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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鹃垂下眼眸,本来想,怎么样才能够恢复自由之身?现在,呵呵,先解决一下这个渣男吧。
李逢春虽然才十岁左右,却已经尽显渣男本色,知道美丑来分喜恶,看到杜鹃脸上的伤痕,便十分嫌弃,想让爹娘换一个丫鬟。
那主母倒是长得一副端庄模样,“丫头什么的是干事情的又不是买花瓶让你瞧着好看的,能做事情就是了。”这男人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只会读书和花钱,在老家还能去私塾当先生,补贴一下家用,但如今考试在即,是不行的。
至于为什么全家进京,而不是和其他书生一样,男主人带着书童独自前来,某日男主人说出去和同窗探讨,学问,归家的时候,杜鹃闻到了熟悉的味道,那是青楼里面的脂粉气。想来女主人也是知道这个事情的,二人也并没有吵架。
杜鹃只能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李逢春是个什么样的德性?与他爹简直是一脉相承。
不过这样也好,本来只是想报复李逢春,还怕误伤副车,现在……
杜娟已经来了两个月了,也搞清楚了李家的人物关系。
李文才,李逢春的父亲,家境一般,乃是寡母养大,少时颇有才名。
马春花,李逢春的母亲,家里有一间绣坊,算是小富人家。
20虽然还上得上门当户对,但是马春花的父亲对这门婚事并不满意,是马春花执意要嫁给这李文才。
成婚以后,发现这李文才虽然颇有才华,但是也爱流连风花之地,好在都是逢场作戏,并没有想往家里带人,马春花这才作罢。
不过,花光了岳父家给的嫁妆以后,马春花只能自己动手刺绣。
同时,马春花也特别讨厌烟花女子,更讨厌长相妖娆的女子。
杜鹃虽然才六岁,但是脸上恢复以后,马春花便对她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的。
可怜她小小年纪,便要烧火,劈柴,洗衣……,无论是秭归还是杜鹃,什么时候干过这种活呀?不过才两个月时间,那手指,就粗糙的让夫人不敢让他再摸她绣花的布料。
当然,有对比才有幸福。杜鹃同情的看了一眼正在烧饭的书童,谁家书童还干这个活呀?普通的书童,端茶送水,帮忙背书包(木头做的,好几十斤呢),理书磨墨,一般是自己读不起书,又想识些字才给人家做书童。这李家的书童干的活可是有点多了,家丁护院的活也归他。
莫明玉好笑的看了看这个小人儿,用那种同情的眼神看自己。
他这个书童只是暂时的,李家没有什么钱,又要面子,看到乞丐窝里的莫明玉长相端正,想让他做家里的书童。
这不是空手套白狼吗?到人家家里去做奴才,还不如做乞丐自在呢。
不过,他正好想要到京城,缺一个身份,便商定好,一两银子,做在京城考试这段时间的书童,但是,要多干活,烧水劈柴的活也要干。
这户人家,钱没多少,倒是挺会来面子。
不过在外人看来,他们两个都是半斤八两罢了,遇上这样的主家算是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