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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程吟雪和叶氏把家里储存的花生、胡豆、豌豆、南瓜子这些倒腾出来晾晒,准备娘家酒席需要的材料,跟本家亲戚说好借桌椅碗筷,请婶婶们来帮忙,本家亲戚们都愉快的答应了。
远一些的是舅舅家和嫁出去的几个姑姑们,这几天周致远忙完自己的就骑车过来带着程吟雪挨家邀请,还买了几张红纸,剪‘囍’字,做新郎、新娘佩戴的小红花……,忙得脚不沾地。
晚上程父去隔壁自家大哥那边商议出嫁那天的事儿,程吟雪和叶氏在屋里炒制沙胡豆。
突然门外传来一阵‘哒哒哒’的脚步声。
“娘,我回来了。”话音刚落门就推开了,冲进来一个青葱少年,长相与程吟雪有七八分相像,瘦高黢黑,眼睛贼亮,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
叶氏在灶门掌火,程吟雪在灶上翻炒。
“哟,是颂娃儿呀,我还以为你不着家了呢。”叶氏抬头看向门口的儿子,大半月不见,好像又长高了,衣袖、裤脚都短了一截。
“嘿嘿,傍晚刚回的学校,老师说家里有事让我回来一趟。娘,啥事儿啊?”程吟颂倒一碗凉白开‘咕咚咕咚’灌下肚,一抹嘴问到。
“啥事?你姐后天出嫁,等你送嫁。”
“送嫁?!”程吟颂满脸问号看着程吟雪,“姐,你什么时候结的婚?我咋不知道?”
“你那什么表情?你都出去多少天了!”程吟雪抬着手臂擦了擦额头和鼻尖的汗珠,这个天在灶头烤着还真热。
“我出去不过大半月呀,你跟谁定的亲,之前一点儿风声都没有,这么快就嫁了?”程吟颂端根凳子坐到灶前,从碗柜里翻出饭菜,一看就是特意留的,还带着温热。
将饭菜搅和到一起,再倒点儿开水拌匀,呼哧呼哧就吃起来。
“前两天相的亲,然后就领证了。”程吟雪铲了一铲子胡豆看翻沙情况。
“扑……。”程吟颂一口饭喷出,“咳咳咳……。”
程吟雪余光瞟到,眼疾手快往后蹦开,躲过弟弟的荼毒,皱眉道:“吃慢点儿,没人跟你抢。”
“不是,姐,那人是谁啊?相亲就领证,这也太快了吧!人品咋样你都不了解一下?”程吟颂一脸的不赞成。
“娘,咱家很穷吗,养不起姐姐了?还是家里急需用钱?催着姐姐出嫁。”程吟颂转头问自家老娘。
“你这臭小子,瞎说什么呢。你爹娘是那种为了钱就卖儿卖女的人?”叶氏气恼的操起旱烟杆敲了一下程吟颂的脑袋。
程吟颂缩了缩脑袋,夸张的‘哎哟’了一声,“那姐姐为啥嫁那么急?以咱姐的样貌不得好好挑一挑,选一选?一般人配的上咱姐?”
“你小子懂啥。”
“娘,我都十六了,初中马上毕业,不是小孩子了!”程吟颂不满老娘总把自己当小孩儿,“我们出去到市里各校交流,我还代表我们学校学生发了言呢,如今是学生会的宣传干部了!”
“是,颂娃儿长大了!是个大人了!”
“那是!”程吟颂傲娇的扬起脸看向程吟雪,意思让姐姐也夸赞夸赞。
“幼稚!”程吟雪又铲起胡豆查看,觉得差不多了,转身去拿细筛子,将胡豆舀起来筛掉沙子。
“姐,那人是谁对你好不好?你喜不喜欢?你要是不喜欢,咱就不嫁给他!我保护你!”程吟颂追在程吟雪身后问。
“他很好,我愿意嫁给他!”程吟雪抓起一把还有些烫的胡豆塞给弟弟。
程吟颂吹着气两手来回倒腾吹凉胡豆,然后剥了一颗放进嘴里,“真香!”
