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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夜里,沈知知就缩在有些阴潮的被窝睡了一晚。
看着杂乱不堪,有些霉味的小房间,沈知知又仿佛回到了童年,家里什么都没有变。
19岁的小姑娘还是会有些单纯,她本来欣喜的回老家,没想到又是这样的待遇。
一个不懂得恨的人,本来就是一种悲哀。
又或者说经历过这样的童年,只会出现两种极端。
一种是极度的恨;
一种是失去了恨的本能。
有人说沈知知为什么还要回来?
大概谁都会有“衣锦还乡”的心理吧,她的根在这里。
在羊城的小饭馆,赵建设是不管事,但是王冬梅一些最基本的还是会做到。
热饭热菜,独属自己的小房间,温暖的被窝,生理期的姨妈巾。
偶尔给点零花钱,买个皮箍发夹什么的。
这样就够了,很好了。
什么情感需求,那是属于赵诚的,有个栖身之所沈知知就很满足了。
没想到去了郡沙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那是沈知知做梦也没有想过的生活。
有花不完的钱,吃不完的东西,什么都是最好的。
有哥哥和嫂子的关心和疼爱,有小牧维的喜欢和依赖,小姑不是嘴上喊喊的。
就连蔡守秀和林兆丰都把沈知知当成了家里的一份子,5千说是给沈知知的工资,其实是给小姑娘的零花钱。
吃住在林家,加油卡都用不完,还有购物卡,沈知知除了去接小牧维放学花个一两块钱,没有用到钱的地方。
回来的第一个晚上,她就靠在床头想哥哥,想嫂子,想小牧维了。
“小牧维,小姑想你了。”
第二天,沈知知穿着何菊的旧棉袄跑了几里路来到堂姐家。
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又掏出6百块钱,偷偷的塞给堂姐。
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有些得意。
“知知,你怎么拿那么多钱?”
“嘘,谁也别告诉。”
沈知知大概觉得自己很聪明,学到了哥哥的一点皮毛。
“你打工也不容易· · · · ”
看着沈知知身上的旧棉袄却笑的那么灿烂,堂姐很是心酸:“你早上还没吃吧?”
说着就拉着沈知知去厨房:“那个女人真不要脸,你以后就别回来了。”
“嗯,以后就不回来了。”
沈知知端起一碗稀饭,堂姐又给她剥鸡蛋:“你在外面过的怎么样?”
“很好啊。”
“在别人家做保姆有什么好的,赚点辛苦钱,还要处处看别人脸色。”
“你呀,从小就逆来顺受,对你一点好就很好。”
“记住,赚了钱自己存好,别那么傻。”
“嗯,我存了。”
看着堂妹一脸认真,堂姐叹了口气,别看沈知知回老家那么风光,初中都没毕业出去能干什么,都是打肿脸充胖子。
谁过年回家不穿件好衣服?
“你妈妈也不管你吗,你不是说你妈开了个小饭馆,怎么还让你去别人家做保姆?”
“是我爸· · · ”
“你妈改嫁了?”
“嗯。”
“那你后爸对你怎么样?”
“很好。”
沈知知清澈的眼眸闪烁着光芒,那是对现在生活的满足和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结果酒席的第二天就被几户人家看上了。
沈知知虽然穿着旧棉袄,帮忙收拾碗筷打扫卫生,但是眉清目秀很惹人关注。
再加上出去那么多年,在林家的熏陶,让她和村里的其他姑娘在气质上有了一丝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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