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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瞬间就沉默了下来。
他虽然会两手功夫,但跟宁定北比还是差的远,原来,每次打架宁定北都是在旁边吃瓜的,他不出手,也成为了双方的一个共识。
要不然打架斗殴就没意思。
那可不,就成了单方面屠杀了吗?
“咱们一会儿比比谁砍的人头多。”
“就是就是!”
他身边的一众狗腿子们呼应道。
————
太阳逐渐身上了正中央的高空,炙热的空气仿佛将大地都要烤熟了,热气令整个空气产生的扭曲,看什么都是模模糊糊的。
一杆旗面。
上面是虎腾,云纹做底。
是北凉斥候的军旗。
这次因为身在敌后不便扬旗活动。
所以便将它斜挂在马后。
旗帜高悬!
军魂全部聚于,小小的旗面之上。
宁定北假装小解,来到自己的马匹旁,从马兜中掏出一罐尚未开口的冰豆汤。
刚才那一壶显然没有这一壶甜,也没有这一壶味道香,显然,刚才那一壶明显是掺了水的。
而且还不是掺了,一星半点。
而此时的另一边,胡伟林,李乐庆,王青可三人,正瞪大眼睛对着那个空水壶无发呆,好像在望梅止渴,画饼充饥。
(三)
“集结!出发!”
号兵,忽然挥舞起旗子。
几名伍长也开始招手,吆喝着手下的兄弟们赶路。
“开拔喽。”
宁定北一蹦一跳地跨上马背,她现在可是这几人当中精气神最旺的一个,原因不言而喻。
他摸了摸腰间那两把锋利无比的刀,每一把都令他爱不释手,当然还有那把被他磨了无数次的枪,伍长可是告诉了他们,在骑战当中,一寸长一寸强,在前两次冲锋冲长枪的伤害,可是要比到高上不少。
虽然他们现在手中不过是木制刀柄的低级长枪,但只要枪头磨的锋利,在战场上还是能发挥一定用处的。
站在云端向下望去,一粒小的不能再小的小灰点缓缓向前进军。
“停!”
依旧是最前面的标长抬起手。
“怎么啦?”
“报,前面右侧发现大批敌军营寨,敌军数量不清,有小规模哨骑在前方游掠。”
“杀了,然后进去。张邋遢,你负责带人在外围警戒。”
“好。”
说吧,这群人向前缓缓驶去。
在一片平原上缓缓分成两路,张邋遢带着十几骑,脱离队伍,在队伍后方拉开距离进行放哨。
为队伍留条后路,防止小规模只猴被对面一举包超,然后前后受其敌。像他们这种,规模的斥候,一旦在敌军营寨附近被围,基本上便没有出去的可能性了。
很快,前方的部队便消失在了他们的视野。
宁定北他们五人自然是跟着张邋遢,这十几人不在马背上望向四周,手中寒光树立的长矛指向周围。
很快,马蹄开始在大地上发出阵阵狂吼,一股大约二十来人的游骑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对面并没有身披铠甲,只是穿着普通的皮衣裳,一看装扮便知是匈奴骑兵。
“列阵!”
张邋遢,一改往日颓废的神情,表情兴奋,大吼一声。
对面二十几骑,根本没想给他们留准备的时间,只是没有丝毫停顿地向前冲,他们纷纷手持弯刀,没有过多的武器。
尘土飞扬,又闻破空之声。
“放箭!”
在这两字之前,已有一支利箭狠狠的穿过了当头人的胸膛。
白头进红头出。
随后几支零散的箭向匈奴骑兵射去,隐隐有几人落马。
敌军的攻势瞬间减缓了不少。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