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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福山的西南方向,是一座叫作林县的小县城。
一座小小的宅院中,曹晶正静静地坐在屋檐下,晒着太阳。
太阳明晃晃的,给万物打上了明亮的光芒。
炽烈的温暖好像能穿透皮肤,明明额头已有些汗水滴落,曹晶却觉得舒适无比。
比起那几日的阴冷风雨,她宁愿永远生活在烈阳高照下。
她的脸还有些惨白,透着不健康,坐了许久也不见动,跟往日的泼辣好动,截然不同。
曹晶、沈一欢、月九娘三人,从多福山下来,已经十四五天了。
沈一欢租了这个小院,三人在此养伤。
可,曹晶的伤总不见好利索。
三人的伤势,她的也最重。光刀剑之伤就七八处,又中了毒,加上长时期被风雨浇灌,已是元气大伤。
月九娘从里屋中出来,收走了边上小桌上的药碗,看着有些发呆的曹晶,不禁眼圈泛红。
陪着曹晶说了一会话,便扶着她回屋休息了。
厨房的帘子被掀开,沈一欢左手拿着筷子和一头蒜,右手端着个大瓷碗,坐上了曹晶的椅子。
大瓷碗里盛满了面条,沈一欢拨开几瓣蒜,呲溜溜地大吃大嚼起来。
待月九娘出来,见她脸上有些愁容,便说道:“九娘,不用担心。”
“曹晶的伤势,康复需要一些时间。”
“那大夫开的药方,我看过了,没有问题。”
月九娘问道:“没有问题,为什么半个月时间,你我都恢复了,她还没好呢?”
沈一欢答道:“那药方中,缺了金兜片、蚝蚌粉、沉霜根,大夫用其他的药代替了,以致效果欠佳。”
“这县城太小,只有那大夫的一家药铺,缺了那三味药。”
“我吃完饭后,就往东北方向的青阳城,走一趟,那里人多繁华,买着药回来。”
“药效能提高四成还多。”
月九娘一听这话,一把夺过大瓷碗,重重地放在了桌上,催促道:“你都吃两大碗了,还吃?!”
“别吃了,赶紧走吧。”
沈一欢被月娘急拽着出了院门。
诶,阎王还不差饿兵呢!
多福山,一处山道的拐弯,一阵铃铛声和马蹄声,由远及近地传了过来。
几个行路人赶忙避让,省得被突如其来的飞马,闯下山崖。
可好一会儿,也不见有人出现在拐口。
什么马匹,脚力竟然这么慢?
“哼哧哼哧”的声音,又传了过来,紧接着,一头驴子缓缓地出现了。
消瘦的驴子,背上还驮着两个人,一男一女。
正是沈一欢双臂环抱着月九娘,骑着驴子,穿梭而过。
沈一欢满脸春风得意,而月九娘则羞红着脸,不敢抬头。
“光天化日之下,男女同骑”
那行路人瞥见沈一欢挎着剑,忙不再言语,低头擦肩而过,匆匆赶路。
沈一欢心中暗喜,没想到九娘跟他一起去。而且,别说马了,只剩下一头驴子租给了他。只是两人同乘。
瞧着月九娘妩媚的侧脸,偷偷嗅着她晶莹剔透脖颈上的淡淡清香,沈一欢只觉心醉神迷,更是紧抱着月九娘的身子,光明正大地享受着软玉温香。
这多福山的山道,那几日雨水形成的泥坑,早被晒得干透,不时扬起尘土,虽也是坑洼不平,但好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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