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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邱明的讲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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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奸·杀案,我知道自己十有八九逃不过死-刑,逃不脱就逃不过吧,我有脑瘤,很难根治,早晚都得死。
如刚才所言,温念梦的死,不是我做,就是另外一个人干,因为小美美想要她死。
那一晚我想对小美美,哦不,是想对甘漪图谋不轨,反被她一招打翻在地上,我铁定成为她实施犯罪的直接动手人。
我一步步进入她设计好的圈套,也不能说圈套,如刚才我所讲,甘漪早早的谋划好,是我往里钻。
在恰当的时间,我出现,成为她物色的人物之一,并成为最终的施暴者。
现在想起来,那个隔壁村的戴德中带着她进入我们小集团的牌友,也是甘漪所设计好。
还别说,自从我答应她做事后,我儿子欠的钱不知不觉的还了,那些人没有再威胁我。
我儿子进入戒毒所的费用,同样是甘漪帮我解决。我非常感谢。
我按照十六年前的农忆案子,做了犯罪现场,的确是甘漪所指使。
她的意思非常明确:除夕夜晚,她带着目标人物到公园,给我创造机会。
案发现场的所有动作,都是我一个人制造,甘漪没有参与动手。
我不清楚当初为何有那么大的勇气。
那个时候我感觉自己不再是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心头住着一头魔鬼。
我从来没有那么开心过,像电影电视中强奸一样,我一边侵犯温念梦,一边用双手疯狂的掐着她的脖子。
我想过毁灭现场的痕迹,但是甘漪说现场必须留着所有的痕迹。
现场没有留下物证痕迹,她不答应送我儿子和妻子到国外。
我知道她是厉害的角色,必须听从她的话。
农忆案子的照片,甘漪拿给我看了。
那是一张黑白照片,一个女孩子躺在树林丛中,身上的衣服乱七八糟。
虽然是黑白照片,但是里面的画面非常清晰。看起来就像在眼前发生。
我问甘漪,这张照片是谁的。她说是十六年前在城南湿地公园的一起奸杀案。
她这么一说,我记起十六年的奸杀案子。
案发的时候时候我十七八岁,听说了那起奸·杀事件。
我拿到照片后,每天都看,还看书。
书是甘漪写的一本笔记本,记录如何实施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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