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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风冷,卷起了一地萧瑟的红叶。
阮潇怀里的胖头鱼动了动,似要挣扎,被她一把捂住了嘴巴。她还没能完全适应这诡异的世界,更没有遇见过任何一个“同伴”,此刻异常警惕。
盛云起比她更警惕,立刻反问:“高锰酸钾怎么制氧?”
阮潇脱口而出:“2kmno4=加热=k2mno4+mno2+o2↑”
盛云起:“……”
阮潇:“高锰酸钾和硫酸的反应式是什么?”
盛云起沉默片刻,坦率道:“我不知道,但可能,应该,至少会生成水。”
阮潇松了口气,暗号对上了。
在对视了半天之后,只见盛云起原本眼里还燃着的一丝希望彻底破灭,漆黑的眸子被一声寂然长叹淹没。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又睁开一条缝,手里抓着全身上下唯一能称得上宝物的乾坤袋晃了晃。
盛云起言辞恳切:“朋友,你会修仙吗?”
对啊,修仙。
阮潇摇头。
她陷入了沉默。
盛云起也维持了沉默。
二人在这沉默里达成了某种默契,无声胜有声。
“没关系,修仙嘛,不修怎么会呢。”阮潇安慰道。
“是吗?”盛云起喃喃道,拖着脚步往木屋的方向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显出了一丝凄凉。
阮潇倒没怎么在意,把怀里的胖头鱼放入了残余雨水的池子里,和盛云起一前一后地往木屋里转了一圈。
这地方虽然外表看着寒酸,里面却别有洞天。不仅宽敞,还收拾得干净整洁、一尘不染。木屋分为两间,各有两层,第二层通过傍山的栈道相连。朝南的那间一楼是会客厅,楼上是卧房。朝东的则是上下打通的宽敞书房。书房二楼亦有一张小床和两个蒲团。
“这同尘君还是个读书人啊。”阮潇从书架上随意抽出了一本,上面写着《大荒山起源》。
“那当然了,”盛云起淡淡一眼,“同尘君可是大荒山上不世出的天才,七岁阅遍群书,十三岁便能使出最强的剑术。为人清高自持,是面冷心热之人。”
阮潇见他推开了门窗,栈道上的夕色顿时染上了那一袭白衣。只不过这人的神情痛苦,嘴角边挂着硬挤出来的笑容,五官略微扭曲,与他形容的同尘君毫不符合。
“可惜了,是个恋爱脑的炮灰。也不知道什么作者会写出这样的东西,这么好的人设竟然不当主角。当初我就说过了这种玩意儿不要投钱买版权,来来回回改了十几个版本还这样。”
盛云起忍不住磨牙道:“等我回去就把《大荒钟情诀》的出版社买下来,把库存全都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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