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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天意难违。
当杨逍准备向李南方彻底摊牌的时候,偏偏要来一次百年难得一遇的长时段日全食。
使得阳光被阻隔长达一个小时,疏勒古城上方的黑夜早早降临。
如果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
杨逍根本不会那样,像个英勇就义的壮士一般,颤抖着双手摘下头顶的帽子。
提前变成男人模样,弄得她之前所做的一切,看起来都像是个笑话。
天大的笑话!
轩辕王什么时候被人这么嘲笑过,又什么时候做过连她自己都觉得特别可笑的事情。
原本的好心情消散一空,杨逍现在只想杀人发泄一下。
抬头迈步,顺着另外一条通道走了下去。
现在,就是要看还有谁那么不开眼的,敢惹到处于暴怒中的轩辕王头上了。
整个疏勒古城那么大的地方,还是一座罪恶之都。
到处不乏该死之人。
让那些人排着队等待被杨逍捏碎喉骨都需要一整天的时间,这样的环境足够帮助她发泄出心中的不爽了。
但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不会轻易让任何人,因为李南方所犯下的错误而死去。
哪怕是一个小混混呢。
也不行。
毕竟小混混也是娘生爹养的,长这么大不容易。
所以,老天爷把一个不用死,还能让杨逍心情好起来的人,送到了她的面前。
沈轻舞。
沈大小姐是个非常随性,而且高傲的人。
特殊的生活环境和身份地位,使得她感兴趣的事情,脱离了常人所能理解的范围。
比如,喜欢在被打砸的大型商场里,捡回来几个奢侈品牌的化妆品,保养她高贵而又美丽的脸。
再比如,看纽约的流浪汉人数众多,又没有什么组织性,就委托荆红命帮忙,把那些人收归到丐帮的名下。
更如,深深爱上杨逍那个魔头。
没错,沈轻舞就是深深爱上了杨逍。
从两人第一次见面到现在,粗略算起来,也只不过是一周的时间。
可是过去的24小时,没能见到杨逍,沈轻舞就感觉到浑身不自在。
这,应该就是爱情的味道吧。
一见不日,如隔三秋。
哪怕他们还没发展到,一见面就要“日”的地步沈轻舞已经无数次幻想过,和那样一个如仙人般的男子,一起滚床单。
不要觉得沈轻舞这种思想有多龌龊。
那个让她三十多年守身如玉,空有一副迷倒众生身躯和容貌,却毫无用处的人,才是真正的龌龊。
不仅龌龊,而且龌龊!
心里又一次狠狠诅咒了一下,沈家老不死的赶紧进棺材。
沈轻舞的心情好了不少,继续游走在疏勒古城的地下通道里,寻找杨逍的身影。
她来疏勒古城,是为了买下黑龙龙珠,送给杨逍做礼物。
女人给男人买东西,绝对是一种深爱的表现。
最好是能够买下来的第一瞬间,就把礼物送给对方,那样更能获得真挚的情感。
只是,很难说杨逍的真挚情感到底是什么样的。
认识那个魔头这么久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很长的。
可沈轻舞还是猜不透对方的心思,总感觉那个魔头只会关心李南方那个人渣。
杨逍如果是关心另外一个女人,沈大小姐绝对有千万种方法,去把那个女人搞定,然后将魔头牢牢捆在自己的身边。
偏偏他关心一个男人。
这让沈轻舞觉得很郁闷。
她实在是不想看到,她第一次接触爱情,爱情的对象是个搞基的玻璃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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