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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都是没有资格披甲的,只有精锐才能有全营满甲的配置。
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同样的兵力,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却天差地别。
让一群穿着布衣的士兵去跟防具齐全的士兵一对一厮杀,无疑是后者更有优势。
太史慈奇怪的地方在于,对方的盔甲质量也太好了点。
寻常士兵能摸到一件轻甲就很不容易了,那种防具在太史慈的兵器面前就是一击即碎的硬度。
眼前这个士兵虽然被自己敲死了,但盔甲没怎么破损,甚至还把力道弹回了不少。
一连几个人都是这样,太史慈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才能在这样一群装备精良的敌人面前杀出一条血路。
如果只是几个人这样也就算了,很快太史慈就意识到,可能这股敌人是全营满甲的。
也就说刚才倒下的几个人未必是军中的将校,而只是这个营中一个普通的士兵。
太史慈的反攻也吸引到了高顺的注意,两人很碰巧地在城墙上四目相对,身后是各自的部队。
“战场使这样怪异的兵器,是嫌命不够长么?”
高顺打量了太史慈一眼,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兵器越怪,死得越快。
自古以来就有一寸强一寸强的道理,考虑到武器的重量、杀伤力、招式变化和对使用者的要求等等因素,枪和戈就是公认的战场之王。
功能全面又容易学习,同时不像刀斧锤那样对人的臂力有过高的要求。
像关羽那样的重刀,平常人举起来都很难,更别说骑马打仗了。
吕布武艺冠绝天下,用也只是长戟,眼前这个小将看着年龄不大,今日敢耍双戟。
“速速退去,可免一死!”
高顺不想在这里纠缠太久,想要让对方知难而退。
“想从这里过去,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走过去!”
太史慈双戟交叉一摆,站在最前面挡住了陷阵营的去路。
“真是不知死活!”
高顺心想这个人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重甲兵的实力。
更不知道整建制大规模的重甲兵能发挥出多恐怖的战斗力。
高顺不是那种依赖武力作战的将领,他更擅长把士兵的潜力发挥到极致,让他们各司其职,用最少的兵力发挥出最大的效果。
兵在精不在多,这是组建陷阵营的时候,高顺给吕布的回答。
今天他就要让这个毛头小子知道,打仗不是像你这么打的,只有一身横勇,迟早要在战场上吃亏。
一吃亏可能就是一条命交待出去。
“此人应该官职不低,别轻敌,包围住再解决!”
高顺冷静地下着命令,陷阵营像一头沉默寡言的狮子,用迅猛的身形发起进攻。
“列阵!迎敌!”
太史慈此时只能全凭陈登平日治军的底子,毕竟这些人都不是他的部下,实力如何,只能打起来才知道。
两位短命的名将,在狭小的城墙上,展开了宿命对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