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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雪堡是个很浪漫的名字。这儿原本是个不大不小的庄园。以前并不叫听雪堡。
后来,土豪宗宗主最受宠的小女儿金豆豆偶然喜欢上了这里。
据说,她五岁那年的一个雪夜,她一个人偷偷溜出房间在院子里玩。
天上飘下一位貌美仙子冲她微微一笑,抱着她问:“孩子,你一个人在雪夜里干什么?不害怕吗?”
金豆豆笑笑冲仙子道:“我在听雪,我喜欢听雪落下的声音。”
后来,土豪宗主金多多便将这里改名听雪堡。
最令江湖上津津乐道的是,在没有雪的季节,这里也能看到漫天飞“雪”。
当然,这“雪”是一种白色花瓣,这花状如飞雪。
为了满足女儿的愿望,这里遍植一种神奇植物,植物如雪花一般白而轻盈。
他又请炼器宗高人炼制了一种“送风神器”,风吹白花满天落,如同天上飘雪一般。
知道金豆豆回到听雪堡的人并不多。但是,守在听雪堡的人却不少。
这些公子哥,年轻才俊都是冲着金豆豆那美丽脸蛋,凹凸身材来得。
这些人为了一睹金豆豆的盛世芳颜可谓执著专情。
据说,很多人都有“朝闻道,夕可死。”的精神。
只要能够瞄上一眼金豆豆那绝世容颜,曼妙身材,上刀山,下火海,即使为金豆豆去死亦在所不惜。
但是,要想见到金豆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沈小七身影在听雪古堡的长街上掠过,漫天飞舞的白色花瓣如雪一般轻盈。
长街的风不狂也不柔,沈小七深吸一口气,顿觉身体轻盈而舒畅。
此时。
五十丈外。
一个人如石像一般一动不动,白色花瓣轻轻落在他红衣之上,像一幅画。
他的目光坚定而自信,他是一名杀手!
杀手只要不死,目光永远要自信,这也是他做杀手的心得。
一个永远保持自信的人才有资格做杀手。
爱穿红衣服的杀手不多,爱穿红衣服的杀手往往都很怪。
他不但怪,还很有来头。
因为,他叫聂一光。
他是逍遥侯孟短君的死士,受主人委托,凡是想见金豆豆的人必须死!
他每天都守在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被他打败,永远没有机会再呼吸新鲜空气。
聂一光总是很自豪自信。能把追求金豆豆的男人拒之门外就是对主人孟短君的效忠。
聂一光自信的气来自于他的剑,他的剑是名剑,叫鱼肠。
剑已出鞘。
他已经在等沈小七了。
他早已计划好准备一剑穿心了。
自从守在这条街以来,他总是一剑穿心。
没有哪个男人需要他出第二剑。
可突然,
他的计划变了。
聂一光没有先动手。
“你为什么没带剑?”聂一光盯着沈小七。
“为什么需要带剑?”沈小七笑笑反问道。
“我只是去见一个人,而不是去杀她,为什么要带剑?”沈小七眉毛扬了一下,冲聂一光笑笑。
“回去取剑!”聂一光口气很冷,很霸气,很自信。
“为什么要回?”沈小七淡淡反问。
“因为,我不想杀死一个不带剑的人。不想辱没我名名声。”聂一光不屑的瞧着沈小七。
“不想杀我,那就放我过去。”沈小七依然带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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