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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老吴身上的蛊已经解决, 孙荷身上的幻蛊,在李老爷子的辅助下也彻底剥离而出,还得好好养着身体, 不过经历了这一遭之后,有了李老爷子帮忙,以后也没有后顾之忧,洛素与老吴可以安心的离开了。
孙荷丈夫身上的蛊也已经解开,只不过, 现在卧病在床,日日都需要喝着药。孙荷的丈夫年轻的时候做货郎到处跑,浑身上下也有着不少的小病, 解蛊之后, 记忆倒是不清楚了, 也不知道先前发生了什么事情, 只记得迈进了家门。
孙荷半真半假地向他解释,他中了蛊,之后她请人前来解蛊, 蛊之一事对于景人来说都并非隐秘, 而得之自己解雇和喝药都花了不少的钱,儿子还在读书, 而家里原来的铺子已经被他兑了出去,他也不再作妖,准备养好身子之后再从头开始。
孙荷私下里与老吴与洛素说, 那铺子出兑的银子,其实被她捏在了手里,又寻摸了一个小些的店面铺子,把老爹孙老丈接过来, 对丈夫说新铺子是爹给拿银子置下的,放在她的名下,孙荷自己管着银子,丈夫也说不得什么,两人的地位反转颠倒,以后家里都是孙荷管事了。
洛素与老吴点了点头,这法子,也是比较好的处置方案了。
毕竟孙荷自己没有什么大能力,景州也不似鄞州女子当家成了习俗,孙荷上有老下有小,儿子读书天赋不错,希望能考个官身出来,这银子总得供上,处处都要钱。
孙老丈如今也是年岁渐大,大毛病虽然没有,但在土地里操劳了一辈子,一身的小病小痛总是有的,今生就孙荷这一个女儿,孙荷还能不养自己的亲爹吗?
丈夫的错,孙荷心中咬牙切齿,可生活了这么多年,感情还是有的,恨又能如何,日子总得过下去,她自己也没有能够自立女户的大能耐,如今丈夫失去了一段记忆,找个由头把掌家大权拿到自己的手上,日后银子看管在自己的手里,他便是想出去怎样,手里也得有银子。
那些高门大户的贵女敢在和离之后回到娘家,亦或是再嫁,一生无忧,但孙荷的人生,哪里有那么多的选择呢?
如今经了这一遭,更是惜了命,此后的日子里,她也不会再去碰蛊了,奉养老爹,把儿子供出来,手里攥着银子,自己的日子才是更重要的。
她能这样想得开,洛素与老吴也算是放下了心。最怕她钻进了牛角尖,非得弄出个要死要活得来。更何况,孙荷到底是个普通人,说着要给丈夫下病蛊,可相处几十年的枕边人,哪能说狠就狠得下心。
在景源城已经是耽搁了不少的时间,事情都打点好,临行之前,李老爷子和孙荷又准备了些东西。
因为还要在景州的境内走上一段时间,虽然李老爷子已经见过了洛素的一身手段,但还是拿了一些自己制作的各种蛊药,都是独门秘制,别处没有的。
上了马车,老吴还心有戚戚,在景州被下了一次蛊,他已经更珍惜生命了,只不过这次的经历,更是万万不能和家里人讲的,等回到了鄞州,他还得修一下家谱家训,“吴家人万不可踏入景州一步”,至于这条家训日后成了祖训,又在后代之中引起了何等的风波,那就是后话了。
马车在官道上飞驰,如今天气愈发得热了,若说这个时候穿什么衣服?
那必然要穿着鄞州出产的各种真丝衣衫,清凉舒爽了。
可这赶路难免一身汗,丝衣又是个娇贵的,无论是老吴还是洛素,都不是特别讲究的人,身边也没有人服饰的习惯,出门在外,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棉布的衣服轻薄吸汗,穿着舒服也不磨皮肤,经济实惠,乃是最好的选择。
若是真穿着丝衣来赶路,那岂不是太奢侈了。
至于为什么说到丝衣,那是因为——“小道长,这几年的鄞州花船会,锦绣衣庄出了几种极品的新丝缎,产量甚少,我托人留下了几匹,每种都给你留了一匹,等半路回了鄞州,也好量体裁衣。”
老吴说着,小道长虽然自身手段非凡,不是凡人,但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和自家孙女儿萱姐儿差不多的丫头,收拾的鲜亮亮的多好啊。
再说了,小道长可是管着自己喊舅舅的,这一声舅舅,一辈子都是舅舅,舅舅给外甥女买衣服,天经地义!
