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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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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者无心,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饶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

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饶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磕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饶赞叹。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缺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胸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