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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心中默默估计了下,他尽全力的话,应该需要一个星期时间才能完成,想到这里,他就点头:“导师,这有点难,我想我需要三个星期才能完成它。”
这时候,阿福出现在圆塔的门口,低声道:“主人,领主巴尔哈的人来了。”
所以,林克对魔法的掌控的精细程度,远远超过同辈,从某种意义上看,甚至洛克汉也不如他。
这个世界,魔能浓度太高,凡间生灵能轻易获得力量,不用怎么努力就能晋升传奇,但也有一些缺点。可能是因为晋升太快,来不及学的缘故,他们对力量的研究和掌握比较粗糙。
没想到洛克汉听的一脸喜色:“三个星期就够了啊?好,真是年少有为,不过你也不要太累了,我给你一个月时间。”
据说巴尔性情暴躁,一言不合就杀人,在日常生活中,被他亲手杀死的奴隶数目在5000以上,血屠夫巴尔哈性格就完全遗传自他的老爹。
这个手镯实在是妙啊!
‘又一个传奇战士,估计是有10级吧。’林克几乎已经麻木了。
这个附魔图纸中涉及的魔法原理依旧很粗浅,但比魔法手镯难一些,大概相当于6级魔法的程度,但同样非常繁琐,估计达到了9级。
“又有什么事?我不是已经把这个月的药剂交给军需官了吗?”洛克汉眉头一皱。
在这里,他们完全没有感觉晋升的障碍,自然而然就强大了起来。
这样的人物,在这片区域没人敢惹他,林克顿时满脸‘失望’,摇头道:“那算了,我还是要魔法书吧。”
“好像是巨兽森林里的那些血眼杂种又在搞事了。”
这时,林克已经选好了两本魔法书,分别是《基础魔法精要分析》《1阶魔法的顶级技巧》。
林克便离开了圆塔,临走的时候,他看到洛克汉走向一个全身锁子甲的战士,这战士气势浑厚,站在那里,林克就感觉他如山岳一般岿然不动。
“多谢导师。”
血眼强盗团,由一群受人鄙视和排斥的半精灵组成,是春叶镇的大患。
林克尽力吸取着这些魔法知识。
林克正疑惑呢,二层阳台上,瑞尔塔喊起来:“林克,林克,出事了,我看到洛克汉被人抬回来了,满身是血啊。”
林克听的又是一震,方圆数百里,巴尔生杀予夺,如果萨露薇妮真得到了他的宠爱,稍稍吹下枕头风,那他岂不是有天大的麻烦?
这种韵律出现,就说明这个手镯内的魔法布局近乎完美!
“导师,我选好了。”林克道。
力量达到了,视野就会跟着提升,或许魔法技巧方面会有所欠缺,但他们眼中的世界,绝对是现在的林克所无法想象的。
看了几天后,米尔达下了定论:“这魔法书的技巧很一般,但涉及的魔法理论就有点艰深了,这本《精要分析》还好,大概8级的程度,但这本《顶级技巧》,其中的魔法知识完全就是9级魔法才能达到的水平。”
这样能给他赚大钱的魔法学徒,他要笼络好啊。
在这世界,他同样不能当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他必须尽快强大,闯出名头来,至少让巴尔不能随意利用权势把他打杀了。
“她似乎想通了什么……”
估计,就是因为没有晋升障碍,所有阿拉古帝国的人才会将传奇之下统归为1阶吧。
两个星期一晃而过,林克的魔法剑已经在3天前完成,他的龙力上限达到了7500,成功到了9级,米尔达和瑞尔塔纷纷到了8级。
他又朝手镯中输入一丝魔能,然后细细感受,他直觉魔法在手镯内自由流淌着,毫无滞涩之处,整只手镯更是散发出一种非常和谐的魔法韵律。
这天,林克正在试验自己学来的全新魔法知识,忽然听到屋子外乱糟糟的响动,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
林克接过图纸看起来。
林克心中一惊,他现在已经知道大领主巴尔是谁了,他是这方圆两百公里区域的主人,换到费罗曼的说法,他怎么也是一个伯爵。春叶镇的主人叫血屠夫巴尔哈,就是巴尔的一个儿子。
当然,力量就是力量,拥有传奇的力量,就算只会街头三脚猫的功夫,随意打出一拳,林克就接不住,十有八九还会被一拳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