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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宗棠眼睛没有一丝波动,一眨都不眨的说:“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是那些衣服很有可能找到我失踪十年的线索,先别洗,省的上面有什么标记,给洗掉了。”
宋毅牵起方宗棠的手,带着她坐到饭桌前。
“你先吃,我把旧衣服拿过来。”
她立马拦住。
“不用,连同我带回来的东西,一起放到我房间去,等我吃好饭,慢慢研究。”
宋毅自然的抓了一下方宗棠的头发,发现湿气没有那么重以后,就把毛巾搭到架子上去了。
“好,二楼主卧是我在住,继宗住对面次卧。”
不等宋毅说完,她抢先一步说:“我最讨厌爬楼了,给我在一楼收拾一间出来。”
宋毅去办了。
方宗棠视线盯着宋毅两分钟,看见他把旧衣服还有布包袱都拿进一楼房间里,这才收回目光,专注桌子上菜品。
蜜汁叉烧、避风塘炒蟹、烧鹅皇、溏心鲍鱼、鱼翅煲、蒜香大青菜、白灼菜心这些都是她爱吃的菜,但是也不一样。馋叉烧的时候,也只是偶尔买一次打打牙祭。烧鹅每半个月、一个月才会买半只,也不会买这么大的,她买的烧鹅都是老母鸡大小,还是一半,斩开都盖不住盘子。
不像桌子上这个,光是盘子都跟她两个脑袋似的那么大,上面铺满了一层,用的最起码也得是六七年以上的老鹅。
还有鲍鱼,她原来吃的都是码头上捞上来的便宜货,比鸡蛋还小一点。盘子里摆的五只溏心鲍,个个比她掌心还大,至少也是两三头鲍,每只绝对都超过了四两。
一口咬下去,吃的不是肉,是钱!
还有那一煲鱼翅,她看都不用看,就知道不是她原来吃的碎碗翅,这些都是香江顶级豪门才吃得起的配置。
抛开衣服鞋帽不说,这顿饭,硬生生让她吃出了差距。
十年前,她失踪的时候20岁,女婿仔18岁,她已经当了老兴堂两年的家,在深水埗一带,虽不说是呼风唤雨,但也算是叫得上名字,提她名字大小古惑仔都会给她一两分面子。
她高兴的时候,就叫小石榴,不高兴的时候,就叫石榴仔,跟太爷爷私下里更喜欢叫女婿仔。
以前女婿仔就是个四眼书生,一直闷头读书,要么就跟在她身后闷声不吭的做事。她说让他干什么,他问都不问一声,就去干。
现在可不一样了,她叫好几声才能叫动,看起来还很不甘愿。也敢从她手里抢东西,她捏着,他敢接连抢两次。还说她,嫌她是个不会外文的乡巴佬。
这些动作,这些话,放在十年前,他敢动一下,敢说一声试试?
她分分钟教他这个排骨仔做人。
现在情况不明朗,她以前认识的那些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有什么变化,就算是有脾气,也得忍着一两分喽!
十年时间啊~谁能跟她说一声,她这十年,到底去干嘛了?
宋毅回来了。
“东西放好了,一会儿你看看还有没有需要的,我去让人买。”宋毅一边说,一边坐在方宗棠右手边,拿起碗筷吃饭。
她已经吃好了,放下碗筷站起来。
“你慢慢吃,我去休息下,不要打扰!”方宗棠眼角飞快的扫了宋毅一眼,见他低眉顺眼的埋头吃饭,脚步不停的往房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