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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柠确实早就有了决断。
“夜莺。”
除路寻外,几人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对方。
“是《夜莺与玫瑰》的夜莺吗?”布雷恩不动声色的问道。
禾柠不由多看了他两眼,“是。”
《夜莺与玫瑰》是一本写给大人的童话,她有幸读过。
作者王尔德是唯美主义的代表,他的作品常带有悲剧色彩。
这个故事大概讲的是,一位学生想邀请教授的女儿跳舞,女孩要求学生必须送上一朵红玫瑰。
遍寻无果的学生为此痛苦,夜莺被他的深情所打动,它以生命为代价为学生换得了红玫瑰。
可当学生将玫瑰送给女孩时,却被女孩以“玫瑰不如珠宝名贵”所拒。
最终,学生失望且愤怒,决心不再相信爱情。
夜莺用生命换来的玫瑰,就这样被随意的扔在了大街上,任由车轮碾压。
很讽刺。
有人说,夜莺的行为是理想主义的最高表达。
有人说,这明明是对美与艺术的极致追求。
但在禾柠看来,王尔德笔下的这只夜莺其实就是个傻瓜。
美丽又悲壮的傻瓜。
禾柠固执的认为,夜莺才不是什么理想主义和爱情至上的象征。
它应该是自由的象征。
独来独往,灵动,不受束缚,不属于任何牢笼,无论环境如何变化,都能坚韧适应。
哪怕在黑暗中也能勇敢穿梭飞行,不畏黑暗带来的未知与危险。
“怎么了?”见大家的视线一直在自己和路寻身上来回游移,禾柠忍不住问道。
秃鹫似笑非笑道:“你知道他的代号是什么吗?”
这个“他”指的自然是路寻。
禾柠还真不知道。
别人都叫他路少校,暗夜的人也都以“队长”或“头儿”来称呼他。
“夜枭。”路寻忽然出声。
见禾柠愣了愣,他重复道:“夜枭,我的代号。”
言辞间似乎带有一丝愉悦。
不,与其说是愉悦,不如说是窃喜。
老狼笑了笑,“你俩也算是心有灵犀了,代号不仅都有“夜”字,还都是鸟类。”
郎中半开玩笑的附和道:“何止是心有灵犀,我看缘分也不浅。”
这两人皆为人中龙凤,又同在一个小队。
在他们看来,完全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若是最后真的能走到一起,也不失为一段佳话。
秃鹫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不知这莺和这枭,谁更胜一筹?”
靠在座椅上的蝰蛇瞬间来了兴致,“话说你俩有认真切磋过吗?到底谁的近身格斗更厉害?”
老狼抢先回答,“这还用说,肯定是小八。”
郎中举手,“我也押小八。”
“不可能,我押队长。”秃鹫摇头道。
海鸥啧啧两声,“我看你们是太久没被揍了,我站队长。”
最终三比三打平。
禾柠很认真的想了一下这个问题。
她和路寻谁更强?
说起来,自己不少本事都是他教的,他算是自己的老师,这不可否认。
“五五开吧,各占一半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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