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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黑灯舞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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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承欢心里冷笑,这事一点也不奇怪,林佩珊为这次同学会出钱出场地,她还是赫赫有名的企业家,那些人自然要来奉承一通。

什么叫同学,上学的时候是同学,可若干年之后再相见,各自被社会打上了标签,身份和地位有了差别,剩下的就只剩下“利用”两个字了,那份纯情的同学之情还能保留多少呢。

不过,听到大家赞美自己老婆,那份男人的虚荣感还是有很大满足的。

“佩珊,你现在可是咱们龙都的风云人物啊,听说最近还上了《时代》周刊封面,被《福布斯》评为全世界最有权势的一百位女性,我们这些老同学真该向你多多学习呢。”一个穿着花格子衬衫、高高瘦瘦的男人说道。

“我只不过是个商人,做点小生意糊口罢了。许强,听说你刚刚荣升了海军少校,保家卫国,那才叫威风,我一直很羡慕。”林佩珊道。

叶承欢心里一动,没想到这么年轻就做了海军少校,这才注意到那人,果然一派尚武精神。

被林佩珊这么一夸,那个叫许强的男人颇为得意,马上拔起胸脯,“海军少校算什么,到现在还是光棍汉一个。”说着拿颇为玩味的眼神瞧着林佩珊。

“那一定是你的眼光太高,以你的条件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

许强叹口气:“再好的女人还有谁能比的上你。当年,你是咱们学校所有男生心目中的女神,虽然咱们一个班,可我自惭形秽,连封情书都不敢写,现在想想真是后悔,如果主动表白起码还有一点点机会吧。”

林佩珊脸一红,只是微笑,没有做声,老同学见面难免开几个暧昧玩笑,可她还是有点不太适应这种玩笑。

大家一片心知肚明的样子,纷纷指着许强,“第十五个。”

林佩珊有点懵懂:“什么意思?”

一个女同学抢着道:“你没来之前,我们议论的焦点就是咱们班男生暗恋你的都有谁,刚才数了十四个,这不,许强是第十五个。”

一个红色靓装的女人大大方方的挽住他的胳膊,“许强,咱们也是同班同学,上学的时候我可是暗恋你的哦,现在表白算不算晚呢。”

许强不好意思的搔搔后脑,“别开玩笑了,你是省人事厅厅长的女儿,我可高攀不起。”

那个女人小嘴一翘:“人事厅长怎么了,你父亲不还是龙都海后司令员吗,咱们这才叫门当户对,郎才女貌。”

一帮同学跟着起哄,气氛十分热烈。

“佩珊,听说你结婚了,不会是八卦新闻吧,我都不敢相信。”何媛媛忽然冒出一句。

林佩珊一点没扭捏,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一瞬间,大家都不闹不笑了,男男女女的表情各种复杂、各种精彩,谁也不相信这位昔日校花事业如日中天的女总裁这么早就结婚。

恐怕很多抱有复杂动机的男生,更关心的是谁有这么强实力,能娶到他们心目中的女神。

大家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聚焦在和她同来的那个男人身上。

何媛媛这才注意到和林佩珊一起来的那个男人,讶异的问了声:“佩珊,那是谁?”

随着这声问话,大家的目光齐刷刷的指向叶承欢。

林佩珊刚要开口介绍,叶承欢已经回过身,脸上挂着谦卑的笑意,扬了扬手,说了声:“哦,你是说我嘛,美女。”

何媛媛捂嘴娇笑,毕竟就算再丑的女人被人当面叫美女总会很开心的,眼睛弯成月牙,用手一指他:“没错,就是你,帅哥!”

“我是给林总跟班的。”叶承欢懒懒的道。

一句话出口,在场的人冰冻了一下。

林佩珊的脸色也变了变,不知道这家伙又搞什么鬼。

凝滞了几秒钟,气氛又热烈起来,叶承欢再次被放在冷板凳上,不过他倒是满不在乎,毕竟今天的主角是林佩珊,不是他。

林佩珊在人群里笑靥如花、光彩照人,热络的和每个老同学交谈,说话和举止都温婉有度,从容不迫,毕竟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人,这点小场合她应付起来还是游刃有余的。

林佩珊不时的把目光投向角落里的叶承欢,看着那个烂泥不上墙的家伙,就隐隐有气,但同时也觉得这样有点冷落了他。

何媛媛看出她有点心不在焉,“佩珊,你怎么了?”

林佩珊没有回答,从人们中间款步走出,姗姗来到叶承欢跟前,忽然挽住他的胳膊,对在场的人道:“今天同学们都在,我很高兴的向大家介绍下,他就是我老公,叶承欢。”

叶承欢再次成了全场焦点,各种怀疑的和谋杀的眼神一股脑的投在他身上。

连叶承欢都吃了一惊,大脑被抽空了似的,一脸茫然的看着身边的女人,没想到她居然可以当着同学们的面这么直接的承认自己,心底涌起一丝感动。

“谁这么好福气,能取到我们佩珊同学的。”随着一个声音,门一开,走进一位身着卡其色休闲西装的俊朗男子,鹰钩鼻,白皮肤,浓密的黑发一丝不苟的梳向脑后,眼眶微凹,眼珠泛蓝,居然是个混血儿。

样貌和气质兼具了东方人的精致和西方人的挺拔硬朗。

步履从容,有款有型,颇有点好莱坞巨星基努里维斯的神采,帅的一塌糊涂。

人们全都爆发出一片欢迎声,夹杂着女人的尖叫:“欢迎班长驾到!”