从景源城这里出发,走上了另一条路,两人不准备再前往景州城,景州这地方,委实有一点邪门,这段时间算是对蛊师有了一点的了解,能够遇上李老爷子是双方彼此的幸运,但到了别处,还不一定遇上什么样的人。
两个人的食水充足,再者走上山路,路过林子,总是能遇上点野物的。
按照李老爷子的说法,越是大城里的蛊师,就越厉害,但是小城的同样不可小觑,谁知道荒山野岭里有没有隐士高人。
这一路走一路看,老吴是越发地感慨,大乾地域宽广,三十六州的奇人异事,当真是多的不行。
从前不知道,是因为身边没有人踏入这个门槛,而一旦一只脚迈了进来,无论是多么光怪陆离,诡异奇怪的事情都能碰上。
若是平常人遇上这种事,要么难逃一死,要么从中牟取到好处。老吴呢,则完全是第三种选项,逃脱了死亡,但也没有经
受什么改变,就是得到的好处,也是跟在洛素身边在小有清虚天喝的一碗汤。
夜幕降临,安营扎寨。
景州地区多山,两人时常在山路上前行。
马车拴在一处树下,老吴看着东西,洛素则去寻找水源地。
这山林中植被茂盛,一定有着溪流,两人这一路的赶路,自带的清水用了不少,急需补充。
手里提着一串葫芦,洛素很快找到了一处流水淙淙的山间溪流。
腰间的竹筒盛上一筒,清澈甘甜,山间清泉。
打了三个葫芦,洛素正取下第四个,就见得一条白狼窜了出来,直接伸头到溪流中饮水,吨吨吨的。
它还抬头看了看正在打水的人类,似乎是丝毫不在意,甚至还拨弄了几下的水花,自顾自地喝着。
洛素看着这白狼,通体雪白,身上沾染了些泥灰,但瑕不掩瑜,这是一头非常漂亮的白狼。
按理说,这应当是个很有些凶性的兽类,只是洛素看着,这白狼怎的一点也不怕人,也没有要吃她的?
洛素并没有放出自身的威压,她身材纤细,在这些山林中的野兽眼里,看着软弱无力,应该是个好猎物才是。
打完了水,洛素挂念着老吴,这山上出现了白狼,还不知道有其他的什么东西呢,以老吴的个人体质,她还是赶紧回去为妙。
这边的老吴倒是真没有遇见什么,原本赶路加上天气炎热,但在山间很是凉爽,林间的树叶把太阳一遮,待着不冷不热的,偶有微风拂过,很是舒服。
老吴已经在周边捡了不少的柴禾,找了些野菜,等到洛素回来,一个催火术直接生火,开始做饭。
“刚在那溪流边,遇到了好大的一只白狼,狼身雪白的,好生漂亮。不过看着,倒是对人没什么恶意。”
洛素对老吴说着。
“我这辈子还没见过白狼,不过还是要小心一些,到底是野兽本性,若是不缺吃的,也不会打人的注意。”老吴啧啧感叹着。
“小道长,你可注意到了这山泥,微微发红,倒是烧陶的好材料。”老吴用草叶包着手抓了块泥。
他本来想着在这山里野物众多,总该能抓住一只野鸡来的吧?老吴还记得之前小道长做过的“叫花鸡”,用荷叶和泥裹住烧烤,那真是不胜的美味。
这手法倒不算稀奇,城里的馆子也有这么做的,只是在野外山间若是能吃上,才更有滋味。
洛素闻言看了看老吴不知道从哪里抓的一块泥,颜色确实是发红,就是不知道泥土的特性怎么样。之前在原始世界试验烧陶的时候,那个时候洛素用的也是这种红泥。
老吴随口一提,洛素思维倒有些发散,没有抓住什么野物,只有野菜,那就就着干粮,还有一点腊肉凑合一口。
老吴刚拿出来一口小陶锅,两人的耳边就传来声声的狼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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