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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寻找时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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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湖波光粼粼,湖心亭里坐满了文人雅士。

刘贤之与小麦色皮肤男子也在其中。

他们坐在一起,身前传来郎朗书声,是书童在朗诵这次诗会呈上来的诗。

因为诗会来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让人惊艳的诗篇不少。

像江南四大才子中的祝山伯、颜秋华,就是不远千里从江州、陵州赶来京城参加诗会。

参加诗会是一个扬名京城的机会,没人愿意错过。

而京城中最为出名的才子,则有两位。

一位名为孙毓文,被百姓称为京城年轻一辈的楷模,大建的希望,年仅十八岁便高中进士。

如果不认得孙毓文,他还有另一个名号无人不知,那便是当朝宰相孙璟羊的亲孙子。

没错,就是那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

孙毓嗡有这个大靠山,自身又满腹经纶。

可以说前途一片光明,甚至说未来是通天大道都不为过,因此他大概率是这次诗会的第一。

慕容府没有理由不选择孙毓文,主要看孙毓文能不能看得上慕容婉儿。

京城另一位较为出名的才子,则是翰林院学士刘庸之子,也就是刘贤之。

这位也是年轻一辈里名震京城的人物。

父亲刘庸的文采在大建属第一梯队,刘贤之自己也没差到哪去。

跟孙毓文一样,是弘光二十五年,也就是去年的进士。

他的前途本应一片光明,可惜父亲身在翰林院,翰林院中人太过正直,不会人情世故,所以刘庸没打下什么江山留给他这个天赋绝佳的儿子。

没有关系的刘贤之入朝当官,就好比光着身子拿着笔杆子上战场,毫无胜算。

所以他才有机会便努力巴结朝中党派,比如王家。

好在自身名声不错,结识了一批大家族里的年轻人,也算是勉强站稳了脚跟。

而这几位便是最有机会夺下诗会头筹的才子。

……

诗读了一首又一首,四位才子也果然不负众望,写的诗都赢得了一片喝彩。

但不知何时天人冒出了一个李七安。

就在那些人纳闷李七安居然会写诗时。

只见那书童缓缓打开宣纸,已经开始朗诵起诗句。

工整的诗句顿时惊艳全场。

诗句里饱含了沉稳老成的悲凉之意,让人感觉自身都身处郁郁不得志的状态。

不由得落漠的陪了一杯酒。

抛开这诗是李七安写的不谈,它确实是这场诗会的第一。

孙毓文倒也豁达,坦然认输。

这首诗的境界高他太多,他突然想认识一下这个名声狼藉的李七安。

刘贤之与小麦色肤男子则不为所动,他们在等待最好的时机。

就在这时,在场逐渐多了一些怀疑的声音。

“李七安竟然会写诗?”有人疑惑道。

“众所周知李七安不会读书,他怎么做到的?”又有人说。

“该不会是抄来的。”一人猜测说。

“这首诗甚至能编入经典,确实不像他写的。”

大家纷纷认可这个想法。

……

伴随着一人起头,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多,自顾自交头接耳议论。

先不说李七安是否会写诗,即便是会,他们也绝不信李七安这样的废物写的诗能超过自己。

在场的才子哪个不是饱读诗书,有经世之才。

这些人,文采高过三傻之一的李七安绰绰有余。

这不是读书人的傲慢,是实事求是的结论。

李七安写出的诗比大家好,这赤裸裸的抄袭,简直就是对在场之人的侮辱。

下人见现场情绪逐渐不可控,赶紧退下去找慕容诲。

此刻慕容诲正在湖边钓鱼,听完下人的话,只淡淡回复了一句“知道了。”

他从容不迫起身,回想求人帮李七安写诗这个计划。

“果然还是有点牵强。”他自言自语道。

“还是尽快结束吧,免得夜长梦多。”

他下定了决心,顺了顺衣服,朝湖心亭走去了。

……

湖心亭里的文人早就失了体统,坐姿歪七扭八,跟周围人激烈讨论李七安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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