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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
十二岁的花见月第一次在朝会上与花岘爆发激烈的争论,花岘主战,花见月主和。
花见月年纪虽小,但反驳起花岘来,有理有据,催人深省。
花岘在与儿子的争论中落了下风,觉得颜面尽失,一怒之下叫人将唯一的王子送去了红岛。
谁知当日海上天气骤变,送花间月去红岛的船只在暴风雨中宛如一艘纸船,轻易就被风吹翻了。
花岘立即封锁了消息,私底下秘密寻找花见月。
同时寻找可以替代花见月的替身。
一个月后,替身花见月开始代替花见月出席各种场合。
大臣们都说王子殿下去了红岛之后就变得沉默寡言了。
花岘说他是在红岛想通了,知道谨言慎行了。
而这时的花见月在跟着绯春一起挖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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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见月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破旧的木屋里。
“你醒了?”
花见月见到一张明艳的脸,虽然那张脸的主人看上去和自己差不多大,但是不难想象他长大后会有多么好看。
花见月之所以能第一时间分辨出眼前是男孩子,是因为他一眼就看到了绯春的喉结。
男孩的喉结虽然很秀气,但是还是能一眼看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
绯春:???
“你刚醒,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吗?正常人应该会问这是哪儿?你叫什么名字吧?”
绯春无语道。
花见月笑道:“我猜这是你家,是你救了我吗?我现在除了有一点口渴以外,没有特别难受。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吗?”
绯春用手摸了摸花见月的额头。
确实不烧了。
“我叫绯春,你可以叫我阿春哥哥。”
花见月眨了眨眼:“为什么?”
绯春笑道:“因为我救了你啊。”
花见月比较严谨,问了绯春的年龄后,才心甘情愿地喊绯春哥哥。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花见月看了眼身上打满了补丁的粗布衣裳,甜甜笑道:“阿布,我叫阿布。”
自那日之后,绯春身后就跟着了一个怎么甩都甩不掉的跟屁虫。
绯春的父亲很早就在出海的时候死了。
母亲自那之后身体就不太好,没法干活,都是绯春一个人支撑家里。
去年母亲也死了,绯春便成为了小弟小妹唯一的依靠。
他每天都很忙。
很早就要出门干活儿,他们家有一亩沙田,离可以灌溉的溪流很远,他每日要去挑水浇水。
伺候完地里,就要去海边捡漏。
因为村里人会比他来得更早,把能吃的海货都捡回去。
家里的船只跟着父亲一起葬身海底,他只有一张自己补了很久的渔网,如果捡不到东西他会用渔网捞一捞鱼,运气好就能捞到。
捞到鱼就去集市上卖掉,换一些钱存起来。
捞不到就去岛上的林子里捡柴火,等晚一点再去海边挖螃蟹,找珍珠蚌……
反正他没有停下来的时间。
所以当花见月跟着他干活的时候,他以为花见月最多能坚持两天。
结果花见月整整坚持了一个月。
一个月后,福岛上传来了王子和国主一起去圣寺祈福,保佑这次出战胜利的消息。
绯春才刚买了一桶螃蟹,高兴地数着钱,就见花见月脸色变了。
绯春觉得莫名其妙,心想这小子这段时间天天帮自己干活,就去肉铺里买了二两肉,想着奖励一下阿布,也让小弟小妹尝一尝肉味。
花见月自那日以后就没有再当绯春的跟屁虫。
绯春也懒得管,花见月聪明嘴甜,时常哄得他很开心。
就是小弟小妹和他怎么也亲不起来。
不过小弟小妹才年纪还小,可能更喜欢和同龄人一起玩。
就这么又过了五个月,突然有一天主岛来的官兵围住了自己家的房子。
绯春这才知道自己救的是他们的扶桑的王子殿下。
未来的国主。
亲自来接花见月的花岘看见了绯春,眼前一亮。
“想不到小小的福岛竟然还有这么一颗明珠。”
花岘亲切地问绯春:“你愿意成为我的义子,为扶桑献出你的一切,让扶桑的子民不再活得那么辛苦么?”
花见月急道:“不,他不愿意!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您不能……”
花岘好不怜惜地叫人劈晕了王子带走。
继续好整以暇地望向绯春。
绯春看了眼破败的房屋,死气沉沉的村落,注定在贫苦中长大的小弟妹,点头道:
“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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