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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要告诉你,兰斯,我们是一样的。”
“你经常去神殿祷告,不是吗?”亚伯翻了个白眼。
贾斯特无奈地摇了摇头:“兰斯,假如坐在神殿里就会变成圣骑士,兴许坐在马厩里也可以变成马。”
这番颇有深意的话语止住了亚伯的问题,不等他深入思考,贾斯特停下来,在地上画出一条线。
“你也画一条,兰斯。为了保险起见,我们任意一方招架不住时,就跳到这条线后方。”
亚伯头一次听到把“认输”介绍得这么委婉的,但他非常受用,就算正式斗师离开斗气,在反应力和爆发力等方面也比斗气初心者有绝对优势。
我为什么会排斥贾斯特呢?明明他的言行举止令人愉快。
“请你先来。”红发骑士礼貌地说。
亚伯不客气地拿起木棍,做出预备的姿态,朝着贾斯特利索地刺出一击。
“当!”
木棍相交,却并非一攻一守。
贾斯特根本不防御,直接擦着亚伯的木棍戳向他的心脏。
然而,刚刚的碰撞使得亚伯的落点偏移,这下只能伤到贾斯特的肩膀,他却能一击毙命——用剑的前提下。
迫不得已,亚伯紧急收势,反手挑开贾斯特的剑,由于力气太大,他往前冲了一小步,下盘露出破绽,贾斯特怎么可能放过,猛地朝亚伯的大腿戳了一击。
“蹬!”
打击感顺着神经传来,痛彻骨髓,亚伯眼前一花,骨头几乎快断了。
按照贾斯特的意思,这时候只要亚伯后退到画出的线之外,他就会停止攻击,谁料亚伯咽不下这口气,将计就计,顺势抡出一棍。
由于他双腿打颤,手腕不稳,这一棍摇摇晃晃,无法构成威胁。
贾斯特往后略微躲闪,木棍擦着脖子而过,手上攻击不停,一棍结结实实地打在了亚伯的左肩膀上。
“咚!”
这一声极响,亚伯简直以为他的胳膊被贾斯特敲下来了,左半边身体不再听大脑的使唤,甚至全身骨头都开始哀鸣。
下一刻,贾斯特收手了。
亚伯连忙揉搓着肩膀缓解攻击的剧痛,半晌他抬起头,贾斯特用靴子擦了擦泥土,已退到了线后。
这是“和平”的信号。
“不伦不类。”红发骑士直白地评价道,“三脚猫的招式,更可悲的是,为了迎合贵族的击剑方式,你不停压制战斗本能,学了个两不像。在我看来,破绽百出。”
亚伯沉默不语,回味着的战局。
他的剑术从高登·达文森处学来,攻防兼备,每次出招都经过全面的考量,一定是破绽最少、路径最佳、效果最好的。
——理论来说。
回顾两场生死决斗,亚伯忽然发现,他花了三分钟砍下了托马斯的头,却用了足足半小时,勉强跟达文森拼了个两败俱伤。
他们俩过招、拆招、拼招的时间远远超过你死我活的搏命,最终亚伯不得不在小溪中另辟蹊径,才得到了胜利。
贾斯特的意思是,贵族的击剑方式拖累了我?
不可能啊!这种剑术确确实实地帮我提升了击剑的胜率,教会了我许多战斗的技巧和方式。
而且它经过几代人研究,又是贵族从小学习的标准,不知多少平民削尖脑袋想学得一两招,怎么可能没用呢?
“我攻击到了你。”他狡辩道。
“那又如何?”贾斯特冷冷地说,“我的剑术由进攻组成。只要能够一击必杀,我就不会浪费时间防御。很节省时间和力气,不是吗?贵族才乐意观赏‘叮叮当当’的‘决斗’,殊不知真正的决斗理应一剑封喉。”
如同惊雷闪过,亚伯灵感乍现,隐约有些理解了贾斯特的指教,但想要弄清楚怎么完善剑术,他还需要更多实战。
他做出防守的姿态,向贾斯特招了招手。
“这次你先来。”
“好。”
当贾斯特发出第一个音节,他还在原地,可当他的最后音节落下时,木棍的尖端离亚伯的咽喉不到五厘米。
如同火红的旋风,海蓝色的眼睛唯有冰冷的战意。
这是跟魔物针锋相对的杀气腾腾,若非亚伯也历过千钧一发、你死我活的战斗,一般人光是跟贾斯特对峙,就会吓破胆子。
好在貌似凶狠的贾斯特自有分寸,不会真正伤害到亚伯——后来亚伯推断,贾斯特击中了他的左肩膀,只是惩罚自己说谎。
表面不说什么,实际上他不喜欢亚伯的“恶作剧”。
每天亚伯都要跟贾斯特切磋三小时左右,这位从血海尸山的永冬之森走出的战士从不吝啬评价和指导,让亚伯获益良多。
可惜,贾斯特的战斗方式不适合亚伯。
不防御只攻击的剑术除了需要从小练习,还要求使用者过人的天赋和经验,亚伯这种16岁才接触长武器战的新人,基本不奢望学到其中精髓了。
虽然亚伯想天天跟贾斯特战斗,根据一次次实战历练,将贵族的剑术完美融合到自己的战法中,可贾斯特总是神出鬼没。
寄出信件的第五天,亚伯正看着忒亚整理的报告,火纹草酒馆外喧嚣起来,且经久不衰,从远到近。
“叮铃——”
风铃发出清脆的迎客声,吸引了亚伯的注意力。
一行穿着蛋黄色制服的士兵闯进了醉醺醺的酒馆,足有五人,腰上佩戴着至少三种武器,各个器宇轩昂,英武不凡。
为首者银发碧眼,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一看就是颇有来头的贵族。
“打扰了。请问这是火纹草酒馆吗?”他一口咬字准确的上流语法,听得看热闹的好事者一头雾水,“我来找一位‘亚伯·兰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