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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过了8年,司南风也不曾忘记林静言那种美妙的滋味。
是了。
林静言总是能让人食髓知味。
原本只是因为年少时一个赌约,跟他混一起的那群纨绔子弟赌谁能折下林静言这朵高岭之花。
他本来是打算把这个温柔清高的大学霸弄到手,赢了赌约后就一脚踢开的。
那时,司南风还没有后来那般晕素不忌,也就只玩过少女。
他心想着,林静言虽然长得不错,眼睫比女人还长,皮肤比女人还白,但到底是个身体硬邦邦的男生,连胸都没有,哪里及得上那些温香软玉。
谁知,林静言勾人得很。
哪怕初夜他抵抗得厉害,算不上多么享受愉快,但是见白衣清冷的大学霸傲骨被寸寸折断的样子,司南风产生了一种征服的快感。
于是,将人以威逼利诱的手段,强迫性地留在了身边。
司南风原本以为以他喜新厌旧的程度,对林静言也只是一时新鲜。
谁叫林静言在他身下还那样傲呢。
他想,若是真的征服了这个人,也许就腻歪放手了吧。
林静言也问过,能不能放过他。
他也是这么回答的,“等我腻了,也许就放过你了。”
“……你腻了是什么时候?”
“那就看你什么时候乖乖听话了。”司南风拍了拍那张透着红晕的脸,勾唇一笑,“我喜欢听话的狗,但听话过了头,又觉得索然无味。”
才把人弄到手的时候,司南风很是调教了他一段时间,两人磨合了许久。
之后林静言的态度也似乎一点点软了下来,像是认命,又像是被他从身到心的征服。
不过,以为自己很快会腻的司南风,将人留在身边,一留就是好几年。
当然,司南风是没有为谁守身这个概念的,他永远追求热烈的刺激,极度的新鲜感,把林静言像金丝雀一般的攥在手心,养在身边的期间,也跟许多男男女女有过风月。
但是回到司家,或是在外面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司南风把人扒了弄上床,或单纯的睡,或粗暴的发泄一番。
事后,司南风感觉整个人都要身心舒坦许多。
林静言就是有这样的魅力,待在他身边令人觉得很舒服,很宁静,他就是这样勾着他,让他离不开他。
一个男的怎么就能轻易勾动他的欲望?
8年前如此,8年后也是如此。
司南风眸色暗了暗,也不需要再忍,林静言一时半刻醒不过来,现在就是砧板上的鱼肉,只能任他宰割……
或许是想到从前种种,司南风心里难得生出了丝柔软,念在林静言许久都不曾接纳过自己,他没有第一时间粗暴地扯下他的裤子,而是将手落在林静言的领口,想将昏迷中的人儿身上穿着的白衬衣脱掉,好好的抚慰一二。
谁知,衬衣上的银色钻扣才解了两颗,那一小片莹白细腻的肌肤不过微微露出,精致锁骨上一枚小巧鲜艳的吻痕,就这么撞入司南风的眼底。
司南风眼里浓烈的欲念,很快就被暴怒取代——
“贱人!”
“你竟然敢背叛我,跟别人苟合!”
司南风一直以为哪怕林静言离开自己身边,哪怕过去8年,以林静言的性格,也不会找其他男人。
他只属于自己。
在监狱里,司南风就一直惦记着他。
出狱后,第一个想要报复的人,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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