,明明是她上门抢孩子,追不上孩子拿竹棍打孩子,最后怒中生恶故意戳瞎孩子的眼睛,却变成了孩子们不小心玩闹,她好心劝阻没成功……
为了以示公正,衙门口还站着好多吃瓜群众。他们小声的议论都传到了林月耳里,大多是可怜方翠芝不容易的,暗斥林月是个刁妇不讲理。
在民众们眼里,这种事情是常事,每个家里都发生过这种事。儿子儿媳妇年轻力壮就在外面干活,当婆婆当奶奶的年纪大就在家照顾孙子。
有时候孙子肚子疼,或者不小心摔了碰了,孩子妈就会斥责奶奶没有照顾好,久了婆媳之间就有了矛盾。
眼前的事件也是同理,不过就是孩子的眼睛伤了更严重。但七八岁的孩子本就调皮捣蛋,拿棍子玩不小心戳到自己不是很正常的吗?
明明不是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那些有相同经历的奶奶却把自己身上所受的委屈全都发泄在林月身上,断定林月是个刻薄的儿媳妇。
“公婆没有帮你照顾儿子的义务,她帮你照顾了儿子,你不知感激,还倒打一耙,还把自己的婆婆告上公堂,真没见过你这种恶毒的妇人!”
人群里都是斥责林月的声音,声音还越来越强烈。直到县官拍惊堂木,厉斥安静,林月周边这才安静下来。
这是到叶刚回话了。
他看了林月一眼,对着县官行礼后说:
“青天大老爷,我娘没有半句谎言,说的都是事实,是孩子们拿棍子玩,我娘好心劝他们不听,最后才伤了眼睛的……”
林月气的咬碎银牙,恨恨的瞪着叶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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