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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胭结完账离开餐厅,这才发现雨已经落了下来。
豆大的雨珠噼里啪啦砸在台阶上,雨幕成线,转瞬便淋湿了地面。
雨势很急,但这种阵雨一般不会持续太久。
所以阮胭打算等雨停了再打车回别墅。
因为出门的时候她跟司机打过招呼,让他今天早点下班,晚上她坐盛聿白的车回去。
如今也不好再打电话让人特意跑一趟。
思绪回笼,阮胭望向天际,轻叹了一口气。
随后她抬手,葱白的指节搭上脖颈上装饰用的酒红色丝巾,慢条斯理地解开。
她动作很慢,一脸颓色,有些心不在焉。
刚解下的丝巾绕在指尖,还没来得及收起,便被一阵呼啸而过的风顺势勾走。
她终于回过神来,下意识伸手去抓丝巾。
不想视线里突然多出一只手来,抢在她之前,抓住了丝巾一角。
酒红色的丝巾在风里翻飞,若即若离地蹭着那人的手。
那是一只男人的手。
骨节分明,指节修长,骨肉匀称。
指关节还泛着浅浅粉晕,衬得他的皮肤冷白,像一块打磨过的美玉。
这样完美无瑕的手,就像稀世珍品。
哪怕阮胭不是手控,此刻也忍不住被其吸引。
酒红色丝巾被男人骨节分明的手指勾着,莫名有些撩人。
夏夜的雨淋湿了丝巾,半透明的丝质品紧紧吸附在男人冷白皮肤上,令那只冰清玉洁的手浸染了湿润的欲色。
阮胭看直了眼,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的手可以用“性感”这个词来形容。
而此刻……她伸出去抓丝巾的手,正隔着湿透的丝巾抓着那人的指尖。
男人的手温凉如玉,与阮胭掌心的火热形成鲜明对比。
许是因为他的手过于漂亮,加上他露出来的腕部关节有一粒不起眼的黑色小痣。阮胭觉得有些眼熟。
带着一丝狐疑,她掀起长睫,侧目去看手的主人。
-
噼里啪啦的雨声略显急促。
身穿酒红色丝绒连衣裙的阮胭站在台阶上,窈窕身影嵌在餐厅灯色与无边夜色的光影里。
她的视线隔空对上了好心帮她抓住丝巾的男人的眼睛。
视线相接的刹那,阮胭心头突突一跳,险些被男人熟悉又陌生的深眸吓得逃开目光。
果然是令淮烨。
她就记得他右手腕部凸起的关节处有一粒不起眼的黑色小痣来着。
就在阮胭心绪千变万化时,与她隔空对视的男人沉着俊脸,不怒而威,浑身上下透着无形的威慑力。
男人沉沉地看着她,漆黑如墨的眸深了又深。
不知过了多久,男人先勾起薄唇,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嗓音低磁,:“阮小姐还想抓我的手抓多久?”
男人那声陌生又熟悉的“阮小姐”,像是无形的丝线,蓦地勒紧了阮胭的心脏。
她已经很久没有被人唤作“阮小姐”了。
自从三年前,阮胭和盛聿白协议联姻,她在春萝市上流圈子里的称呼便从“阮小姐”变成了“盛太太”。
事到如今,或许也就只有令淮烨记得她还是阮家人。
不过对于令淮烨而言,这声“阮小姐”显得客套又生疏。
他以前都是叫她“软软”。
这是他给她取的专属绰号。
直到三年前,令家落魄,举家迁居国外。
离开春萝市那天,刚和盛聿白领证不久的阮胭去机场送令淮烨他们。
当时令淮烨便开始改口称呼阮胭为“阮小姐”了。
只是一个简单的称呼,却让阮胭觉得他们曾经青梅竹马的感情宛如云烟,关系竟忽然远得如隔山海。
……
思绪回笼后,阮胭触电般抽回了自己的手。
“抱歉。”
她蹙眉低语,脸上浮起淡淡不自在。
随后又抬眸,意有所指地看向男人手里握着的丝巾:“那个……是我的。”
令淮烨顺着她的视线,落到自己手上。
酒红色的丝巾被雨淋湿了,似血色浸染了白纱,绕在他肤色冷白的指节。
不知是否错觉,令淮烨竟闻到了丝巾上有熟悉的淡淡的栀子花香味。
前调清冷,尾调恬静,似乎有凝神的效用,很好闻又让人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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