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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涵和微软的战斗,大家都以为靠一段落了,毫无疑问,看似是楚涵赢了,而且赢的非常干净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
楚涵的声望在国内再次上升了一个阶级,正当大家都以为这件事情靠一段落,楚涵都这么认为的时候,一个律师函默默的从大洋彼岸寄了过来,是微软公司寄来的。
同时,微软公司发了一则公告,就昆仑网络公司涉嫌抄袭win系统一事,他们已经递交了律师函。
这个公告,直接把楚涵和整个昆仑公司放在了全世界的视线里。
微软的能量有多大没人知道,但盖茨经常和米国官方要员在一起吃饭,聊天,一起出入某些娱乐场所。
这些大家是知道的,所以,当大家知道盖茨发表了这么一个律师函之后,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情闹大了。
这件事情,将会是华国和米国的对垒。
顿时,世界各地的所有互联网公司,都把视线投放在了米国和华国身上。
之前发生的事情,大家都略有耳闻,华国所有人一致觉的楚涵可能会赢,但全世界都以为微软会赢。
结果是大跌眼镜的,楚涵赢了。
微软当然不会就这么认输,他们祭出了律师函这个杀招。
但抄袭的认定,却不是这么简单的,这个官司最终到底谁会胜利,没人知道。
因为不管是楚涵的昆仑系统,还是微软的xin系统,都属于非常复杂的产品,而法律上认定抄袭的概念,是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
比如,鼠标双击就能点开一个软件,这种所谓的表达,但凡是个人都能想出来,那这种操作方式被昆仑系统用上了,对于win来说,算抄袭吗?
法律界定中,当然算抄袭,但这种在公序良俗中,属于非常简单的思想表达,而简单的思想表达,即使一样,也不算做抄袭的。
比如两本书里,都描述了一个历史事件作为穿插,那么这两本书涉嫌抄袭吗?当然不算。
这也是商业法律问题中,最难被界定的事情。
而且,在互联网知识里面,侵权的定位更难被界定,还是拿鼠标双击打开软件这个功能来说。
用编程语言把这种功能写出来,有无数种语言能够实现,那么只要昆仑系统的编程语言里,【用鼠标双击打开软件的功能】,和win系统里的【用鼠标双击打开软件的功能】用的不是同一种代码,仍旧构不成抄袭。
所以,当微软的律师函来到楚涵公司的时候,楚涵甚至看都没看,盖茨那家伙显然就是不想放过楚涵罢了,所以来个律师函恶心他。
系统的代码动辄几百万行,仅是比对是否重行,重行功能是否相同?功能相同的代码是否一样,把这些比对完都是一个非常大的工作量。
所以,要不了多久,米国那边的法院估计会来找楚涵要源代码,对方是另一个国家,楚涵完全可以凭借各种理由不给对方。
光是米国法院方面能不能要到楚涵的源代码,都需要扯个好几年的,更别提后续还需要查重代码,又要好几年,这是一场注定没有结果的官司,真想打,两家公司能玩到一百年后。
所以,别看这件事情关注挺多,反响大的都来自民间,专业人士只需要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扯皮官司。
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万万不能,这件事情的定性还要看法官如何,法官不合理了,楚涵拿着合理的条文直接上诉,然后发回重审,磨磨唧唧好几年过去了。
盖茨要的就是让楚涵和法院这边磨磨唧唧好几年,他以为楚涵是一个小年轻,肯定对于名声非常在乎,所以会想尽办法的去把所谓的抄袭帽子给摘掉。
可惜,他低估楚涵了。
随手把律师函扔到一边,楚涵看起了旗下公司的报表。
赵晴有些心惊胆战道:“老板,律师函不管吗?”
“不能管,管了就是好几年的精力牵扯,盖茨故意的,这种官司没有输赢,到时候把律师函给法律部门,让他们去扯,我们继续经营我们的公司就好了。”楚涵看的很开,甚至没有丝毫心里上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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