“姐,你跟他是一见钟情了?真浪漫!他是哪里的?”
“红旗大队的,是个军人,叫周致远。”
“军人?哇,姐,那他帅不帅?”程吟颂对军人很崇拜,一直梦想自己也能成为军人。
“帅!又高又帅,对你姐也很好!”
“真的?那就好!他要是敢对你不好,我一样对他不客气!”程吟颂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举起拳头。
“嗯,姐还得靠你撑腰呢!”程吟雪拍了拍弟弟瘦瘦的肩膀。
程吟雪又把浸泡在糖精水里的豌豆捞出沥干,然后倒入铁锅里混着沙子翻炒。
娘仨忙活了一晚上,总算把花生、胡豆、豌豆、南瓜子炒完,晾凉后装坛子里密封。
又泡了几斤黄豆,明天推豆花用。
早上程吟雪和程吟颂把满满一大桶泡好的豆子都磨成豆浆,过滤后倒进大铁锅熬煮。
叶氏把做豆腐的木架和纱布洗干净晾晒着。
豆浆熬好,程吟雪把兑好的盐卤一点点下到豆浆里,轻轻搅拌,豆浆慢慢变成絮状,再变成豆腐脑形状。
程吟雪见差不多了,就把豆腐脑舀进铺着纱布的木架里铺匀,看厚度差不多了再将纱布铺一层,再铺一层豆腐脑,如此循环往复,一个木架里铺个三四层,然后纱布盖住,再用木板盖住,压上重物挤压水份。
弄了七八个木架才铺完,依次放在屋檐下等着沥干水。
做豆干本来是叶氏娘家的营生,叶氏教会程映雪后就一直是程吟雪做,程吟雪做的更好,豆干韧性有嚼劲,咸香适中,炒菜或是佐酒的好东西。
今天做的这些是明天酒席上用的。
程吟雪又烧了一些胡豆秸秆、稻草秸秆、柏树枝做草木灰。
又让程吟颂找来一点儿石灰粉、黄泥。
将草木灰、石灰粉、黄泥拌匀,加入适量的纯碱、盐,再加入适量水搅成糊状。
把这几天在村里收集的几十个鸭蛋洗干净晾干后,裹上糊状的草木灰混合物,再在干的草木灰中滚一圈,皮蛋就成了,放上三十天就可以吃了。
这些鸭蛋花了差不多五块钱,程吟雪特意挨家挨户去收的,等周致远归队的时候带走。
周致远爱吃皮蛋,晶莹剔透又q弹、蛋黄金红鲜香,拌上青椒颗粒,撒上油盐、辣椒油、醋,特别下饭。
“叮叮当当……。”是周致远骑着自行车来了,车上挂了两大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还有前几天给程吟雪裁剪的两套新衣。
“来啦!”程吟雪刚弄完皮蛋正洗着手,见状起身去接周致远手里的肉。
“我拿肉,你拿这个。”周致远一手提肉,一手将装着新衣的网兜递给程吟雪,然后握着程吟雪的手往里走。
“一会儿试穿一下,看合适不。”
“嗯。”俩人嘀嘀咕咕说这话,完全忘了身后的个弟弟。
“姐,这就是我姐夫吗?”跟在后面的程吟颂见姐姐转身就把自己扔脑后大无语,从来不知道姐姐这么‘见色忘弟’!
“哦,忘了,弟啊,这就是你姐夫。”程吟雪一拍脑袋,笑嘻嘻道。
没办法,前世跟弟弟分开好几十年,习惯了和周致远的生活。这突然重生到成亲前,一时还没适应身边有个跟屁虫弟弟。
“你好!颂弟,我是你姐夫周致远!”放好东西的周致远将手伸向程吟颂,自我介绍到。
“你好!姐夫!”程吟颂第一次与人握手,紧张的手在裤边蹭了蹭才抬起来,认真与周志远握手。
周致远的手大而骨节分明,握着坚定有力。
程吟颂第一次被人当做成年人对待,不自觉的挺起胸直起腰,努力做出成熟稳重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