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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秀摆摆手:“是我的,别人抢不走;不是我的,我也留不住!算了算了,只要大荒子能好好活着,比啥都强。
真要是他移情别恋了,我成全他就是了。就还就不信了,这没有臭鸡蛋,还做不了槽蛋糕了。”
“也是,离了男人,许是咱们活得更自在呢。哎,我跟你讲,就那个包珍呢,特别好玩儿!”女人们在一起,能共同讲讲别人的闲话,那才算真闺蜜呀。
而且,据说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增进女人们之间的感情。
于是,陈秀秀就听见了蔡曼丽眼里的包珍。
包珍是河北人,家里是个大财主,那真是良田千顷,广厦万间呢。
她在家里头是最小的女儿,独得爹娘的宠爱。那可真是要星星,不带给月亮的。
她爹娘虽然是个大财主,但是呢,也算是爱国人士,支持抗日啊。
那在过去,能狠心把自己的小女儿,给送到抗日最前线的父母,真的都算是特别爱国的呀。
包珍呢,学的就是护理专业,还真不是大夫。但是过去那时候,就是会这个的都不多啊,尤其抗日联军里头,稍微会点医术的,都算是大夫。
于是,包珍在抗日联军里头,都管她叫包大夫。
她呢,从小那就是娇生惯养的,也得说这人真的是个爱国抗日积极分子,不然,家里那么好的条件,不能来吃这个苦啊。
但是呢,有一点不好,就是啊,从小到大,她想要的东西,那就没有得不到的。
偏生她喜欢大荒子,结果大荒子这人呢,根本不接她这茬儿,从知道她心意以后,还处处躲着他。
问就是家里有媳妇,而且跟媳妇感情好啊,两情相悦,媳妇肚子里头还揣着个崽儿,马上就要生了。
每次一提起来,大荒子那脸上的柔情,藏都藏不住。
这铁汉柔情,更让包珍的少女心悸动啊。虽然这柔情不是为她,但她就光看着,就觉得,心悦呀!
她没上学堂之前,那可是家里头,给请过私塾先生讲学的。
国学造诣也是很深的,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的,都不足以形容,包珍的心悦之情啊。
包珍的父母,虽然是支持抗日的爱国人士,但骨子里头,人家还是个家财万贯的大财主啊,人家那家教,跟小门小户就不一样。
自来主张,好马配好鞍,美女配英雄。
所以,包珍从小就有个志向,自己将来,一定要嫁给大英雄,做那人上人。
但是她参加抗联以来,看到的人,不是泥腿子,没有共同语言;就是文质彬彬,一瞅就是小弱鸡。
你想想,那个年代,抗日联军缺吃的少穿的,那身体能好得了么。
即便原来身体好,但是吃的没营养,穿的不保暖,也都瘦骨嶙峋,面黄肌瘦啊。
这一瞅,可不就跟包珍心里头的大英雄,很有差距么。
不然,要说所有能够参加抗日斗争的人,谁还当不起一句大英雄的称号呢!
可包珍想找的大英雄,不是这样面黄肌瘦的人呢。
直到她看见了大荒子。
那大荒子别看他们当胡子的也吃不好,但是,他天生的体格子在这儿呢,膀大腰圆地,虽然长得那是草莽了点,但是个子高,按照现在来说,都得快接近两米了。
体格健壮,人高马大的,那走路的时候,地面都恨不得让他踩得直颤悠。
包珍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啊,这就是自己要找的大英雄啊!
心头熊熊燃起了,一种名为爱情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