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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献给李帅金字告身【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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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身粗布衣,背后背着一个皮革裹着的东西,应该是一柄剑或者一柄刀。

“何人胆敢拦路!”

神策队拔剑戒备。

但李瑄掌握整个陇右的兵马,随便找个理由,就能将犯上的豪强族灭。

这一日,李瑄正准备前往府衙办公的时候,一名青年拦在李瑄的马前。

李瑄在队伍中心,就算是有人想用强弩射李瑄,也难以命中。

“我想成为李帅的亲卫…”

看样子他也是一名游侠。

李瑄一直强调,侠是一种精神,为国家大义拍案而起,为一个承诺付出一生。

地方官吏亦不敢多向百姓索要苛捐杂税。

他们生怕被李瑄抓住把柄,再出现临海、余姚那种恐怖的结局。

李瑄不是普通的官吏,如果是普通的官吏,豪强被逼急定要杀死李瑄。

那青年开门见山地向李瑄喊道。

“我的亲卫有还有不少名额,每三日都会试验一次,如果能通过,就为我之亲卫。”

李瑄示意亲卫收剑,并向这名青年说道。

真正的游侠不会去欺凌人,李瑄还是比较欣赏的。奈何当世许多什么都不会的人冒充游侠,坑蒙拐骗。

“我参加过考验,可骑射未通过。但我最擅剑术,两相击剑,无人匹敌!”

青年坦言道。

“在马上战斗,剑不可行。需弓箭和长兵器致胜。这也是为你们的性命考虑。”

李瑄婉拒这名青年。

自马蹬和马鞍出世,真正的冲阵骑兵,都是长矛、长枪、马槊等长兵器。

只有以骑射为主的轻骑,才配横刀,目的是追击敌人的时候近战。

正面冲锋,拿刀剑和拿枪矛战斗力差距巨大。

所以好剑术能受游侠景仰,却在战场上几无用处。

李瑄不可能无缘无故收这名游侠为亲卫,如果起这个头,对那些力量过关,骑射未过关者,很不公平。

“我不强求李帅收纳,但如果我献上一枚金字告身,能否成为您的侍从!”

青年意料之中,如果只是这样而收纳他,那就不是大名鼎鼎的李将军了。

“郎君知道金字告身代表着什么吗?”

李瑄面色凝重地反问这个青年。

吐蕃的“告身之制”中,告身是吐蕃官吏、将士身份的象征。

吐蕃有“六告身”之说。

分别为瑟瑟、金、金涂银、银、铜、铁。

又按告身的大小,分为六等十二级。

其中瑟瑟是一种宝石,大唐称其为玉字告身。

金涂银是吐蕃词汇颇罗弥的翻译,大唐一般称其为金涂银告身。

告身是一个牌子上镶嵌金石铜铁等,挂在身上显著的位置上,有的会不要牌子,戴在手臂上。

哪怕是最普通的铁字告身,也只有勇士可得。

一般金字告身都是吐蕃的万夫长,以及吐蕃军中大将,且必须是贵族出身。

另外吐蕃与大唐的边境处,也以千户所设有军,有类似于军使、节度使的官职,大唐将其译为军使、节度使。

吐蕃军使也有可能有金字告身。

所以李瑄才会吃惊这游侠会说这样的话。

哪怕是次金字告身,也能以此获得丰厚的战功。

“我明白,三个月内,我必献上金字告身,成为李帅的侍从。”

青年郑重地说道。

“以个人而言,这是难如登天的事情,不需因为成为我的亲卫而铤而走险,要珍重自己啊!”

李瑄看这青年勇气可嘉,遂劝他一句。

“这不算是难如登天。请李帅等我消息!”

说完,青年扭头离开。

李瑄摇头笑了一下,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或许这年青人觉得不可能,中途就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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