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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一种相思(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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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日子,四人就这样慢腾腾地往高唐境内挪,赶得上时间的话,就住客栈,赶不上就露宿,正值入秋,果实成熟之际,野外露宿虽然不便,可在吃的方便颇能满足众人,常常是长风和红袖出手猎些野兔野鸡之类来加餐,韵韵在红袖指点下把它们或烤或炖,变着法来吃。与赤岩、苍宋不同的是,这里境内多山脉,风光也不同以往所见,势多奇峻,往往转个拐就是另一片天地,引得众人连连惊叹。

架不住七郎恳求,路上红袖教他一点在怀玉学府学过的基本功夫,用来消磨时间,在秋风落叶中,几人终于到达了高唐都城满都。

高唐人热情好客,这两个多月的路途中他们多有体会,到了这里红袖发现,高唐男子大部分男子只娶一个妻子,与苍宋和赤岩均有不同。

进了满都,红袖不急着去找人,先找地方安顿下来,这一路她都作男子装扮,此刻想换回女子装扮还得做些准备。

吃过午饭,留韵韵和七郎两人在客栈中休息,红袖拉长风出门,进城时就发现大街小巷子张贴红纸,不知城中有何喜事。她找到城中最大的成衣铺,对着热情周到的店伙计张口就要看女装,伙计一愣,倒也没多问,还是热情地介绍:“咱们店里的女装可是出自莫家才女之手,公子定是听说了,我这便取来给您看。”

听得莫家才女,红袖心想难不成是莫语冰?她可是记得信誓旦旦说要经商的是卫妍,莫语冰当时还叹家人管教太严,这两人不知是个什么情况。

伙计取来的衣裳果然件件精致好看,红袖边看边向伙计打听:“城中这般热闹是何缘故?”

招待二人的伙计答道:“公子您不知道?去年咱们高唐与苍宋联姻,定下了烟烟公主与邻国曦明王子的婚事,近日苍宋迎亲使团将至,可是大喜事。”

红袖一时怔住,安少君,很久没有刻意想起这个名——原来她竟赶上了安少君迎娶新婚妻子。

她忍不住心中泛酸,手在袖中暗暗抓紧了短笛,努力平复心情挑选衣服,却已失去原本的兴致。不知道高唐这位待嫁的烟烟公主生得什么模样,一定美若娇花,盛开在苍宋那位王子心中。

长风一向安静,即使他察觉红袖自听到高唐近日操办喜事后心情低落,也没有多说什么。

伙计见她光看衣裳不说话,小心问道:“这些公子满意吗?一般女客都是来店里试试合不合身,不知道公子要给家中哪位女眷买衣裳?”

红袖胡乱指了几件让伙计包起来,不顾长风反对也给他买了几套衣裳,想想还有韵韵和小七,也都是长身体的年纪,索性给他们也买了,伙计没想到这是个大主顾,连衣铺老板眼睛都眯了起来,难得碰上这样的大客户,忙把伙计挤到一边,巴结上去,主动提出要店里人送货上门。

就这样,二人带领捧着满手衣服的两个店伙计回转客栈,七郎和韵韵见了衣服只顾兴奋,没注意自家主子回房关上了门,只有长风看出来了,可他不明白苍宋与高唐联姻与红袖有什么关系,若说她曾在苍宋求过学,可定亲的苍宋四王子与她年岁相差不少,应该毫无交集,这是怎么一回事?

到吃晚饭时,红袖依旧没有出来,不知道在房里捣鼓什么,韵韵和七郎在门外唤她:“公子,该吃饭了,要把饭送进房间吗?”

她的声音从房中传来:“不必,你们先进来,两个人一起进来。”

韵韵和七郎对视一眼,不知公子要他们一起进去做什么。

此番他们住的是满都最大的客栈,且是最好的房间,这是红袖受了白文山的刺激,也是为了让没见过世面的小七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排场、真正的神气,免得再被人随意施舍,反正她奢侈得起。

韵韵和七郎进了公子的内房,看到一白衣女子正坐在镜前,回过头笑意盈盈地看着他们,当下皆是一愣,七郎叫起来:“你是谁,怎地在我家公子屋内?”

女子一听大笑:“小七,你真不认得我了?”

声音倒是公子一向的脆声,两人再仔细一看,女子的面貌与公子极是相似,韵韵明白过来:“公子原来是小姐。”

红袖走来,拉起韵韵的手:“还是我家韵韵聪明。”

七郎无法接受,嘟囔道:“公子多好,干嘛变成小姐?”

红袖作势要打他,他立马转了口风:“小姐这么漂亮,做公子太可惜了。”

红袖满意地点头,又问韵韵:“你说实话,我这身不错吧。”

“小姐当然漂亮了,挑的衣服也好,我说呢,公子是男子,怎么给我挑的衣服也那么好看,原来如此。”

长风气定神闲地坐在桌前等着主仆三人兴高采烈地来吃饭,看到红袖一身女装的样子,仿佛司空见惯一般。

七郎忍不住问他:“长风公子,你怎么看到我家主子变成女子,一点也不吃惊?”

话刚说完就被红袖打了一记,躲一边叫痛不已。

红袖收回手当没事一般坐下来准备吃饭:“我与长风乃是旧识,他当然知道我是女子。”

再说了,就长风的性子,就算看到她没穿衣服,大概也不会有什么反应,谁让他长得比女人还要好看。

长风淡定说道:“她忽男忽女不是一天两天,以后你们就知道了。”

莫家与高唐的莫皇后是同宗,不算是皇家正经的亲戚,但半年之前,在满城并没什么名气的莫府,因小女儿从苍宋学业有成增光不少,听说她做的袍服极得苍宋国的贵妇们喜爱,莫皇后也亲召她入宫,夸赞她心思灵巧,莫家老祖宗颇有头脑和见地,准她自由开设衣铺,倒也不用莫语冰出面打理生意,她只要让人将苍宋时兴的衣裳样子做出来便可。

衣铺生意果然好得出奇,人人都说莫家女儿出色,怀玉学府名不虚传,往常都只重男儿读书,如今才知道把女儿送去怀玉也能光耀门楣,有女儿的大户人家慌忙请来教书先生,恶补学识,只等今秋能报名到怀玉求学,回来好为自家增光添彩,可想而知,怀玉明年学子必定满员。

红袖准备了两日,大致知道莫语冰如今的情形,现在满都大街小巷除了讨论将至的迎亲使团,就是在谈莫府莫语冰小姐将花落谁家的事。

人怕出名猪怕壮,莫语冰现在已到了出嫁的年龄,以前凭她的家世,一准能找到门好亲事,如今她身价比以前更高,娶了她等若娶了宝山,衣铺的生意不是一般的好,嫁人之后这城衣铺的事不可能还是娘家落好处,于是,来求娶的不少是抱着娶妻娶财的心思,媒人走了一茬又来一茬,莫语冰禀明家中老祖宗,说要为自己招婿。

红袖简直想为她鼓掌叫好,这才是怀玉出来的女学子,有自己的想法。

临到出门,长风却说要留在客栈,理由很简单:“在苍宋的时候大家都见过,她们只当我是你的家奴,现在呢,你准备告诉她我是谁?”

居然是为这个,他还会计较名份?红袖哄他道:“你怎么看别人也不会当你是家奴,而是位英气勃勃的少年侠客,而且咱们一向同进同出,把你一人留在客栈我不放心。”

她说得冠冕堂皇,其实就是依赖长风成了习惯,可长风并不想参与女孩子们的见面,说什么也不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