他先是在林佩珊脸上扫了下,然后落在叶承欢身上,笑容里带着几丝玩味,“佩珊,好久不见。”

林佩珊轻轻点了点头,脸色晕红,照旧挽着叶承欢的手臂,身子还贴近了些,温和的说了声,“班长,好久不见了。”

“我们的校花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这位先生就是你的老公吗?”那人笑着伸出手来和叶承欢握了握。

林佩珊点点头,“我的老公,叶承欢。”

叶承欢有点酸酸的感觉,咱不带这样的,没想到自己老婆的同学个个都这么帅气,还有辉煌背景,尤其是那位混血班长,怎一个帅字了得,好歹也找个丝点儿的来陪衬一下吧。

好在他们心目中的女神却成了自己的老婆,就凭这一点,他就没理由不骄傲,剩下的就是让他们羡慕嫉妒恨去吧。

众人虽然觉得有些意外,可都还是礼貌的过来认识,虽然不怎么情愿,可看在大美女同学的份上,只好暂且给他个面子。

林佩珊一一给他做了介绍,叶承欢这才知道,这帮人都是她在龙都中学上学时的同学,不是政界显贵,就是军界新星,要么就是商界精英,一个个背景雄厚,自己这个营销部部长简直就是芝麻粒大的头衔。

最后,介绍到那位班长时,林佩珊的神色居然十分隆重,能让她如此重视的人自然不一般。

他叫约瑟夫,中文名字叫康佳罗,刚刚从美国回来,身份居然是世界著名的生物学家,世界基因图谱的带头人!

光是这个光环,就足以让在场所有人黯然失色。

听到林佩珊介绍时,康佳罗的脸色稍稍有点复杂,讷讷的在思索什么,等大家坐定,才出声问道:“叶先生是第一次见面,跟佩珊相识很久了么?怎么我们都没听说?”

这话一出,其他几个同学也都好奇的望向叶承欢,林佩珊的芳名在中学时就横扫龙都各大学校,俨然是最具明星效应的话题性人物,明恋暗恋的人数不胜数,说是校花都是低估,准备的叫法应该是女神。

谁都没想到,时隔数年后,大众偶像、梦中情人的归属权,会旁落到这么一位男人手里,谁都觉得不可思议。

班长康佳罗呢,则是众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年少时姐姐就是世界著名的生物学家,康佳罗天纵奇才,在姐姐的熏染下,才走上生物科学这条路,也可谓出身显贵,大家都觉得他和林佩珊是天生的一对璧人,可世事难料,数年之后的今天,女神已经有了自己的白马王子,只不过不是康佳罗。

叶承欢看的很清楚,康佳罗显然对自己动机不善,想来这些年还对林佩珊念念不忘,于是笑着道:“估计是事出仓促,所以就没来得及告诉大家。”

听到“事出仓促”几个字,大家都多了几分异色,只不过康佳罗俨然是他们中的领头人,大家都看着他的表示。

这时,酒宴已经准备好了,大家纷纷就坐,康佳罗的出现让包括许强在内的几位男同胞黯然无光,女同学纷纷抢着坐在康佳罗身边,殷勤的帮他整理餐巾。

林佩珊和挽着叶承欢很自然的坐在主宾席上。

何媛媛和几个女人叽叽喳喳的问着康佳罗的近况,“康sir,报纸上说你是下届诺贝奖的大热门,而且你是人类历史上能够克隆人体器官的第一人,我听说诺贝尔将一般只颁给几十岁的人,因为他们的研究成果只有经过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检验才能得到诺贝尔奖的认可,是这样吗?”

他经过无数媒体采访,似乎对此见怪不怪了,很淡然的一笑:“科学是无止境的,克隆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克隆羊、克隆牛这些东西早在几年前就诞生了。我刚参加了美国康奈尔大学举办的世界遗传基因大会,作为主宾我最后一个发言,我告诉全世界的生物学家两个学术论点,首先,我的身上虽然有不同种族的混血,但我首先是一个神州人。第二,每个人的细胞内,都有一套遗传密码,不只控制着每个人的生命活动,还记录着祖先的信息。通过分析y染色体,从一个1987年出生的大学生身上,找到了曹操dna,进而发现亚洲一半的男人,拥有相同的3名祖先。当然,科学是无国界的,下一步我要研究欧洲,美洲,非洲人的遗传族谱,利用基因研究造福全人类。具体的说,比如我喜欢某个人,尽管我一生都不可能和她在一起,但我可以用她的一根头发,克隆出和她一模一样的人,包括思想、情绪、身体的每一个细节,这样,我就可以和她长相厮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