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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小丑易柳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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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秦淮茹按手印后,小同志开始朗读判决书内容:“根据第三十项,第七条规定,抢占…”

判决书的内容以法律条文为主,大院大多数婆娘都是文盲,听不懂。

一位大妈打断小同志朗读:“别扯那些有的没的,我们是文盲听不懂。”

“通俗易懂点,直接说张如花怎么判。”

呃…

说的如此理直气壮,你文盲你有理。

小同志索性也不宣传法律条文,直接说结果:“抢占他们房屋,是犯罪行为。张如花判两年有期徒刑。”

“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动歪心思抢占他人房屋。一但有人报警,没好果子吃。”

“要是没人报警呢?”有人发出灵魂拷问。

小同志一时语塞,不知道如何回答。

这件事,要不是街道办王主任督促,决定立典型,不会判这么重。

以前也不是没有抢占他人房屋案例,处理方式就是退还房屋,给苦主一笔可观的赔偿。

抢占者拘留三到六个月,不留案底。

而且,民不举官不究。如果当事人不报警,警察也不会追究。

时间一长,抢占房屋的事,稀里糊涂就过去。

小同志只得这样回答:“不管报不报,抢占他人房屋就是不对,一经发现绝不轻饶。因此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同时, 鼓励大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这个时代,大家法律意识很淡薄,没多少人听进去。

老一辈更倾向于封建大家庭,长者为尊,青年一辈倾向用拳头来解决事情。

接过判决书, 秦淮茹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表情因不知是哭还是笑,而拧成麻花。

笑吧, 场面不合适;哭吧,真哭不出。

哪怕一滴眼泪也挤不出来。

贾张氏关进去两年,以后不用看贾张氏脸色生活,家里财政大权归自己管,再花钱方面不用受贾张氏约束。

回娘家,可以豪气的花钱买东西炫耀。

这一次,属于我的面子,我要全部争回来。

打扮的花枝招展,打村头那些长舌妇的脸。

让她知道,我秦淮茹嫁到城市,跟你们早就不一个阶层的人。

秦淮茹拿着判决书,关上自家大门。

拴上门栓, 秦淮茹拿起判决书看了又看。

虽然是个文盲看不懂,依旧看了一遍又一遍。

这字、这手印是那么的迷人,百看不厌。

嘴角抑不住的上扬,咧到耳根,化身歪嘴淮茹。

任务完成, 小同志要跑下一家,送判决书。

易柳氏不干,拉着小同志衣服不松手:“程陵还没铐起来,你不能走。”

小同志耐着性子:“你先去找王主任把事情搞清楚,然后再去派出所找调解矛盾的民警处理。”

“派出所离这里也不远,你何必揪着我不放。”

“我的职责划分是送判决书。”

程陵站出来,捏着易柳氏后脖颈,单手将她提起来:“这位同志,你去忙你的事,不要被这种泼妇耽误工作。”

摆脱易柳氏的纠缠,小同志头也不回跑出四合院。

走过大大小小四合院, 就这座四合院的一大妈最不讲理。

要不是素质不允许,真想怼死这种泼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