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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的营房外,36名突击队战士已经荷枪实弹整装待发,战士们的服装是最新款的四色迷彩,头上的钢盔上套有网布,这样能有效减少反光,身上的背包不算大,但需要的物资一应俱全,最少可以支持这些战士进行一次中等强度规模的战斗,同时可以维持三天的补给。
也舒服得多。
此时的民国已经有了火车,而且铁路线还不少,从京城到武昌,火车线路已经贯通,麦克塔维什他们可以乘坐火车过去,这可比自己开车过去轻松得多。
董子时也是外籍军团时期的老资格,当初兰芳成立时,董子时率领部队攻占了南苏拉威西和中苏拉威西,为兰芳独立立下大功,在随后的作战中,董子时又率领部队攻占了阿鲁群岛,可以称得上劳苦功高。
当然了,“皇家第一旅”的战士们也够克制,吃东西可以,酒就敬谢不敏,现在是执行任务期间,没有人敢违规。
“现在不是骂的时候,陛下让我先去把人弄回来。”麦克塔维什没忘记自己的任务。
“别占了便宜还卖乖,我想待在营里睡觉还睡不成呢。”麦克塔维什表示这种任务只是毛毛雨。
元宵节时,董子时获封“武定伯”,现在也是有爵位在身的人。
秦致远的安保是秦云鹏亲自安排的,由张雨亭麾下最有战斗力的部队负责,兰芳“皇家第一旅”其实没有太多任务。
“报告,突击队已经集合完毕。”麦克塔维什的副手郭季长来报。
虽然麦克塔维什这辈子才过了一小半,但这一点基本上可以确认。
董子时说的是事实,麦克塔维什总是能接到这种乱七八糟的任务,这让董子时羡慕异常。
“麦爵爷这是要去武昌?”陈揽胜没有多废话,直接进入正题。
这个标准在兰芳来说算是正常,在民国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皇家第一旅”其实可以算是礼仪兵,礼仪兵更注重的仪表和纪律,“皇家第一旅”对于纪律的强调格外严格,没有人敢以身试法。
以麦克塔维什的功劳,就算是封不了“侯爵”,来个“伯爵”还是够资格的。
麦克塔维什也会客套,只不过平时懒得客套,这才让麦克塔维什看上去有点冷酷,当需要的时候,麦克塔维什还是能表现出成熟的。
跟随秦致远进京城的董兴修率领的贴身卫队,“皇家第一旅”则是驻扎在城外的军营里,这也是没办法,太液池无法容纳这么多人,能让秦致远的贴身卫队住进去就算不错了。
麦克塔维什虽然军衔是上校,但因为没有担任具体职务,所以没有副官,而是每次行动时随便找个助手就算完事,因此对于麦克塔维什来说,郭季长就仅仅只是助手。
“好说,兰芳兄弟的事就是咱爷们的事,麦爵爷稍等,陈某手书一封……得,也别手书了,陈某把你们送到车站,免得误了事。”陈揽胜送佛送到西。
“黄总管被人扣了,好像在武昌。”麦克塔维什简洁。
这也可以理解,以麦克塔维什的能耐,就算是达不到“飞花伤人”那个级别,随手找点东西弄死个把人还是没问题,就算是徒手搏杀,麦克塔维什也是少有的好手。
这么看起来,北洋政府为了招待兰芳代表团也算是拿出了最大的诚意。
秦致远的这次出行并不顺利,在瀛洲的时候出了那档子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特别是徐世昌和秦云鹏。
麦克塔维什的装备比较简单,除了一支手枪和一支步枪外,连个手榴弹都没带。
这年头可不像21世纪,汽车队减震性能良好,而且跑得又是高速。这年头的汽车减震基本靠屁股,汽车跑得又是根本没有经过硬化的土路,还要一口气跑一千多公里,辛苦程度可想而知。
麦克塔维什虽然不明就里,却也没有着急走,不管董子时去干吗,反正不会害自己就是了。
“皇家第一旅”的战士们还没有进驻南苑,北洋政府方面已经为战士们准备了接风宴。
“陈司令,幸会幸会。”麦克塔维什也客气。
战士们的武器也有更新,十发子弹装的毛瑟手枪是标配,步枪已经改用最新式的b-2式步枪,也就是曾经的m1加兰德步枪,有几名战士身背弩弓,这是为了偷袭准备的,更多的战士手里拎着刘易斯机枪,这是为了强攻准备的。
地头蛇总是有些门道的,否则也就辱没了“地头蛇”这个称谓。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军人之间的感情不能用寻常感情衡量,虽然黄富贵是文职,但和董子时也是在一个战壕里打过滚的,董子时肯定不会漠视。
“麦爵爷,辛苦辛苦。”陈揽胜殷勤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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