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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过去了,想起当时的情景,丁老九还是不寒而栗。
“不知道那是什么,”他干咽着唾沫,不安地看向拉紧的窗户,似乎担心有什么怪异的东西下一秒就会破窗而入,“不像狗,反而像人,不不不,肯定不是人,是狗成了精”
他压低声音,为自己辩解:“肯定是成了精,人家说,活了好几百年的畜生,骨头啊,内脏啊,都会慢慢朝人的样子变,等外形也像人了,那就是修成精了”
越说越没边了,罗韧脸色一沉:“说重点,然后呢”
丁老九陪着笑:“小小哥,你想,我们当时吓也吓死了,哪还敢有什么其它念头啊,又怕被人撞见了撇不清楚,赶紧拾掇拾掇埋了,就就埋在当初那个张同志刻字的树下头”
那棵树下
原来仅仅在几个小时之前,他们距离那只认字犬的坟冢如此之近吗
似乎是有点头绪了,但又好像更加理不出个所以然了。
丁老九自觉已经交代的清楚,待要长吁一口气,忽然发现罗韧的目光锥子样盯着他,登时又胆寒起来。
他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那以后,虽说不至于每天夜不能寐,但是隔个一年半载的,总会禁不住想起来。
越想越怕,成了精他怕,是个人他更怕,又怕那怪异的玩意在深山里是不是有老巢,里头还有等着报仇的孝子贤孙所以后来带人进山,哪怕游客再要求,他也不朝里走了,要么说山里有野兽,不安全,要么说自己腿脚不好,走不动。
万万没想到,都二十多年了,忽然有人提起这茬了,难道
脑子里蓦地闪过一个荒唐念头,丁老九头皮发炸,尖叫一声往后就缩,说:“你们是不是修成了人了”
他浑身打颤,膝盖发软,自己也不知道在念叨什么,依稀记得有几句。
冤有头债有主,要找找那个姓张的。
我真什么都没干,吃狗肉也是他想吃,我才帮忙的
罗韧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一时间啼笑皆非,曹严华没好气:“大爷,没事多读点书,我们哪儿长的像成精的了”
怎么,不是吗
那就好那就好,丁老九不安的讪笑着,慢慢平复下来。
也不能怪他,他年纪大,大字不识几个,又长年守着深山,诡异的故事在他脑子里扎的根远比什么科学要深。
看来有些人是不经吓的,下的料一猛就容易傻罗韧想了想,换了个相对温和的语气:“大爷,麻烦你想一想,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或者之前之后,有什么看着不对的地方吗”
不对的地方啥叫不对啊,丁老九眼神勾勾的,有点对眼。
罗韧耐着性子:“就是看着挺怪,又说不清原因。”
丁老九皱着眉头,努力回想着什么,就在罗韧他们等的几乎不抱什么希望的时候,他忽然迟疑着说了句:“有一个不知道是还是不是。”
“最后埋狗的时候,那狗的身上,一条条的,就像那种拿大胶带贴它身上,然后往外一撕,皮毛都没了的感觉。可是,我也不记得它是来的时候就这样,还是死了之后变那样的”
罗韧心跳的厉害:“几道那一条条的,有几道”
“五六道六七道吧有些是交错在一起的,我就那么带眼一看,也没数明白。”
回到车上,一时间都没走的心思,兜售的村民们眼见有机会,又三三两两围拢过来,曹严华身子探出车窗,跟其中一个人说了几句,那人飞跑着回去,再来的时候,右手一兜洗干净的苹果,左手一兜灶膛里刚烧出来的玉米。
烧玉米是真香,虽然拿着烫手,木代嘘着气剥叶儿,一口咬下去,嘴唇、嘴角、两腮,乃至鼻尖都黑了。
不过,谁也不比她好多少。
边吃边聊,好像早就成了习惯,多么凶险的事,都能拿来下饭。
凤子岭,三重山头,首尾相衔,山头等高的情形不大可能,所以,整体的布局,应该像一个错开的、巨大的凤凰鸾扣。
这地势,是精心选就的。
认字犬离开垄镇之后,为了找一个隐蔽的归老之处,选择了凤子岭。
在这里,机缘巧合,打开了上一轮被封印的凶简。
根据丁老九最后的那条描述,认字犬身上出现的诡异的长条,罗韧觉得,七根凶简,曾经同时都在认字犬的身上。
曹严华瞠目结舌:“七根啊小罗哥,有一根上身都了不得,七根都来,它不得飞天啊。”
一万三想了想:“我的看法倒是和罗韧一致你别忘了,最初凶简附到人身上时,那个过程是很慢的。”
倘若把凶简当成人来看,再大再凶悍的魔头,被镇了几百年、困了几百年、饿了几百年,甫一得脱,都不大可能会立刻翻江倒海的。
它们可能手脚僵硬,骤然间竟不习惯脱缚,饿的老眼昏花四肢乏力,颤巍巍迈不动步子,需要恢复,需要汲取养料。
认字犬是最好的补品,换句话说,任何能够打开凶简的人,都是命中注定的补品和因果。
不知道互相厮磨了几个寒暑,就在人迹罕至的凤子岭,不管是大雨滂沱的晨昏还是雪掩山头的昼夜,外面的世界那么闹腾,这里,看不见的凶简,如同吸血的水蛭,附着在那条认字犬的身上,由贫瘠到饱满,由僵硬迟滞到能灵活的舒展肢体。
然后,到了该出山的时候了。
为什么身负七根凶简的认字犬,反而让什么都不是的张光华和丁老九给打死了
罗韧说:“不是他们能打死,是凶简愿意促成这样的状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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