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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林有些唇唇欲动,正想着要不要先把公孙不留给按在地上,
就听又传来一声叫好声,
“不错!有那味儿了!”
“开价吧,爷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这声音听这声音也有些耳熟,
莫林扭过头去,就看到一个带着面具的男人,胸口吊着一只手,扭动着腰肢来到了前面,
这特征也太明显了,其实已经没必要带面具了,
只要不瞎,就能认出来,这货就是胡不夭。
这货最近蹦哒的挺欢实的,哪哪的都能碰到他,莫林觉得这是一种孽缘,必须终结这种孽缘。
对待别人,打一顿就好了,
对待他,必须弄死!
然而胡不夭还没意识到他已经被我莫林贴上了必杀标签。
他来到了戏台子前,踹翻公孙不留面前的桌子,单脚踩着凳子,很是嚣张的开口道,
“公孙不留,别藏头露尾的了,爷认出你了。”
“怎么滴?还对李洛水那贱人不死心呢?来这里找代替品了?”
“我跟你说,爷最瞧不起你这种软蛋,偷偷习惯了那贱人十几年,却连个屁都不敢放,结果怎样?被别人截胡了吧!”
“我这里有消息,公主府昨夜亮了一夜灯,也不知道是李洛水那贱人耐折腾,还是四个小贱人一起轮番上阵了……”
……
一口一个小贱人,听的莫林眼皮直跳,最后终于忍无可忍,拿起桌上的筷子,就打算一筷子戳死这货,
却没想到有人比他动作还快,
公孙不留抬起一脚,就踹向了胡不夭的脸,
看那架势,事奔着一脚踏平他的五官去的。
然而胡不夭也不是吃素的,若是马战,他或许不如公孙不留这种行伍出身的,
可若是好勇斗狠当街打架,他可比公孙不留有经验多了。
面对公孙不留飞来一脚,他面不改色,一个侧身躲过,然后立刻还击,专挑公孙不留的下三路而去,
公孙不留含恨出手,却没想到不但没占到便宜,反而被这不男不女的货逼迫的连连后退,
这下,公孙不留骨子里的血气便被彻底激发了出来,完全放下放手,再出手就是奔着要胡不夭的命而去。
这样一来,胡不夭或许会废了公孙不留,让他失去男人的尊严,
但是公孙不留会在同一时间,杀死胡不夭。
这就是行伍出身的人和小混混打架的区别,
小混混打架经验或许很丰富,压着打军人,军人也许会受伤,但是最后死得肯定会是小混混。
胡不夭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已经晚了,他倒是能收手,但是公孙不留血气上头,肯定不会罢手。
胡不夭已经失去了躲避的机会,硬刚之下,不死也得重伤。
这真应了那一句:大意了……没有闪……
“砰!”
一声皮肉碰撞的声音,两道人影被分开,公孙不留没有受伤,胡不夭也没有死,
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人,站在他们中间,负手而立,一副高人风范,
“二位,楼里有楼里的规矩,你可以在这儿为所欲为,但是首先你得交银子,有银子你可以拆了我这楼子,没银子那就安分点吧。”
梅十一有些凝重的帮莫林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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