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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脚面 吃光就是对美食最大的尊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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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申初,摊子前终于清净下来。

温仲夏和徐袖趁着李叔来之前,将案台和炉子清理干净,二人都是辛苦并欢喜着。

温仲夏心里粗粗算了一下,今儿大概进账七百多文,除去一百来文的成本,净收入有五六百文。

如果再算上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摆摊的情况,一个月大概能挣个十来贯。

如果要开店的话,还不够,但至少目前不用焦虑吃不上饭,没地儿住了。

“等见到你大哥,我要把今儿的事告诉他,他以后再不能说我是妇道人家,什么都不懂了。”

徐袖把案台夹缝里的酱汁抹干净,清秀的脸庞上挂着浅浅的笑容。

她今儿可是招呼了几十个客人呢,还都是太学的学生。她二十年人生加起来可能都没有和这么多陌生男人说过话。

要是搁以前,她完全无法想象,甚至也会说这是上不得台面的事。

可是真的走到这一步,才发现并不困难,那些学生们态度都挺好,有不少还对她用了敬语呢。

她已经能逐渐体会到小姑子说的那句话——劳动不分贵贱。

温仲夏笑着抖了抖抹布:“到那时我大哥一穷二白,可能还要靠嫂子来养呢。”

“那他不就成小白脸了?不成不成,这话不能说,男人听不得这话。”徐袖连连摆手。

古代女人根深蒂固的思想一时半会儿是改不了的,温仲夏明白得慢慢来。

“呃啊……呃啊……”

温孟冬耳尖一动,兴奋地挥手:“呃啊呃啊……是大黑驴来了。”

大黑驴:糟了,被这小子把叫声带偏了。

他们坐着李叔的驴车回家,路上又去肉铺和屠夫拿约定好的里脊肉。屠夫那儿肉几乎也卖完了,还有四个猪脚没人要。

猪脚肉少,腥味重,做起来还费柴,一般人家都不太爱吃。

温仲夏却像捡着宝似的,用很便宜的价钱从屠夫手里通通买了下来。

徐袖很想说这蹄子腌臜得很,有什么好吃的,但转念一想,小姑子点子多,指不定又鼓捣出什么,便由她去了。

温仲夏看到猪脚,第一反应就想做个猪脚面。

猪脚上的毛刮几遍,刮不干净的根部用火烧。

她爱吃猪脚,但千万不能有毛。

现在手里总算宽松些,买得起香料了,大料、桂皮、小茴香等用纱布包成小料包,可以不心疼的放锅里放。

正宗的猪脚面大多用的是竹升面,用大竹竿压出来的,现在没这条件,手工拉面也成。

醒好的面团搓成长条后,温仲夏捏着两端,在案板上重重地摔打,拧成麻花状,拉伸,再摔打……持续重复这一过程。

只见原本两个指头粗细的长条,在面粉飘扬之间,逐渐变得好像不一样了。

最后一摔后,她在半空中抖了抖细粉,竟然出现了一把细细的面条。

“哇!”温孟冬的嘴巴张成鸡蛋大小,他刚刚也没眨眼啊。

阿姐还说自己不会变戏法,骗人。

徐袖几乎看呆了,凑近观察面条,根根粗细均匀,圆滑不粘连。

“夏儿,樊楼1的大师傅都没你这手艺吧。”

“人家是数一数二的大酒楼,我可不敢比,”温仲夏又拿起一根长条继续摔,“这拉面只是白案功夫里最基础的一种,嫂子你学个两次,也能做的。”

待到锅里的猪脚能用筷子轻易戳透,便烧水下面。

淡黄色的面条螺旋状盘在洁白的瓷碗里,码上酱红色的猪脚,嫩绿的菜心烫上几秒,摆在猪脚旁,浇上两勺油亮浓稠的猪脚汤,最后撒上一点小葱花,便大功告成。

猪脚炖得软烂无比,连那蹄筋都成了透明色,轻轻一咬,皮肉便整个脱下骨来。

温仲夏最爱那一小圈猪脚皮,一颤一颤的,格外的软糯,满满都是胶原蛋白啊。

温孟冬已经上手拿着啃,小门牙像仓鼠似的,一点点啃得干干净净。

“我要加辣,谁还要?”

温仲夏挖了勺香辣酱拌在面条里,徐袖来不及咽下含糊出声:“我也要,一点点。”

手工面是最容易挂汁的,浸染上浓稠的汤汁变了颜色,卷起,嗦一口,滑入胃中,爽滑筋道,滋味鲜香醇厚,咬到辣子,香味顿时翻倍。

徐袖心中感慨多多,到了嘴边只剩一句最朴实的话:“好吃。”

碗里的汤汁被她用面条卷得一滴不剩,碗边是一堆小骨头,她有点羞赧,这会不会吃得太干净了?

再看小姑子的碗里,一样一样的,顿时放下心来。

吃光就是对美食最大的尊重。

“阿姐,”小冬儿眼神有点慌,咂摸上下唇,“我的嘴巴怎么黏住了?”

“那是胶原蛋白,好东西咧。”

温孟冬一听,伸出舌头舔了舔,不能浪费。

自从前些日子下了那场雪之后,气温一日比一日高,倒春寒算是彻底结束了。

温仲夏脱去棉衣,换上轻薄一点的衣衫,上身窄袖短衣,下面着长裙,绾着东京女子间很流行的同心髻。

头发全部盘起,方便干活,还不用担心掉头发到面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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